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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轉會:回顧促轉四年成果 邁向轉型正義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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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 4 /ˋ30台北報 導 】            促轉會綜和座談----記者陳漢墀攝影 「真相・傷痕・記憶 —— 任務成果發表會」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下稱促轉會)任期即將於今年五月底屆滿,在正式熄燈之前,為向社會大眾報告轉型正義四年業務成果與後續規劃,今日( 4/30 )於台北喜來登大飯店舉辦「真相・傷痕・記憶 —— 任務成果發表會」,逾百人現場參與,包含政治案件當事人及家屬、立法委員、政府機關代表及各界專家學者。    本次任務成果發表會從三大主軸「還原歷史真相、平復歷史傷痕、反省歷史記憶」,說明本會於政治案件平反、受難者權利回復、政治暴力創傷療癒、不義遺址與威權象徵等業務之推動成果。於三場座談會後,由促轉會現任委員進行綜合座談,說明轉型正義業務後續移交之挑戰與規劃。   壓迫體制圖像再認識:從520農運事件到加害者處置規劃   還原歷史真相場次,由前委員尤伯祥主持,說明該場次首先藉由520農運事件案,帶領聽眾進入對壓迫體制圖像的再認識;接著討論促轉會關於加害者之識別、揭露與處置之規畫。   促轉會委員徐偉群指出,促轉會認定520事件當事人邱煌生案應平反的原因主要有三:一、事前情治機關監控農權運動,黨政高層協調司法院辦理此案。二、偵查過程本應由檢察官主導,此案卻由警總擬定偵辦方向。三、邱煌生其判決認定的事實,是一個透過不法取供方式構築出來的故事版本。而法院以此故事版本作為所認定的事實,彰顯出司法為政治服務的模式。臺大法律系孫迺翊教授回應,520案相對於1950年代明顯粗糙的軍事審判,是透過黨政系統如人二室傳遞審判狀況這樣更幽微細緻的手法影響司法,而法官不問證據從何而來,「把頭別過去」,這類案件呈現出民主轉型時期司法特色。   促轉會委員陳雨凡公開促轉會提出以「加害行為」為認定基礎的加害者識別、揭露與處置方案,包括加害人認定標準、加害人處置方式——揭露、施加刑事與行政責任及追回榮勳等;陳雨凡也強調究責方案「不會抓小放大」,指揮施令者與執行者都須負責任,且主管機關必須主動調查由政治檔案揭露之人及政府高層。加害者究責未來將由承接機關接手,更亟需法制往下落實。臺大法律系蘇慧婕副教授提出「真相權」的觀點...

陳菊拍板:國家人權會昨遷水利會辦公(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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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 4 /ˋ27台北報 導 】   國家人權委員會新址 ,在本棟大樓的三樓與四樓 (記者陳漢墀攝影) 經過多重折衝 ,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陳菊出面 ,向監察院旁的水利會洽租該會三樓與四樓一半, 業已裝潢完竣 昨(26)日部分人權會職員已經先行進駐 三樓辦公 該會將可很快部署妥當發揮其應有功能o 當初  ,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時k,並無適當場地 ,是監察院圖書館騰出部分空間給 人權會臨時湊合而成 ,非常不理想, 因此主委陳菊早想換地辦公, 首先找到審計部荒廢的昭和樓 , 但是該樓早已被劃為市定古蹟, 如要整修完竣  估計要10多年,  超過陳菊任期多多  ,緩不濟急,  只好另尋他處 經過多方尋找 ,終於找到隔鄰的水利會 , 該會是社團法人, 對雙方洽談都很方便 ,順利  , 因此  就談成了o 國家人權委員會新門牌(記者陳漢墀攝影) 國家人權委員會新址是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 10號,比原來的辦公場所舒適寬暢 ,相信假以時日 ,會發揮其功效, 請大家拭目以待o

