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工會嚴正聲明:拒絕污名化!
拒當年金制度邊緣人!
不管藍綠 只要是非
(本報訊)中華電信工會針對媒體登載訴求「公勞保年資併計」為「惡例」乙事,於此做出澄清聲明:
◎媒體朋友們,請再加油!中華電信早已不是國營事業了!
不論中華電信民營化是合法還是違法,中華電信早於94年8月12日成為民營公司,現今外資擁有中華電信45﹪以上股份,正確地說中華電信不但不是國營企業,也不是民營公司,而是外資事業!請各位新聞界朋友莫再張冠李戴,任意將中華電信公司與國營事業劃上等號!
◎年金制度之建立,難道不是為了照顧人民的老年生活嗎?
政府宣示保障國民老年生活,現今公務人員享有月退,勞工則享有勞保年金,政府在在宣示保障國民老年生活照顧,既然政府建立制度保障國民老年生活,中華電信員工配合國家政策,懇求國家一併考量退休員工老年生活的照顧,難道不是一個卑微小民一生所求嗎?
更何況,中華電信工會的訴求並非貪婪的獅子大開口,我們非常樂意繳回公保年資結算金,只求一份老年生活的安定,為何竟還要遭到有心人士惡意污名化!?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唱名表決做成的決議,竟不如財政委員會一個院會的決議!
就在今天,101「前」董事長陳敏薰小姐,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的決議下,於會議決議紀錄尚未出爐前就遭撤換去職。兩相對照下,94年民進黨政府違法進行中華電信民營化時,在國民黨立委強力監督下,於立法院全院委員會「記名表決」通過五次決議反對:
(一)92年5月30日立法院第5屆第3會期第13次會議表決國營事業預算中華電信公司部份通過「中華電信公司移轉民營以出售股份或辦理現金增資時,不得採協議方式,須先經十次公開供全民申購後始得以公開標售方式辦理」之決議。
中華電信公司移轉民營以出售股份或辦理現金增資時,不得採協議方式,須先經十次公開供全民申購後始得以公開標售方式辦理,其標期應視案件性質與標商準備及遞送投標文件所須時間合理訂定之,並不得少於下列期限:標售金額未達二億元者,不得少於二十八日;標售金額為二億元以上未達十億元者,不得少於二個月;標售金額為十億元以上未達一百億元者,不得少於三個月;標售金額為一百億元以上未達二百億元者,不得少於四個月;標售金額二百億元以上者,不得少於五個月。立法院應依各黨派比例組成中華電信釋股監督委員會,如標售金額為一百億元以上或標售股權足以影響董監事席次之變動,須經中華電信董事會及立法院中華電信釋股監督委員會同意後,始得進行相關作業。
(二)93年1月13日立法院第5屆第4會期第19次會議審查9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院會表決通過決議:
近日公股釋出問題重重,茲提案責成行政院訂定『公股管理與處分辦法』送立法院審核後,始得繼續釋出公股,以便建立標準管理作業程序,以防杜弊端。
(三)93年5月26日立法院第5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通過之決議:
為避免中華電信(股)公司獨佔市場地位,影響全民公共財的歸屬,有礙電信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在沒有確保員工權益的前提下,中華電信下一階段全民釋股計畫,攸關中華電信民營化的時程,為妥善周詳計,須由交通部詳備釋股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專案報告通過後,始得進行釋股計畫。
(四)93年6月10日立法院第5屆第5會期第21次會議表決通過
【簽定團體協約前應暫緩釋股案】
為保障中華電信公司員工工作權,維護其基本權益與勞動條件,在中華電信公司就員工權益相關事項未與中華電信工會達成協議及簽定團體協約前,政府應立即暫停中華電信公司任何釋股工作,以照顧勞工,維護勞資和諧關係。
(五)94年1月20日立法院第5屆第6會期第16次會議,審查9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三讀通過之決議:
針對政府推動之民營化政策攸關公營事業員工權益及國計民生至鉅,建議:
要求政府的民營化政策應和全國產業總工會協商,在協商未獲共識前,應暫緩釋股;
要求政府於民營化前,責成國營事業應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
尊重國營事業企業化經營,減少行政干預。
單單中華電信民營化一案,立法院全院委員會就動用了五個決議!而這些決議居然一點作用也沒有?顯然立法院全院委員會決議的效力,遠遠不如一個連會議紀錄都還沒做出來的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的決議!
◎要求公勞保年資併計,請還中華電信員工一個公道!
不論公保、勞保均是國家制度,中華電信員工在電信局時期加入公保,民營化後加入勞保,都是在國家制度的拘束之下,完全不能自己選擇,毫無置喙餘地。
然而配合國家制度最後的下場,不但被公保所遺棄,竟也遭勞保排擠!在無的放矢的謾罵下,今天甚至還背負了「貪得無厭」的罵名!
中華電信員工因為民營化,失去公務人員月退金,我們的同事因為民營化逼退政策而跳樓、有人因為失去月退休金保障而上吊自殺,僅剩下來苦苦撐住中華電信辛勤打拼的員工,卻又面臨勞保年金的排除,請各位新聞界的朋友還給這群通過正式國家考試及格的「前」公務員一個公道吧!
◎對的事就應該堅持!有膽站出來!我們願受公評!
張理事長嚴正聲明:立委如果心中沒有藍綠,只有是非,那就應該邀請所有中華電信的董事到立法院備詢,看看中華電信是否真如媒體報導般十惡不赦!
張理事長本身即為中華電信董事之一員,願意接受立委及全國之公評,張理事長再次強調:「不要再將所有中華電信員工污名化!中華電信工會追求的是核心價值的公民社會!」
最後,工會特別感謝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及黃昭順委員,從面對錯誤的中華電信民營化政策以來,一路對中華電信工會始終如一的全力相挺!
