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象機彈跳棄機 空軍司令部遭糾正
【 數位網 路報記 者陳漢墀4/24台北 報 導 】 監察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4 月 20 日通過監察委員賴鼎銘、葉宜津、 林文程提案,就「 111 年 3 月 14 日幻象機發動機系故障,請求 2 0 分鐘內落地,惟氣象及各級管制單位未能密切合作, 致飛機因已逾留空時限而彈跳棄機」等情,糾正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監察院指出 111 年 3 月 14 日上午幻象機於恆春外海執行任務,於 11 : 05 許宣告發動機系故障,請求引導小航線優先返場,需於 20 分鐘內落 地,惟志航基地地面管制進場人員未考量該機為故障機, 以其未達交接點遲不接管,縱接管亦命其重按一般程序進場, 導致該機因已逾 20 分鐘時限,於 11 : 25 分許棄機彈跳落海, 顯有違失。 幻象機機件故障, 20 分鐘內落地,飛行員多次強調, 惟引導其返降之單位交接時均未能依其故障時間向後遞減計時, 轉知各級接管人員注意留空時限, 而地面管制進場人員亦未主動詢問其時限, 事後甚至辯稱不知故障機有落地時限,監察院認為均應深刻檢討, 並糾正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再者,本案監察委員賴鼎銘、葉宜津、林文程調查亦發現, 本案幻象機返降過程中,管制單位頻繁更換波道,增加飛行員負擔, 亦與飛航管理程序規定有違。又,本件幻象機機件故障, 屬緊急情況,然飛行員未宣告緊急情況, 讓管制單位依緊急程序處理,亦應檢討。 此外,三位監察委員亦指出 ,空軍氣象單位於幻象機進場過程中, 短時內連續發布特別天氣報告 (SPECI) ,調降能見度, 卻未即時傳報相關管制單位,讓管制單位又洽塔台接手目視進場, 遭拒,徒然浪費留空時限,核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