范雲:陳雪生假道歉真上訴!性騷擾後繼續司法糾纏

        【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 4 /ˋ23台北報 導 】   立委范雲4/22上午十點於立法院舉辦記者會,控訴國民黨立委陳雪生「假道歉真上訴」。范雲與婦女及性平團體共同譴責,陳雪生明明三案都已敗訴,性騷擾事實已經司法及行政確認,卻在道歉後又提出上訴,繼續濫訴、糾纏,浪費行政及司法資源。 范雲委任辯護人蔡晴羽律師表示,原審已將范雲發言相關影片均完整勘驗,確認范雲確實有遭陳雪生不當接觸,對其表達不快後,尚遭陳雪生回以不會懷孕、往臉上貼金之不被尊重之親身經歷,此事件牽涉性別平權之重要公共議題,范雲基於親身經歷發表合理評論,不是誹謗或侮辱。 蔡晴羽律師指出陳雪生曲解范雲發言,恣意提告刑事之威嚇手段,恐產生寒蟬效應,讓未來被騷擾女性禁聲,絕非國家立委應做的示範。陳雪生假意道歉和解說要撤回自訴,但一審已經辯論終結宣判無法撤回,理應撤回上訴即可。然陳雪生卻堅持不願撤回上訴,范雲二審仍配合司法審理,期司法能駁回陳雪生上訴,維持原審無罪判決。 此事件源頭可回溯至109年7月14日,立法院議場推擠時,發生范雲被陳雪生性騷擾一事,由於陳雪生及國民黨當下及事後均以嘻鬧嘲笑回應。范雲當時嚴正指出,性騷擾後持續羞辱被害者,事實上就是一種包庇性騷擾的文化,因此決定提起性騷擾申訴及民事訴訟。後續,陳雪生也利用司法濫訴手段對范雲提出誹謗自訴。 事發一年半以後,陳雪生性騷擾范雲一案,范雲在行政申訴、民事、刑事三案全勝。不但范雲提出的性騷擾申訴確定成立、法院判決陳雪生須民事賠償八萬元;陳雪生反告范雲誹謗罪也不成立。至此,陳雪生才終於在民進黨柯建銘總召的見證下,於今(111)年1月28日公開向范雲道歉。 原以為此案終於能畫下句點,沒想到陳雪生「假道歉真上訴」,陸續提出上訴,導致范雲委員今天下午還必須至高等法院,面對陳雪生濫訴二審的刑事誹謗庭!對此,范雲委員表示,立法院會今日正在處理重要法案,立法委員的工作就是要審查法案,卻因為同為立委的性騷擾加害人不肯面對、不願認錯,使得自己必須放下關注的重要法案出庭,真的非常無奈又生氣。范雲委員強調,陳雪生持續濫訴,對性騷擾被害人的傷害,早已超過「二度傷害」、是三度、四度甚至更多! 記者會上,范雲委員也向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沈痛提問:國民黨立委陳雪生,在性騷擾確立後,先虛假道歉,卻事後利用司法濫訴,繼續糾纏性騷擾被害人,請問...

4:20「廉政專刊」186期出刊

        【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 4 /ˋ21台北報 導 】    監察院第 186 期廉政專刊訂於 111 年 4 月 20 日出刊, 本期專刊內容包括:立法委員余天 等 116 人次之財產申報資料, 以及訴願決定書等 。 廉政專刊目次請見附件檔案,或前往監察院「 陽光 法令 主題網」  (  https://sunshine.cy.gov.tw   ) 查閱 。

