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昆澤:催生國民營養法
降低國人慢性病風險
禁止嬰兒奶粉廣告與高熱量食品附贈玩具促銷
(本報訊) 立法委員李昆澤鑑於健全國民健康飲食, 預防疾病為政府責無旁貸之工作, 以降低國人罹患慢性疾病風險與減少國家醫療資源浪費, 日前已完成擬具「國民營養法草案」,並獲得台聯、 國民黨和親民黨等26位朝野立委連署提案, 希望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儘速排入院會議程,以俾利早日完成立法。
根據行政院衛生署的統計資料,近年國人生活水準大幅提升, 國人死亡原因自傳統急性傳染病轉變為慢性疾病,心臟疾病、 腦血管疾病、糖尿病、癌症、高血壓等皆列我國國人十大死因; 另根據國際肥胖症研究協會(IASO)公布統計顯示,台灣6- 18歲兒童及青少年超重或肥胖比率,男孩高達26.8%、女孩1 6.6%,在66個國家排第19與第37,遠較於中國、日本、 新加坡等鄰近國家的新生代都超重。
李昆澤表示,雖然發生慢性疾病與肥胖的原因十分複雜, 但研究證實唯有經由飲食習慣的改善,可以有效改善, 因此特別擬具國民營養法草案以補充現行食品衛生管理不足之地方。
這次提案版本的內容,包括政府應辦理國民營養工作、 進行國民營養調查及監測調查、推動國民營養教育與資訊、 食品營養管理、餐飲業者及團體膳食營養管理以及罰則等章節。
關於這次提案,李昆澤指出主要有幾項前瞻性的立法,包括: 為讓民眾了解飲用食品的內容, 除要求在產品包裝上要有明顯之營養標示外, 將來餐飲業者於供膳場所明顯處或菜單上需標明各餐食之熱量、 營養成分等訊息,俾使國民養成均衡飲食行為,建構健康飲食環境。
由於我國兒童及青少年過重與肥胖比例越來越高, 根據董氏基金會調查發現, 學齡兒童中有高達三成學生是看到速食店促銷兒童餐的玩具廣告而去 購買食用,草案第13條規定,「對於具有科學證據顯示造成肥胖、 代謝症候群、高血壓之食品,得限制其促銷或廣告, 並禁止以附贈玩具方式販售。」美國加州聖塔克拉拉縣也在前年4月 通過類似法案。
此外,草案第12條規定,「 嬰兒配方食品及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不得為促銷或廣告。」 主要是為維護嬰幼兒健康,鼓勵餵食母乳,世界衛生組織認為6個月 以下之嬰幼兒,應以母乳作為唯一的飲食來源, 並於一九八一年世界衛生大會頒布「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 限制嬰兒配方奶粉、其他以母乳代用名義銷售之產品、 奶瓶及奶嘴之宣傳、推銷等相關行為。
鑒於全球非傳染性疾病之危害與負擔日益沉重,二○○ 四年世界衛生大會決議,當前世界各國最重要之健康策略, 乃為推動健康飲食與提高身體活動量, 以緩和或減少非傳染性疾病之負擔,並提出「全球飲食、 身體活動及健康策略」(Global Strategy on Diet, Physical Activity and Health),建立正確健康飲食觀念、養成適當健康飲食習慣、 均衡攝取各類有益健康食品、控制肥胖盛行率等已成為世界趨勢。
最後,李昆澤再次強調,世界各先進國家已訂定相關政策或法令, 例如英國在二○○四年訂有「健康白皮書」、日本自二○○ 五年起實施「食育基本法」、歐盟在二○○ 七年訂有歐洲營養等相關健康策略, 本草案既已獲朝野立委不分黨派的支持連署, 希望可以盡速排入審議,完成三讀立法程序, 讓國民營養法早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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