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貓鳥等動物死亡案,嘉義縣、農委會遭糾正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2017,2,9》
嘉義縣政府家畜疾病防治所於民國105年4月25日運送動物收容 所內犬貓予臺南市徐園長護生園時,因運送不當致逾半數以上死亡, 嗣後相關報導更披露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亦曾發生類此事件。另於 105年8月4日於桃園國際機場內發生地勤人員於運輸托運動物時 ,因作業疏失,導致大量動物熱衰竭致死。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 於昨(2/8)日通過監察委員江綺雯及劉德勳提案, 糾正嘉義縣政府、農委會,並要求農委會、交通部、嘉義縣政府、 苗栗縣政府檢討改進。
嘉義縣政府家畜疾病防治所於民國105年4月25日運送動物收容
監察委員江綺雯及劉德勳表示,在動物保護愈來愈受重視的今天, 卻仍然發生這等憾事,顯示政府管理作業不當, 尤其在經過約詢相關官員及實地查訪後, 發現嘉義縣政府家畜收容所認領養管理作業極為紊亂,本案運送的7 1之貓犬僅2隻植有晶片,該所自承因大型園區領養數量龐大, 通常不會植入晶片,亦不進行寵物登記,104年採購的950支晶 片、因未彙整使用數量,故無數量總表足資參閱, 八合一疫苗因課長調職,無人接管而流向未明, 與農委會政策背道而馳;另家畜所內監視器及車輛行車紀錄器壞了2 年皆未修復,致督養犬貓效能低落;又經查105年4月26日止, 台南徐園長護生園寵物登記量已達10,977隻,其中只有6隻來 自嘉義縣,但嘉義縣記錄在案卻高達3,424隻, 足證該所就寵物登記及送養作業馬虎了事。未臻確實;且多年來該所 多次運送收容所內流浪動物至民間飼養場時貪求省事均超載,一般而 言,一輛3.5噸運送專僅能容載20隻左右,但該所自103年以 來,單次運送50隻以上高達18次,甚至曾一車72隻,兼之忽視 運送車輛空間及通風設備不足,肇致大量動物傷亡, 而縣府長期疏於督導,錯失防範先機,均有怠失。
此外,農委會未能正視流浪動物「北狗南運」及民間狗場存在之事實 ,例如目前將犬貓移送給民間的縣市就有13個,但依據動物運送管 理辦法第9條第2項所定「動物種類」為猪、牛、羊, 犬貓等不在此列,顯見農委會並未正視此項工作; 而且犬貓送養後之流向管理不完備,未將民間狗場納入管理, 復未積極督促各地方政府依法確實追蹤,如徐園長護生園累計認養犬 8,485隻,然據臺南市動保處清查,認養犬為1,820隻, 數量差異甚大。亦彰顯農委會未掌握民間狗場設場目的及實際運作, 衍生動物保護管理之盲點,核有不當,應予糾正。
此外, 本次調查中亦發現嘉義縣公立動物收容所地處垃圾掩埋場一隅, 環境惡臭,醫療室、辦公場所、休息室都以貨櫃充當, 該縣任令所內獸醫及工作人員在業務過重、 人力不足下工作於惡劣不堪的職場環境中, 冀望收容環境能兼顧動物生活品質給予妥適照顧,顯然緣木求魚。 而且,公立收容所自行運送犬貓至民間飼養場已非某一縣市之個案, 嘉義縣家畜所發生的犬貓運送導致傷亡的案件僅為其中一例, 農委會對此類通案性問題既不重視,亦未監督,有失職責
另針對桃園國際機場於105年8月4日發生運送之活體動物大量死 亡(3犬、2貓及1000隻鳥)損及國譽一案, 究其原因為地勤業者(桃勤公司)未依工作說明書之規定, 過早提領動物至停機坪, 又未使用動物專用鋁篷車及疏忽保持通風所致, 對此影響國際聲譽的過失,桃勤業已及時賠償並修正改善工作流程。
因此,監委要求農委會、 嘉義縣政府及苗栗縣政府確實改善動保業務之相關缺失, 避免重蹈因作業不當危及動物生命之事故, 損及我動物保護之國際聲譽。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