監委調查發現:借牌等問題,請工程委員會與營建署檢討改進

       【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 4 /ˋ21台北報 導 】 有關太魯閣號事故引發各界對公共工程營造廠「租借牌」疑慮, 究政府防杜營造廠「租借牌」之機制與成效為何一案,監委賴鼎銘、 林盛豐調查發現: 1. 查核機制不確實。 2. 欠缺主動勾稽系統。 3 . 登載不完整等 3 大問題, 並函工程會與營建署檢討改進 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於日前通過監察委員賴鼎銘、 林盛豐提出租借牌乙案之調查報告並函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與內 政部營建署檢討改進, 2 位委員於調查報告中指出, 我國公共工程標案因租借牌涉有違反營造業法第 54 條等而遭機關停 權之廠商一年約 146 件, 經查來源均因被動靠檢舉或民刑事官司查獲廠商租借牌, 詢據營造業法主管機關營建署及公共工程主管機關工程會均稱現階段 難以查核,亦欠相關查核機制,實難謂善盡主管機關職責, 營建署及工程會理應找出發現租借牌的方法,建立查核機制, 以維護公、私營建施工品質與公共安全。   賴鼎銘、林盛豐委員於調查報告中指出:     營造業法第 34 條之立法理由,係為確保工程品質、維護公共安全, 並落實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之專職專責。該條文規定, 專任工程人員應為繼續性之從業人員,不得為定期契約勞工, 並不得兼任其他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之業務或職務,但該法第 6 6 條第 4 項,不在此限。惟,經本院查核在建公共工程發現, 每年大約有 400 多位專任工程人員跨 2 家以上營造廠執行業務 ( 簽 證 ) ,以及部分專任工程人員簽證數量頗多疑似異常等現象, 且該數量統計尚未區分案件之面積規模與樓層高度。 上開人員是否違反營造業法規定, 尚待營建署與工程會查證後依法處理。再查, 對於民間私人工程跨營造廠執業情形, 以及私人工程執業案件數統計情形,營建署均欠統計資料庫, 遑論與公共工程資料庫勾稽主動示警。對於上開問題, 專任工程人員能否善盡營造業法所規範於施工前、 施工中之安全查核與確保施工品質等法定工作項目,均不無疑問, 有關單位應健全資訊系統落實相關查核機制, 確保施工品質與公共安全。 表    公共工程近 5 年營造廠之專任工程人員跨營造廠執行業務家數統計表 年度 2 家 3 家 4 家 5 家 6 家以上 2 家以上合計...

【動法聯聲明】抗議林務局私開後門 讓原民狩獵保育類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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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 4 /ˋ20台北報 導 】 林務局於今(20)日下午2時,召開「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修正說明座談會,除要將管理辦法名稱預告修正為「原住民族狩獵辦法」外,並擬開放原民可狩獵保育類野生動物。由多個動物保護團體組成的「動物立法運動聯盟(動法聯)」,會前至現場靜坐,發表聲明抗議林務局自失立場,違背大法官釋憲,企圖開後門,開放原民狩獵保育類野生動物。 動團聲明如下: 去(110)年5月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803號解釋,原住民族從事野生動物保育法第 21 條之1第 1項規定,基於其「傳統文化」而獵捕宰殺野生動物包含「非營利性自用」,惟除特殊例外,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不應包含「 保育類野生動物 」。政府的立場應該是依據憲法同時保障原住民文化傳承和生態保育,維持兩價值之衡平。而依部會分工,維護原民權利由原民會主政,林務局則應負保育野生動物,維護生物多樣性之責。但林務局卻宣稱此次修法是:「為落實保障原住民族狩獵基本權益」,「並確保野生動物資源永續」。完全主客易位、本末倒置,自失立場。 狩獵不等於保育,動團反對林務局私開後門,以”試行自主管理辦法”、”行政契約”等名目,擬開放原民狩獵保育類野生動物,完全不符正義。 釋憲指出,原民「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不應包含『保育類野生動物』,「除特殊例外」--例如,族群量逾越環境容許量。惟環境涵容量之評估,族群量之監測,量變原因、控制方法之檢討等,與原民狩獵管理是兩碼事。族群管理可有多元選擇,何者為最適方案,須另行探討。狩獵充其量只是野生動物利用的一種方式,不應混為一談。 原民狩獵問題爭議已久,最後透過釋憲衡平原民文化與野生動物保育價值。相關修法茲事體大,理應透過公民參與,廣泛諮詢,並舉辦聽證,以求周延。但過程中動保團體從未受邀參與,林務局卻僅在一周前提供凡25條的預告草案,今日僅憑一場”說明座談會”,邀請近百單位、人員出席,僅讓每人發言2分鐘,就想定案推出,完全黑箱蠻幹。 實務上,除非農害或自身安危等特殊情形,全國無人可合法獵捕野生動物,遑論保育類野生動物,縱使在個人私有土地、領域,亦不例外。釋憲雖強調尊重原民傳統文化,包括祭儀與自用,但所指「部落族群傳承之飲食與生活文化;自行獵獲之野生動物;供自己、家人或部落親友食用或作為、工具器...

