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彭玄桂詐領補助款 又圖利自己遭彈劾
(本報訊)農委會前參事彭玄桂,兼任國際土地政策研究訓練中心主任期間,以不實文書詐領農委會補助土策訓練中心結餘款1,875萬餘元,經法院判決詐欺罪確定;彭玄桂又出租自宅提供國際土地政策研究訓練中心圖利,違反公務員利益迴避規定,監察院101年4月19日通過監委趙榮耀、林鉅鋃提案,彈劾彭玄桂,移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彈劾案文指出,彭玄桂自89年6月5日至92年7月15日止,兼任土策中心主任職務,對於農委會補助計畫經費結餘款,總計18,756,649元未繳回,並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詐欺罪判刑確定。
彈劾案文指出,彭玄桂將自有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1號4樓之5房屋(約21.8坪),自92年4月至8月止,出租土策中心,設立臺北研訓中心,未自行迴避,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實有違失。
彈劾案文指出,彭玄桂自89年6月5日至92年7月15日止,兼任土策中心主任職務,對於農委會補助計畫經費結餘款,總計18,756,649元未繳回,並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詐欺罪判刑確定。
彈劾案文指出,彭玄桂將自有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1號4樓之5房屋(約21.8坪),自92年4月至8月止,出租土策中心,設立臺北研訓中心,未自行迴避,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實有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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