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3/1起,身障人停車優惠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墀新北報導/ 2017,2,26 
3月1日起,須持有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車輛或為懸掛身心障礙車牌車輛,始享新北市公有收費停車場的停車優惠,優惠時間為路邊計時路段4小時免費,路邊計次路段為半價優惠。請持有身心障礙者專用
識別證車輛,停放於路邊收費停車位時,要記得擺放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優惠內容詳附表)。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以下簡稱交通局)表示停車後將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擺放在管理員清楚可辨視位置,即開立4小時免費之繳費通知單(免銷單),如果忘記擺放或管理員無法辨視時或逾期無效證,則會開立一般費率繳費單,身障朋友須依規定時間內辦理停車優惠銷單手續或繳費。

交通局亦提醒凡符合中度以上肢障之身心障礙駕駛人,可持駕照、行照、身障手冊(證明)、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及公司在職證明(以上證件均為身障者本人) 等正本文件,到交通局所屬7處停管場申請工作地點500公尺內停車10小時免費優惠。而且只要在106年3月1日辦理完成,於3月1日起即免除須持證件(含工作證明)到本局辦理優惠銷單的程序,後續亦可至交通局7處停管場申辦。

設籍新北市且行照、駕照(持照條件須為C者)、身障手冊均為身障本人之身障市民,仍可享有停車全日免費之優惠,交通局提醒民眾,勿將車輛長期停放於同一停車位,凡連續停放3日時,管理員即會開立一般費率繳費通知單,欲享停車優惠,需親駕車輛及持證明文件到交通局7處停車管理場或設有管理室之公有路外停車場辦理。

如有任何公有收費停車場優惠問題,歡迎身障朋友撥打新北市市民服務專線1999洽詢交通局7處停車管理場或停車營運科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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