監察院:議員陳科名彰化張錦昆 違陽光法遭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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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 4 /ˋ13台北報 導                                圖:取自陳科名 議員臉書---記者陳漢墀      監察院最新廉政專刊出版  新北 陳科名 議員 漏報財產 罰74萬元   彰化議員張錦昆罰16 萬元 ,還有其他 公職不注意遭罰 廉政專刊185期揭露:: 新北 議員陳科名於2016年底底申報財產時 被查出利用他人名義事業投資一筆   不實 申報 財產   罰74萬元       彰化議員張錦昆 漏報 罰16 萬元  其他 漏報財產遭 罰名單: 1南投 議員林芳伃罰6萬  2台東大武鄉長趙宏翰罰20萬 3,空軍第六混和聯隊長魯非凡罰10萬 4.彰化肉品市場董事長蔡宗廷 罰10萬  蔡妻陳穎青 罰6萬    高院法官陳麗玲 罰6萬  台北市議員張斯綱等8人   違反政治獻金法   受處分名單 1. 張斯綱罰18萬 2新黨:罰 6萬沒收8.9萬  3,周于良罰 13萬   ˋ4.郭令彬罰20 萬   5.房加儀罰5 萬6.邱彥騰罰12萬   ˊ6.蕭裕正 楊文賢各罰 5 萬 屏東縣議員林明順等人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法    受處分名單 1.屏 東縣議員林明順 罰 10萬   2.鄭文欽 罰3 0萬   3.陳重光基金會( 台北市議員陳炳甫) 罰8萬   ˋ4.氣象學會罰6.7萬   5.益新營造 罰255萬 ˊ6.中華水資源管理學會罰1.4萬

消基會檢測民眾送驗中藥 中醫醫療院所均安全無虞

      【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 4 /ˋ12台北報 導 】 消基會2021年度辦理「中藥安全性含西藥及重金屬」檢測報告,在今(12)日上午10點出爐,該報告重點如下: 一、根據消基會2018年至2020年間,受理消費者委託檢驗中藥安全性的檢測結果統計,國內中醫醫療院所(中醫診所或醫院)的樣品,均未檢出含有西藥成分,且重金屬檢測亦符合國家標準,安全無虞,民眾可以安心使用。 二、消基會表示,健保給付的中藥通常為GMP中藥廠製造的「中藥濃縮製劑」,安全性較佳,請民眾放心服用。 三、消基會強調,任何透過來路不明的管道所取得的中藥,非常可能摻有西藥,容易對民眾健康造成不可測的風險,因此,只要有使用中藥的需求,一定要經過中醫師診斷評估,並在中醫醫療院所取得中藥,對於生命健康才有保障。 中醫全聯 會呼應消基會的報告結論並提醒民眾,切勿聽信親朋好友的介紹或託人購買中藥,無論使用中藥或含中藥的食品,一定要經過中醫師的評估,不是每個人都適合使用每一種中藥,錯誤的使用中藥不僅無法強身治病,還會造成身體傷害,有鑑於此,無論是調養身體或是治療疾病而有使用中藥需求,請先找臺灣中醫師診斷把關,生命健康才有保障 。

