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風濫權,監委徹查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 2017,3,8】
近年來,部分政風機構與人員為進行內部行政調查, 採取調閱員工及媒體記者通聯紀錄、徵詢特定員工進行測謊等方式, 因涉有逾越權限及違反比例原則之虞,引發適法性爭議。 監察委員王美玉、仉桂美認有深入瞭解之必要,於3月7日 申請自動調查,將澈底釐清政風機構與人員職權行使與調查界線。
監察委員指出,政風機構與人員之設置, 係政府機關防制貪瀆的內部控制機制,擔負廉政法令之擬訂、推動、 執行與宣導、公務員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與處理、廉政興革建議、 公務機密維護及其他有關政風事項等法定職責。 政風人員於機關內部從事防貪、肅貪及反貪業務, 得以瞭解機關癥結問題並提出建議,以促使行政程序之公開透明, 防制弊端發生,對於請託關說、 贈送財物等易生違法貪瀆疑慮之行為, 亦得透過陽光法案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等相關法令之建構, 積極預防公務員貪瀆不法。
監察委員表示, 鑑於近期部分政風機構與人員進行內部行政調查所採取之手段, 已涉有侵害人權疑慮,除招致外界非議外, 亦影響其發揮促進廉能政治之制度性功能與政府機關形象。 究政風機構與人員的法定職掌及定位為何?進行調查所採取之方式、 措施及其適法性?有無逾越一般法律原則情事? 事涉政風機構與人員進行內部調查之權責與界限, 監察院將深入調查瞭解,逐步釐清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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