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財團的建案價值與土地價值大幅增加!
文化局到底是臺北市文化資產的守護者,
還是都發局底下的文化科?
北門附近有兩大財團的土地與建案,三井倉庫竟成為財團增值的犧性品?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20日台北報導))周柏雅議員發現,新加坡私募基金的首峰資金管理公司(AIP)旗下的分公司欣富亞洲公司早在2年多前就在北門的南邊,也就是中華路和忠孝西路交叉口,花了24.75億,買了215.68坪的土地,而該土地為商四用地,容積率高達800%。 而另一個財團也在北門附近的延平南路有一個集合住宅建案(附1)(附2)(附3)。如果依照市政府的提案,將忠孝西路上移,擴大北門廣場的用地,將可大幅提高附近的土地與建案的開發價值,而三井倉庫就因此被迫遷離原本的位置,異地重建。 三井倉庫真的非移不可嗎?市政府難道不是為了替財團服務,而把交通當藉口,擴大北門廣場用地,卻犧性了臺北市的文化資產嗎?依照民間提出的版本,北門附近的交通規畫原本即可採取柔性分流的方式,既可縮短交通黑暗期,又可原地保存三井倉庫的歷史位置。而且進入臺北車站附近的車輛車速不應過快,因此根本不需要這麼大的馬路。周柏雅議員質疑,市政府提出的理由根本不能作為三井倉庫非移不可的理由,交通本來就應該配合人文發展的需要,按現地情況去調整規劃。但是三井倉庫一旦「被」遷移就不能重來了! 市政府既然已決定要遷移三井倉庫,為何還要虛偽地召開文資委員會或三井倉庫原址或遷移保存的公聽會或說明會呢? 周柏雅議員於質詢時亦提到,文資委員會於3月9日召開第6屆第一次會議,即開始討論三井倉庫的原地保存或遷移保存議題,但文化局卻早已於2月5日辦理「三井倉庫歷史建築保存統包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及監造技術服務」案的限制性招標,並於3月4日決標(附4)。
該標案美其名為三井倉庫歷史建築「保存」工程的標案,實際上卻是三井倉庫的遷移工程標案。於得標廠商所提供的服務建議書中即載明:「本案歷史建築需以遷移異地重現方式執行,且為配合整體計畫政策時程遷移工程擬採統包方式推動。」(附5)也就是說文化局早於文資委員會第一次開會討論三井倉庫的遷移或保存案前即花了297萬5000元發包廠商辦理三井倉庫的遷移案,且文化局於文資會議上從來沒有提過該標案的存在!
周柏雅議員認為,如果文化局在三井倉庫的政策執行上先有遷移的定論,那為何還要虛偽地召開文資委員會或三井倉庫原址或遷移保存的公聽會或說明會呢?如果文化局不能堅守保護臺北市文化資產的立場,為何不乾脆併為都發局轄下的文化科?附1: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國定古蹟臺北府城門─北門周邊廣場改造計畫結案報告書中標示欣富亞洲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潤泰建設延平南路集合住宅新建工程
附2: 欣富亞洲中正區城中段一小段577地號一般旅館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
http://www.dep.gov.taipei/ct.asp?xItem=83868372&ctNode=39416&mp=110001
附3: 中國時報 : 每坪1,147萬 北市地王換人 2013年08月28日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30828000066-260202
新加坡不動產基金首峰資金管理公司Alpha Investment Partners Limited(簡稱AIP),昨日以旗下在台灣的「英屬維京群島商欣富亞洲公司台灣分公司」名義,砸24.75億元,買下營建上市公司夆典在台北市中華路、忠孝西路口的215.68坪土地,每坪成交價格高達1,147.5萬元,據悉AIP計劃在該地興建觀光旅館。
附4:
政府採購網:三井倉庫歷史建築保存統包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及監造技術服務
http://web.pcc.gov.tw/tps/main/pms/tps/atm/atmAwardAction.do?newEdit=false&searchMode=common&method=inquiryForPublic&pkAtmMain=51796991&tenderCaseNo=105A109附5:
「三井倉庫歷史建築保存統包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及監造技術服務」服務建議書第2-1頁
「本案歷史建築需以遷移異地重現方式執行,且為配合整體計畫政策時程遷移工程擬採統包方式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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