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銀召開奇美電債務協商會議
(本報訊)「奇美電子」2011,12,28依「經濟部協助企業辦理銀行債權債務協商作業要點」 向經濟部申請銀行債權債務協商輔導協處, 經濟部委請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完成評估診斷作業,並於1 01年1月9日轉送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臺灣銀行辦理債權債務協商。
最大債權銀行臺灣銀行依「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辦理經濟部移送企 業債權債務協商案件自律規範」,於今(20) 日召開全體債權金融機構債權債務協商會議,經濟部工業局派員列席 。 奇美電子於會議中向全體金融機構簡報公司目前營運情形及產業概況 ,並由臺灣銀行說明擬定之債權債務協商架構,提交大會協商討論。 經濟部工業局、臺灣銀行、及奇美電子在會中均表示, 本次債權債務協商主要目的是在於維繫公司正常營運、 確保銀行債權、以及產業的穩定發展。 奇美電子及金融機構在本次協商過程中均充分表達意見、 進行溝通與協商。
會議在和諧的氣氛中達成共識。原則上, 與會的金融機構代表均表示深切認同本次協商所秉持之共贏的基本精 神,支持政府的面板產業政策, 以及經過大家充分討論後的債權債務協商架構方案。
今天的會議結論與債權債務協商方案,將在過年後2週內送交各債權 金融機構, 由各金融機構進行內部簽核程序取得核准並通知臺灣銀行, 以儘速依協商方案完成簽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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