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震清:高高屏升為直轄市
(本報訊)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委蘇震清呼應南部高、高、屏民眾的心聲,主張地方制度法應配合行政區劃法一併審查,以便高、高、屏亦可於修法之中一併提升層級,合併為直轄市。
蘇震清指出,「直轄市」是過去大中國「行省」政治體制下的特別產物,其自治權限僅由法律規定,而縣卻是由憲法保障的自治團體,但是,台灣實行地方自治至今,卻反而形成直轄市遠較一般縣市更為優越的情況。長久以來,因為包括人事、財政、經濟等各方面的不平等待遇,讓縣市政府的發展遠不如直轄市。
因此,地制法修正放寬縣市合併為直轄市的規定,有必要讓所有縣市都有機會參與合併升格,同時,基於避免人事、財政、經濟等各方面資源分配不平均的情形發生,應一併考量「行政區劃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避免直轄市增多了,縣市的資源更少了。
他強調,屏東縣是台灣尾,過去在國民黨執政時的重大建設不只忽略南部地區,尤其忽略屏東縣,其財政資源尤其受到地方制度、財政收支劃分、經濟建設獨優直轄市之害,雖然民進黨執政之後已有改善,屏東地區不少民眾期盼高高屏地區可以變成一個共同生活圈,和高雄縣、高雄市合併升格,爭取更多的資源,發展南部地建設。
因此,他除了呼應高、高、屏地方民眾的心聲,支持推動高、高、屏合併升格為直轄市的發展,亦主張地方制度法如要修正不能為了讓台中縣市合併而修法,而應配套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行政區劃法,除了調整全國財政資源的分配,也應讓全民都能參與行政區劃,表達是否同意區域合併的意見。
蘇震清指出,「直轄市」是過去大中國「行省」政治體制下的特別產物,其自治權限僅由法律規定,而縣卻是由憲法保障的自治團體,但是,台灣實行地方自治至今,卻反而形成直轄市遠較一般縣市更為優越的情況。長久以來,因為包括人事、財政、經濟等各方面的不平等待遇,讓縣市政府的發展遠不如直轄市。
因此,地制法修正放寬縣市合併為直轄市的規定,有必要讓所有縣市都有機會參與合併升格,同時,基於避免人事、財政、經濟等各方面資源分配不平均的情形發生,應一併考量「行政區劃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避免直轄市增多了,縣市的資源更少了。
他強調,屏東縣是台灣尾,過去在國民黨執政時的重大建設不只忽略南部地區,尤其忽略屏東縣,其財政資源尤其受到地方制度、財政收支劃分、經濟建設獨優直轄市之害,雖然民進黨執政之後已有改善,屏東地區不少民眾期盼高高屏地區可以變成一個共同生活圈,和高雄縣、高雄市合併升格,爭取更多的資源,發展南部地建設。
因此,他除了呼應高、高、屏地方民眾的心聲,支持推動高、高、屏合併升格為直轄市的發展,亦主張地方制度法如要修正不能為了讓台中縣市合併而修法,而應配套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行政區劃法,除了調整全國財政資源的分配,也應讓全民都能參與行政區劃,表達是否同意區域合併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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