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黨主委、立委,議員、市長違陽光法,遭監察院罰鍰定讞(獨家)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 2018,11,16

國民黨新北市主委李乾龍、新北市前立委黃志雄、前議員歐金獅、現任台北市立大學校長戴遐齡、曾任彰化市長溫國銘因違反陽光法案,遭到監察院6萬~100萬元不等的罰款。

財產申報案

監察院11/16出版的廉政專刊138期公告:新北市前立委黃志雄在2015年底,未據實申報本人保險1筆,妻洪佳君議員保險2筆,罰款6萬元確定。
台糖商品行銷部副執行長彭進統,也是相同情形罰6萬元確定

新北市現任議員宋明宗,未據實申報本人債務5筆罰款50萬元確定。

台北市立大學校長戴遐齡,未據實申報配偶劉玉峰債務3筆,罰款14萬元確定。

金門烈嶼鄉代洪雅明(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同鄉),2015,3,12植樹節申報財產時,未據實申報本人保險7筆,債務3筆、事業投資1筆,罰14萬元。

台東市代侯忠順,2015,3,3申報財產時,未據實申報配偶債務3筆,罰12萬元。

花蓮瑞穗鄉代會副主席哈尼葛照,2015,12,31未據實申報配偶汽車1筆,罰6萬元。

澎湖湖西鄉代陳妍臻,2015,12,7未據實申報配偶債務2筆,罰8萬元。

違反政治獻金案

國民黨新北市黨部主委李乾龍,在2015,12,20競選立委時,收受宏群公司政治金,未依規定製作會計報告書,而且該公司屬累虧公司,候選人不得收受。因此罰20萬,沒收20萬元,共損失40萬元。


南投前立委蔡煌瑯,於2016,1,12、15收受弟弟河翰實業政治金時,該公司是累虧公司(前一年虧3萬餘元),候選人不得收受。因此罰20萬,沒收15萬元,共損失35萬元。河翰實業罰30萬元,全部65萬元都由蔡煌瑯承擔,弟弟的好意,讓哥哥惹麻煩。

安芯開發罰13.4萬元。壢都營造罰10萬元。2公司在捐贈時,均屬累虧公司,不得捐贈。

得洋電子工業,2015,10,28捐贈時,主要成員的外國法人,占公司股權30%以上,罰100萬元。

前新北市議員歐金獅,於2014,11,18捐贈桃園市議員擬參選人廖輝星,違反政治獻金法罰100萬元。

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法

前彰化市長溫國銘,在市長任內,為其子溫宗翰4筆土地施作工程,使土地價值變高,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法,罰100萬元。

以上觸法人員或公司,均已向監察院繳清罰款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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