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社團:嚴正要求新政府依法駁回馬英九出境申請
【0601~2台灣社、台灣北社、台灣中社、台灣南社、台灣東社 (花蓮)、台灣東社(台東)、台灣客社聯合聲明】
前總統馬英九辦公室指出,馬英九將於15日前往香港。根據「 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九條」規定, 被列管的機密人員必須在20天前,向原單位提出申請。但依總統府 發言人黃重諺說法,馬辦在今天(6/1)上午才送件總統府, 並未按照規定在20天前提出申請。
出國演講並非「情況急迫」, 並且之前民進黨立院總召柯建銘即已申請限制馬英九出境在案, 目前卻依猶躺在台北地院休息!
我們在此提出嚴正要求,請新政府務必完全依法處理該案。 沒有依照規定辦理,就必須依規定駁回處理, 請不要看到台灣人現在最痛恨的馬英九就腿軟、開後門。 請記得你們對台灣人民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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