東南水泥儲存槽施工 引發雙鐵事件監委調查

     【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 4 /ˋ12台北報 導 】 監委 據報載,高雄市東南水泥公司於本 (111) 年 4 月 1 日進行水泥儲 存槽拆除作業, 承包商炯德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疑未依原定之分層拆除計畫, 貿然改以鐵球捶打工法進行一次性拆除作業, 施工過程不慎且未採取適當之防護措施, 引發水泥槽非預期方向倒塌,並壓毀鄰近高壓電塔, 導致高鐵因電力異常而停駛,適逢清明連假前夕返鄉疏運期間, 影響近 12 萬民旅客通行權益,監察委員 林國明、張菊芳、 王麗珍 甚表關注,已申請立案調查。   監察委員表示, 東南水泥公司委託之承包商炯德營造公司發生拆除事故已非首次, 1 10 年 11 月就曾因作業不慎發生拆除物倒塌意外,並造成 1 名工人 死亡事件,短短 4 個月又再次發生類似意外,業者顯未記取教訓, 仍便宜行事,致生本次工安事件。 相關主管機關就本案施工計畫之審核及監督,有無善盡權責, 督促業者依照施工計畫執行拆除,事先通報鄰近拆除範圍之高鐵、 台鐵及台電公司等單位,並制定相關防護計畫, 避免拆除過程影響該等設施運作,有無行政疏失? 又為避免類此工安事件發生, 相關主管機關有無研擬相關因應改善措施作為, 實有深入瞭解之必要。  

三鶯污水處理一期工程通水 二期工程推動中

    【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 4 /ˋ12台北報 導 】 為改善三鶯地區污水處理設施, 污水下水道一期工程最關鍵幹管工程已於 109 年 5 月 2 日竣工通水 , 區內家戶生活污水已透過主次幹管直接輸送至位於大漢溪畔三鶯新生 地的三鶯水資源回收中心處理, 三鶯地區之污水處理已邁向新的里程碑!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表示,截至 110 年 12 月止, 三鶯地區一期工程範圍各主次幹管、 分支管及用戶接管標已全數竣工通水, 民眾引頸期盼的污水下水道工程,已陸續完成鶯歌區北鶯里、 建國里、南鶯里、永昌里、中鶯里、西鶯里、東鶯里、同慶里, 以及三峽區龍埔里、 鳶山里及永館里等里別之社區大樓及一般家戶接管施工。     統計 108-110 年這 3 年來鶯歌區共接管 5,393 戶, 接管率由 5.21% 提升至 20.84% ,成長 15.63% ; 而三峽區共接管 2,783 戶,接管率由 31.73% 提升至 36. 55% ,成長 4.82% ,尚未完成用戶接管地區, 水利局及施工團隊將持續積極辦理,努力克服各種施工困難, 提升三鶯地區用戶接管普及率。     局長宋德仁說,用戶接管完成後, 家戶糞尿水及生活雜排水將不再排入或沉積於雨水側溝, 直接由地下污水管線輸送至三鶯水資源回收中心處理, 不但能取代舊有的化糞池,免除傳統家戶需要定期抽水肥的狀況, 更可大幅提升區域環境衛生品質。      目前水利局依實施計畫期程陸續推動三鶯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二期工 程,預計期程為 111 年至 117 年,接管戶數約 17,000 戶, 接管範圍為鶯歌區永吉里、三峽區龍埔里、永館里、秀川里、 鳶山里、安溪里、礁溪里、介壽里、三峽里、八張里、中埔里、 大埔里。    未來施工期間之交通維持設施、 住家後巷施工空間淨空等作業勢必造成暫時之不便, 有賴三鶯地區市民朋友共同支持及攜手參與, 一起打造三鶯環境衛生新境界!  

