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3公頃鹽地將開放 太陽光電力拼兩年達標1.52GW
立委賴瑞隆再生能源系列─前瞻太陽能專區之規畫公聽會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2016,9,7】
經濟部能源局在7月28日「新政府推動再生能源之機遇與挑戰」公聽會上表示,推動再生能源有關太陽光電部分,將採「初期以推動屋頂型設置,並逐步推動地面型大規模開發」之策略進行。而為進一步了解和探討太陽光電相關議題,立委賴瑞隆和立法院永續會今(7)日再次邀請產官學各界,召開「再生能源公聽會系列─前瞻太陽能專區之規畫」公聽會,並邀請立委陳曼麗、余宛如擔任公聽會共同主持人。本次公聽會聚焦在太陽能光電,因此,討論題綱包括:太陽能專區之劃設、運作、管理與營運模式之探討;太陽能專區劃分後,中央各部會、中央與地方之分工探討;政府太陽能產業政策應如何規劃以協助本土企業的發展;以及綠色金融之制度設計如何鼓勵國內資金投入等議題。
立委賴瑞隆表示,行政院各部會目前已協調出潛能535MW、佔地803公頃的國有鹽用地;潛能835MW、佔地1253公頃的地層下陷區,並將再開放高鐵沿線雲彰地區嚴重地層下陷區;另預計盤點掩埋場及汙染土地、水域空間以設置太陽能光電系統。未來將設立單一窗口專案辦公室,解決電廠申設問題、轉介服務,推動
PV-ESCO (Photovoltaic -Energy
Service Company)及專案融資,擴大金融業者參與,引導長期資金如壽險資金投入,以活絡資金活水。
基此,立委賴瑞隆認為,行政院各部會應積極合作,以太陽光電2年內裝置容量達到1.52GW為規劃,其他期程應搭配檢討調整,務必在2025年使總再生能源發電佔比達20%;其次,在擬定太陽能光電專區設置辦法的過程中,應多和產業界、學術界以及環保團體溝通,促進多方合作,創造自由且友善的產業環境;再者,經濟部應將《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與《電業法》,以及其他有益於推動太陽能光電的相關法案儘速送到立法院,力拼本會期完成修法。
針對各界關心的「綠色金融」,金管會將規劃「獎勵本國銀行辦理新創重點產業放款方案」與修訂「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以鼓勵銀行和保險業者投資綠能產業。工研院產業分析師王孟傑分享各國案例時指出,太陽光電三大市場中國大陸、日本、美國因為制度和文化的不同而有不同籌資模式,例如美國即因金融市場成熟且廠商國際化程度高而模式多元,值得台灣借鏡參考。
與會的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公會會員代表則分享日本的經驗,建議台電若能開放業者T接,將更快解決饋線不足的問題,避免饋線到處拉破壞天際線,影響地區景觀。並期望政府在擬定太陽能專區相關辦法時能多和業者溝通,創造友善且自由的產業環境,民間才有辦法發揮最大的動能,協助政府一起達成1.52GW的設置目標,為台灣的永續發展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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