永康科技工業區遭非法掩埋廢棄物 監察院請南市檢討改進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7日台北報導)臺南市政府永康科技工業區開發前,位處該工業區東北方近達2公頃土地遭非法掩埋廢棄物,經監察院調查後發現,原臺南縣政府疏未管理及積極查處,爰於昨(6)日上午審查通過由監委陳慶財、李月德共同完成之調查報告,促請臺南市政府切實檢討改進。

本案調查報告指出相關缺失如下:
一、原臺南縣政府疏未管理及查處,肇致轄管都市計畫農業區近達2公頃農地長期遭違法堆置、開挖砂石及掩埋廢棄物,竟渾然不知,俟司法機關與地主自93年起相繼函知及向該府陳情後,該府始獲悉系爭土地疑涉有「挖掘取土、巨大坑洞、掩埋廢棄物」等諸多違法情事,但並未設法究明及積極查處,僅裁處最輕之罰則,不無輕縱之嫌,甚至命陳情人自訂開挖日期並自行僱請開挖機具,顯難獲取民眾正面觀感,核有欠當。
二、原臺南縣政府及臺南市政府未積極查處違法行為人並究明清理責任,坐令系爭土地是否遭非法掩埋情事懸而未明,亦未列管追蹤司法機關偵審結果,迨轄管法院判決確定後逾5年餘,遲至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告知後,始獲悉刑事判決結果,復又遲延半年餘,方命污染行為人清理,行事消極,洵有欠當。
三、原臺南縣政府明知轄內永康科技工業區土地遭非法掩埋廢棄物,疏未於規劃時審慎評估並及早因應,致增加3億餘元鉅額開發成本,實有欠當。

監委指出,本案臺南市永康科技工業區於土地徵收前即遭非法掩埋廢棄物,各地方政府轄內類似案例計有31案、123處、面積逾53公頃,其中恐不乏污染行為人獲取挖掘砂石、回填廢棄物等不法暴利後,再向政府領取土地徵收補償費用,後續所衍生鉅額之污染外部成本及清理經費則多由全民買單,行政院亟應督促內政部及環保署本於政府一體相互協助,積極健全相關法令及橫向聯繫管制機制,以遏阻不法,並確保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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