邱垂正拜會蔡炳坤 期盼中央、地方服務港人

   【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 4 /ˋ12台北報 導 】 為因應香港情勢,由中央及地方共同協力強化政府之援港作為, 完善在臺港人之照顧服務,陸委會邱副主委 垂正 於今 (12) 日率相關單位 同仁拜會臺北市政府蔡炳坤副市長, 除具體說明政府因應香港變局之政策立場及實際作為, 雙方也針對港人最為關心的就學、就業、投資、心理諮商、 新住民照顧措施等問題與市府進行交流, 雙方已同意互相建立聯繫窗口,並就多項具體合作事項達成共識, 後續將逐步推動進行。 邱副主委指出,為彰顯政府維護普世價值、 支持港人爭取自由民主之決心, 政府近年已從四大層面推出具體援港作為 : 第一層面為通盤檢討法規 ,以制度性之機制給予香港人最實際的支持與協助, 例如去年政府已修正「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協助香港專業人才來臺發展;近期已擬具「 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將增列尋職及在臺修讀碩博士就學期間得折抵居留期間等規定, 預計近期可發布實施。 第二層面是強化行政措施,務實解決港人在臺實務問題, 例如建立心理諮商團隊機制、 協調相關部會解決實務面臨之困難及障礙等。 第三層面是舉辦相關活動,例如在臺港人座談會、 線上法律及稅務講座、編印出版品,協助港人早日融入臺灣社會。 第四層面是賡續推動「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 依據相關法規及人道原則,妥適處理港人人道援助事宜, 並提供港人就學、就業、移民定居等諮詢與協處服務。 由於相關援港政策的執行,需要地方政府提供相關配合及協助, 雙方已就諸多具體合作事宜進行熱烈的討論及意見交換, 除同意互相建立聯繫窗口及網站專區之連結外, 雙方也針對多項具體合作事項,諸如提供有港人就業媒合服務、 提供廣東話諮詢服務、與市政府合辦社工及心理諮商培訓講座、 共同辦理稅制或勞動法令說明會等達成共識, 後續雙方均將積極推動進行,期能透過中央及地方協力, 提升對於在臺港人之服務效能。 由於香港情勢變化,移居來臺港人大幅增加, 臺灣已成為許多香港朋友的「第二故鄉」。 本會後續也將陸續拜會各地方政府, 期能更加完善在臺港人之照顧服務, 以協助香港新住民適應及融入臺灣生活,在臺安身立命、安居樂業。

同棟同層樓立委確診 林處茵錄影回應

   【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 4 /ˋ12台北報 導 】

4/13廉政專刊185期出刊

           【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 4 /ˋ12台北報 導 】 監察院第 185 期廉政專刊訂於 111 年 4 月 13 日出刊, 本期專刊內容包括:立法委員李貴敏 等 102 人次之財產申報資料, 以及罰鍰處分案件確定名單等 。 廉政專刊目次請見附件檔案, 或前往監察院「陽光 法令 主題網」  ( https://sunshine.cy.gov.tw ) 查閱 。   廉 政 專 刊   第 185 期 ◆◆◆◆◆◆◆◆◆◆◆◆◆◆◆◆◆◆◆◆◆◆◆◆◆◆◆◆◆◆◆◆◆◆◆◆◆◆◆◆◆◆◆◆◆◆◆◆◆◆◆◆◆◆◆◆◆◆ 本期目次 一、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 立法委員  黃國書……………… 216    立法院 立法委員  萬美玲……………… 222 立法委員  李貴敏………………… 1 立法委員  楊 曜……………… 229 立法委員  沈發惠………………… 6 立法委員  楊瓊瓔……………… 236 立法委員  邱志偉………………… 18 立法委員  溫玉霞……………… 241 立法委員  邱泰源………………… 27 立法委員  廖國棟……………… 246 立法委員  邱顯智………………… 34 立法委員  廖婉汝……………… 256 立法委員  林奕華………………… 39 立法委員  管碧玲……………… 266 立法委員  林為洲………………… 43 立法委員  蔡壁如……………… 271 立法委員  林淑芬………………… 51 立法委員  趙天麟……………… 281 立法委員  柯建銘………………… 57 立法委員  鄭天財……………… 285 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