不管藍綠 只要是非
(本報訊)中華電信工會針對媒體登載訴求「公勞保年資併計」為「惡例」乙事,於此做出澄清聲明:
◎媒體朋友們,請再加油!中華電信早已不是國營事業了!
不論中華電信民營化是合法還是違法,中華電信早於94年8月12日成為民營公司,現今外資擁有中華電信45﹪以上股份,正確地說中華電信不但不是國營企業,也不是民營公司,而是外資事業!請各位新聞界朋友莫再張冠李戴,任意將中華電信公司與國營事業劃上等號!
◎年金制度之建立,難道不是為了照顧人民的老年生活嗎?
政府宣示保障國民老年生活,現今公務人員享有月退,勞工則享有勞保年金,政府在在宣示保障國民老年生活照顧,既然政府建立制度保障國民老年生活,中華電信員工配合國家政策,懇求國家一併考量退休員工老年生活的照顧,難道不是一個卑微小民一生所求嗎?
更何況,中華電信工會的訴求並非貪婪的獅子大開口,我們非常樂意繳回公保年資結算金,只求一份老年生活的安定,為何竟還要遭到有心人士惡意污名化!?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唱名表決做成的決議,竟不如財政委員會一個院會的決議!
就在今天,101「前」董事長陳敏薰小姐,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的決議下,於會議決議紀錄尚未出爐前就遭撤換去職。兩相對照下,94年民進黨政府違法進行中華電信民營化時,在國民黨立委強力監督下,於立法院全院委員會「記名表決」通過五次決議反對:
(一)92年5月30日立法院第5屆第3會期第13次會議表決國營事業預算中華電信公司部份通過「中華電信公司移轉民營以出售股份或辦理現金增資時,不得採協議方式,須先經十次公開供全民申購後始得以公開標售方式辦理」之決議。
中華電信公司移轉民營以出售股份或辦理現金增資時,不得採協議方式,須先經十次公開供全民申購後始得以公開標售方式辦理,其標期應視案件性質與標商準備及遞送投標文件所須時間合理訂定之,並不得少於下列期限:標售金額未達二億元者,不得少於二十八日;標售金額為二億元以上未達十億元者,不得少於二個月;標售金額為十億元以上未達一百億元者,不得少於三個月;標售金額為一百億元以上未達二百億元者,不得少於四個月;標售金額二百億元以上者,不得少於五個月。立法院應依各黨派比例組成中華電信釋股監督委員會,如標售金額為一百億元以上或標售股權足以影響董監事席次之變動,須經中華電信董事會及立法院中華電信釋股監督委員會同意後,始得進行相關作業。
(二)93年1月13日立法院第5屆第4會期第19次會議審查9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院會表決通過決議:
近日公股釋出問題重重,茲提案責成行政院訂定『公股管理與處分辦法』送立法院審核後,始得繼續釋出公股,以便建立標準管理作業程序,以防杜弊端。
(三)93年5月26日立法院第5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通過之決議:
為避免中華電信(股)公司獨佔市場地位,影響全民公共財的歸屬,有礙電信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在沒有確保員工權益的前提下,中華電信下一階段全民釋股計畫,攸關中華電信民營化的時程,為妥善周詳計,須由交通部詳備釋股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專案報告通過後,始得進行釋股計畫。
(四)93年6月10日立法院第5屆第5會期第21次會議表決通過
【簽定團體協約前應暫緩釋股案】
為保障中華電信公司員工工作權,維護其基本權益與勞動條件,在中華電信公司就員工權益相關事項未與中華電信工會達成協議及簽定團體協約前,政府應立即暫停中華電信公司任何釋股工作,以照顧勞工,維護勞資和諧關係。
(五)94年1月20日立法院第5屆第6會期第16次會議,審查9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三讀通過之決議:
針對政府推動之民營化政策攸關公營事業員工權益及國計民生至鉅,建議:
要求政府的民營化政策應和全國產業總工會協商,在協商未獲共識前,應暫緩釋股;
要求政府於民營化前,責成國營事業應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
尊重國營事業企業化經營,減少行政干預。
單單中華電信民營化一案,立法院全院委員會就動用了五個決議!而這些決議居然一點作用也沒有?顯然立法院全院委員會決議的效力,遠遠不如一個連會議紀錄都還沒做出來的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的決議!
◎要求公勞保年資併計,請還中華電信員工一個公道!
不論公保、勞保均是國家制度,中華電信員工在電信局時期加入公保,民營化後加入勞保,都是在國家制度的拘束之下,完全不能自己選擇,毫無置喙餘地。
然而配合國家制度最後的下場,不但被公保所遺棄,竟也遭勞保排擠!在無的放矢的謾罵下,今天甚至還背負了「貪得無厭」的罵名!
中華電信員工因為民營化,失去公務人員月退金,我們的同事因為民營化逼退政策而跳樓、有人因為失去月退休金保障而上吊自殺,僅剩下來苦苦撐住中華電信辛勤打拼的員工,卻又面臨勞保年金的排除,請各位新聞界的朋友還給這群通過正式國家考試及格的「前」公務員一個公道吧!
◎對的事就應該堅持!有膽站出來!我們願受公評!
張理事長嚴正聲明:立委如果心中沒有藍綠,只有是非,那就應該邀請所有中華電信的董事到立法院備詢,看看中華電信是否真如媒體報導般十惡不赦!
張理事長本身即為中華電信董事之一員,願意接受立委及全國之公評,張理事長再次強調:「不要再將所有中華電信員工污名化!中華電信工會追求的是核心價值的公民社會!」
最後,工會特別感謝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及黃昭順委員,從面對錯誤的中華電信民營化政策以來,一路對中華電信工會始終如一的全力相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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