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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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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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2月3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三、保勝光學股份有限公司(興櫃公司,證券代號6517)申請廢 止前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2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 50052554號函同意申報生效之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 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20,000, 000元乙案,業經該會廢止在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陳科長 聯絡電話:2774-7120
貳、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第二次追加募集「 國泰台灣貨幣市場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
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追加募集「 國泰台灣貨幣市場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新臺幣200億元, 自106年2月2日申報生效。該基金為開放式貨幣市場型基金, 第二次追加募集後合計最高發行總面額為新臺幣600億元, 保管機構由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該基金追募前, 應取得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辦理。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邱科長 聯絡電話:2774-7224
參、核准宏利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 宏利三年到期亞洲新興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本(2) 日核准宏利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國內募集投資國外之債券 型基金¬「宏利三年到期亞洲新興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簡稱該 基金),以美元計價發行,總面額美元1億元整, 由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 該基金應於核准後6個月內開始募集,30天內募集最低成立金額美 元1千萬元。
原則上,該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3個月(含)後, 整體資產組合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應在1年以上(含),但成立屆滿 2年後,不受前述存續期間之限制;自基金成立起6個月後, 投資於亞洲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債券總金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 值60%; 投資高收益債券以前述之亞洲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債券為限, 且投資總金額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40%。
該基金3年期滿即終止。 基金成立日之次一營業日起即不再接受受益權單位之申購, 閉鎖期後即開放每日可買回,但基金未到期前買回, 將酌收提前買回費用最高1.5%並歸入基金資產, 以維護既有投資人利益; 另該基金經理費是於成立時計算存續期間之總報酬,於成立日起5個 營業日內自該基金一次撥付, 投資人提前贖回除須負擔上揭買回費用外,經理費並不退還, 該基金不建議投資人從事短線交易,並鼓勵投資人持有至基金到期。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邱科長 聯絡電話:2774-7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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