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絕不出借帳戶給親友使用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墀新北報導/ 2017,2,22》
證交所日前查核某違約案件時,發現某公司負責人A君使用投資人B君之證券帳戶買賣股票,B君與A君是結識十幾年的老朋友,加上自己本身沒有使用證券帳戶,也不懂得投資股票一般常識,所以出借帳戶給A君買賣股票,且從不過問其帳戶使用的狀況。
A君每月交易相當頻繁成交量大,惟最近選股不當操作欠佳,導致B君帳戶發生嚴重虧損,終因周轉不靈無法如期履行交割義務,被券商申報違約交易。投資人B君雖出面說明係情義相挺自願將帳戶借給A君使用,且A君對券商債務已協商並簽具本票承擔清償責任,但B君仍擔心未來是否會影響自身信譽或司法追償的問題,這是他當初始料未及的。
證交所特別提醒投資人,勿將證券帳戶借給他人使用,以避免因借出帳戶發生違約而承擔財務風險,影響自身權益,另投資人違約名單雖經證券商通報結案,然「證券商聯合徵信系統」自「已結案」日起仍會註記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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