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對未傳即判之說明

(本報訊)司法院今日發佈新聞說,報載本院刑事審查庭法官未傳喚被害人即逕行判決一事,本院說明如下:
一、本院刑事庭自100年9月7日起試辦案件流程管理制度迄今,整體判決
  折服率為81.73%,較試辦前提升0.8%,上訴維持率為77.67%,提升
  2.47%。
二、個別法官處理個案程序之疏失,本院甚為重視,本院將促請全體辦
  理刑事案件之法官應依法令規定之程序妥適審理案件,除注意辦案
  效率外,尤應加強裁判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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