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傑出校友黃文雄(轉載政大校刊)


我要真正的人權 黃文雄自勉成為全職公民
回顧自己在政大的日子,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董事長黃文雄鼓勵學弟妹要有目的地學習。攝影:林怡樺。
回顧自己在政大的日子,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董事長黃文雄鼓勵學弟妹要有目的地學習。攝影:林怡樺。
【校訊記者林惟鈴報導】和周邊房子相比,這一棟公寓的一樓鐵門斑駁,不刻意對照門牌號碼,可能很容易被忽視。在院內滿牆爬藤植物環繞,屋內滿桌滿地的書報刊物堆中,穿著簡單、年屆古稀的老先生,精神抖擻地談論民國94年由自己成功領導的反對全民指紋建檔運動。
50年政大新聞系畢業的黃文雄,長年在海內外從事民主與人權運動,髮已花白,他仍主張公民社會應該組織起來發揮力量。「活潑的公共參與,並發揮監督的功能非常重要」,經歷過戒嚴高壓統治氣氛的黃文雄,竭盡心力要提醒大家,「人權難得易失,必須永遠警惕!」
「我天生就是個搗蛋鬼!」89年紐約時報曾以半版專訪這位人權鬥士,黃文雄回憶小時候,因為常常調皮鬧事,初中時先後轉學唸了三所初級工業學校,讓父母學校相當頭疼。到了高中改讀台中一中和新竹中學,開始接觸《自由中國》,初獲啟迪,但真正在政治和社會意識上開竅,則是進大學之後。
「當時真的蠻受壓抑的!」進入前身是中央政治學校的政大,民國40多年期間,黨校意識還很濃重,學校教官嚴厲規範學生作為,學生刊物必須經過訓導處審查,每週在四維堂還有固定週會。
當年學生必修憲法課,憲法上保障的基本人權和戒嚴時期現實常相矛盾,黃文雄常問老師憲法第二章「人民權利與義務」相關問題,老師會私下好心地警告他別問得太過分。
黃文雄說,當時向外國購書受到政府管控,管控書籍進口的人可能英文不好,只看到書名出現Mass(大眾)這個字,就被禁止;另外像是與Socialist(社會主義者)相像的Sociology(社會學),或是與Communist(共產主義者)相似的community(社區)等,都因為字首相近而被扣。
儘管大環境封閉,但大學時代結交的僑生朋友與當年的國際學舍的外國朋友,卻影響他很深。黃文雄比較,當時這些僑外生,在政治思想上遠比臺灣學生成熟得多,透過他們,黃文雄藉機看到許多國內看不到的人權民主書報,了解自己的不足,也發現外面世界的廣大。
「自己的路自己找」,威權教育體制下的黃文雄,在校表現是老師眼中的乖學生,但在校外,他身兼貿易行英文秘書、家教、翻譯等職,結交外國朋友,打開國際視野。他笑說,「我設計自己的大學教育」,也勉勵現在的學弟妹,不要為了得到學位而出國念書,要自我判斷後,有目的地學習。「留學往往不如遊學」,他說。
新聞系畢業之後,黃文雄緊接考上政大新聞研究所,最大的願望就是能出國當個國際特派員,因此碩一唸完,就決定先服預官役,接著申請獎學金到美國匹茲堡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再轉往提供全額獎學金的美國康乃爾大學念書。
翻天覆地的60年代美國 掌握機會見習
「1960年代的美國社會翻天覆地」,各種社會運動風起雲湧,初到美國的黃文雄眼界大開,一頭栽入其中。「有這麼多見習機會,當然要好好把握!」黃文雄坦言,當時自己在國外唸博士班,但其實四分之三的時間都用來「見習」,參與最深的是黑人爭取基本人權的「民權運動和反越戰運動」,其他包括校園改革運動、學生運動,以及女權運動,都可以看到他的身影。
但相對於美國社會的熱鬧,當時國內卻仍處於超高壓的穩定獨裁統治,人民噤若寒蟬,黃文雄感嘆,當時社會彷彿死水一潭,國際社運不斷,臺灣民間卻因越戰發財而沾沾自喜。
「我只是想要重新打開政治的可能性」,59年4月24日,黃文雄在紐約廣場飯店旋轉門前,掏槍刺殺時任行政院副院長的蔣經國。他扣下扳機前,就被一旁的警備人員托高手臂,子彈離蔣經國頭部20公分處飛過,黃文雄與其同夥被捕入獄。
回顧這段歷史,黃文雄解釋,自己行動之前已經審慎評估與思考,目的非常有限,只是希望能夠打亂當時蔣家接班計畫,重新挑起國民黨內的權力鬥爭,藉此鬆動當時的高壓統治,為臺灣的政治社會發展打開讓人民喘息的空隙。
被捕之後,友人成立援救基金會,儘管當年留學生都很窮苦,但還是很快籌措出高達19萬美金讓他交保,其中還有一位護士捐出所有存款。黃文雄認為,「不該高估他開槍這件事,高額交保費的籌措,對國民黨政權的衝擊應該更大。
「這是場政治運動,我要針對的是制度而非個人」,隔年黃文雄棄保逃亡,在世界各地流浪20多年,直到85年才偷渡返臺。
心繫人權發展 爭取國際認同
《世界人權宣言》前言第三段說「為使人類不致迫不得已鋌而走險反抗暴政和壓迫進行反抗,有必要使人權受法治的保護」。黃文雄說,所以他85年回國後,就以公民社會的培力為職志。
黃文雄以當「全職公民」(full-time citizenship)自勉,曾擔任臺灣人權促進協會會長、真相和解促進會監事長與國際特赦組織臺灣分會理事長等職務。黃文雄表示,儘管現今社會和自己大學時候已經改善很多,但至今人權被重視的程度仍然不夠。
97年他創立「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要求政府比照聯合國會員,依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設立國際審查機制,要求政府須提出國家的人權報告,並邀請國際專家來臺審查,使臺灣的人權實踐能與國際發展接軌。根據報載,馬英九總統也已表示支持。
「Let me stand up like a Taiwanese!」當年在紐約廣場飯店前遭制伏於地時,黃文雄講出這句話。42年過去了,75歲的黃文雄靈活快捷地使用電腦,收發郵件閱讀並撰寫文章,座位旁擺滿了厚厚一疊,以及滿牆書櫃的人權與法律專書。方法不同,但他心繫於臺灣人權發展的志向,卻從來沒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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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59年4月24日,黃文雄(右圖右)在紐約廣場飯店前掏槍刺殺時任行政院副院長蔣經國(左圖),隔日紐約時報刊登報導。資料來源:紐約時報。
民國59年4月24日,黃文雄(右圖右)在紐約廣場飯店前掏槍刺殺時任行政院副院長蔣經國(左圖),隔日紐約時報刊登報導。資料來源:紐約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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