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添財版證所稅:實現公平正義、活絡健全市場
課徵證所稅 實現公平正義
調降證交稅 活絡健全市場
分離課稅 主動稽徵 簡政便民
(本報訊) 立法委員許添財、許忠信、陳歐珀、黃偉哲今日(5/25)於立法 院民進黨團記者室聯合召開記者會, 正式提出許添財委員草擬之證劵交易稅與證劵交易所得稅改革法案。 許添財委員首先說明,過去四年台灣的總體經濟與環境遭受破壞, 政府首要目標應是要救景氣而非加稅, 但是基於租稅公平與貧富懸殊愈加嚴重必須加以導正, 在經濟結構矛盾與財政部長劉憶如放話課徵證所稅情況下, 台灣股市應聲重挫,此時硬推證所稅,時機上並不適宜; 但從長遠來看,證劵稅制的確有改革空間, 主因是現行政府課徵證劵交易稅符合簡政便民原則卻非良稅, 對資本交易課稅是課徵資本稅,而非對資本利得課稅, 造成股市長期的量能緊縮,因此稅改卻有實施必要。 目前股市脫序低迷,政府自己製造的不確定因素,宜早解除, 稅改宜早定案。
在總體考量下,許添財委員版本有三大重點,一、 授權財政部決定實施證所稅日期,確保準備充分,時機適當;二、 降證交稅,課證所稅配套措施並採主動稽徵;三、個人採彈性稅率, 實際課徵稅率授權財政部視當時經濟環境決定。
許添財委員提出的證所稅版本主要可區分十個特色:
1、證券交易及所得稅整合為一,稅制簡明。
2、配合證所稅復徵,調降證交稅率為千分之1.5。
3、全面開徵,分離課稅,個人稅率0-10%(授權財政部分階段 視情況定之),杜絕人頭戶。
4、外資證交稅提高為千分之3.5,避免假外資。
5、法人證所稅適用「最低稅負制」,現行稅率10%及扣除額20 0萬元不變。
6、證券期貨及選擇權之交易所得不課稅。
7、個人當年度及以後3年,法人當年度及以後5年盈虧互抵。
8、持有股票三年減半;五年免稅。
9、繳稅由政府主動稽徵;納稅義務人可申復,民眾可免被查稅。
10、授權財政部自訂施行日期,先通過稅法, 等待時機成熟與社會可接受情況下,再行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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