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聯盟譴責朱立倫,指鹿為馬、反動與墮落
(本報訊)鴻海董事長郭台銘於18日,提出「工者有其屋」的構想, 計畫進行舊
城改造和舊工業區翻新,提供鴻海工程師就近「高貴不貴」 的居住社區,以減
低員工的購屋負擔及通勤時間 。19日新北市長朱立倫隨即在市政會議,對於
「工者有其屋」表示贊同,認為是另一個思維的社會住宅, 並已敲定土城頂埔
工業區旁、約2公頃,由國有財產局與國防部共有土地, 採設定地上權的方式招
標,最快將於本月底定案。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對於朱立倫市長繼先前中和/三
重社會住宅BOT的錯誤政策後,再度曲解社會住宅理念, 給予強烈譴責,更分別
對新北市政府與鴻海企業提出要求及呼籲。
◆社會住宅不是企業賣給員工的住宅
住盟必須強調,社會住宅(social housing)是指政府以直接或補助方式興
建或民間擁有之合於居住標準的房屋,採只租不賣模式、 以低於市場租金出
租、並優先提供給所得較低的家戶或特殊的弱勢對象的住宅。 然而鴻海所提出
「工者有其屋」,是以購屋為前提,並僅限鴻海員工, 不似如高雄市的「勞工
住宅」提供約二十八坪、每戶三千五百元的租金, 供高雄市勞工申請,甚且因
職業災害無法生活者可優先遞補。此一明顯不過的差別, 朱立倫市長卻硬將
「社會住宅」與鴻海員工「高貴不貴住宅」混為一談,實為荒謬!
◆私人企業的福利成本不應外部化
鴻海有心照顧所屬勞工、解決其購屋問題,我們理當樂見, 但問題是,它
的腦筋不應該動到屬全民資產而非鴻海私有的國有土地上, 它也不能超越都市
計畫體系基本且必要的程序正義。但現在的情況是, 中央跟新北市打算配合鴻
海將國有土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廉價讓度,並聲稱都市計畫體系「 曠日廢時」
要為鴻海量身「示範區」,此種名為效率實為送紅包、 開後門的模式,豈能讓
人信服!須知,鴻海如何可蓋出低於周邊市價的房子, 不過是拜朱立倫市長高
舉「合法圖利」大旗廉讓國有土地與踐踏都市計畫體系而來。 此種作法打造出
來「高貴不貴」的鴻海員工住宅,不過將私人企業福利成本外部化, 由全民來
買單!
◆反動與墮落的新北市政府
朱立倫市長於曾於2010年新北市長選舉時,曾高調提出「 社會住宅政
策」,但兩年多來成果何在?我們看到的是, 繼以BOT方式興辦市場價格與弱勢
住不進的「山寨版」社會住宅之後, 更變本加厲將成本外部化的鴻海企業員工
住宅「指鹿為馬」為社會住宅。
這讓人想起十九世紀英、美的曾出現公司城(Company Town)的短暫歷史,其
緣起於對當時資本主義體制下都市工人悲慘處境的補救, 帶有強烈人道主義色
彩,採低廉租金、提供學校、餐廳、公園、醫療等公共設施, 更激進者甚至採
左翼公社性質運作。此一超前的嘗試雖未成功, 卻催生了政府有責任且必須積
極干預城市規劃及住宅供給的當代普世價值。
不同的是,鴻海的「工者有其屋」 並不是一百多年前具人道關懷的公司城,而
是取得國有土地與工業區用地變更的包裝糖衣;更諷刺的是, 朱立倫市長在二
十一世紀今天卻要積極「合法圖利」假公司城, 顯見新北市政府在住宅政策的
反動與墮落!
◆我們的要求與呼籲
就此,社會住宅聯盟對新北市政府嚴正提出以下要求:
1.國有土地興建住宅應以只租不賣、弱勢優先的社會住宅為首要, 反對以出售
為主要目的住宅方案,不論是政府的合宜住宅、 還是鴻海的員工住宅。
2.本案工業區土地如要變更, 應循既定都市計畫體系相關程序正義,審慎從區
域發展、環境容受、利益回饋的角度進行評估,絕不可因人設事、 自廢武功。
3.社會住宅為朱立倫市長之選舉重大政見,請拿出積極作為,
以及,我們也向鴻海及郭台銘董事長懇切呼籲:
1.樂見且支持鴻海照顧員工、協助購屋, 但不應將企業內部福利成本外部化,
此絕非全球最大電子代工企業之應有之作為, 亦不符社會之公平正義。
2.期待鴻海關注並願投入改善台灣住宅問題之行列, 效法百年前英、美公司城
先行者改造社會之熱誠,運用旗下豐沛資源與經營管理經驗, 投資社會住宅
興辦事業。
城改造和舊工業區翻新,提供鴻海工程師就近「高貴不貴」
低員工的購屋負擔及通勤時間 。19日新北市長朱立倫隨即在市政會議,對於
「工者有其屋」表示贊同,認為是另一個思維的社會住宅,
工業區旁、約2公頃,由國有財產局與國防部共有土地,
標,最快將於本月底定案。
重社會住宅BOT的錯誤政策後,再度曲解社會住宅理念,
對新北市政府與鴻海企業提出要求及呼籲。
◆社會住宅不是企業賣給員工的住宅
住盟必須強調,社會住宅(social housing)是指政府以直接或補助方式興
建或民間擁有之合於居住標準的房屋,採只租不賣模式、
租、並優先提供給所得較低的家戶或特殊的弱勢對象的住宅。
「工者有其屋」,是以購屋為前提,並僅限鴻海員工,
住宅」提供約二十八坪、每戶三千五百元的租金,
職業災害無法生活者可優先遞補。此一明顯不過的差別,
「社會住宅」與鴻海員工「高貴不貴住宅」混為一談,實為荒謬!
◆私人企業的福利成本不應外部化
鴻海有心照顧所屬勞工、解決其購屋問題,我們理當樂見,
的腦筋不應該動到屬全民資產而非鴻海私有的國有土地上,
計畫體系基本且必要的程序正義。但現在的情況是,
海將國有土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廉價讓度,並聲稱都市計畫體系「
要為鴻海量身「示範區」,此種名為效率實為送紅包、
人信服!須知,鴻海如何可蓋出低於周邊市價的房子,
舉「合法圖利」大旗廉讓國有土地與踐踏都市計畫體系而來。
來「高貴不貴」的鴻海員工住宅,不過將私人企業福利成本外部化,
買單!
◆反動與墮落的新北市政府
朱立倫市長於曾於2010年新北市長選舉時,曾高調提出「
策」,但兩年多來成果何在?我們看到的是,
住不進的「山寨版」社會住宅之後,
住宅「指鹿為馬」為社會住宅。
這讓人想起十九世紀英、美的曾出現公司城(Company Town)的短暫歷史,其
緣起於對當時資本主義體制下都市工人悲慘處境的補救,
彩,採低廉租金、提供學校、餐廳、公園、醫療等公共設施,
左翼公社性質運作。此一超前的嘗試雖未成功,
極干預城市規劃及住宅供給的當代普世價值。
不同的是,鴻海的「工者有其屋」
是取得國有土地與工業區用地變更的包裝糖衣;更諷刺的是,
十一世紀今天卻要積極「合法圖利」假公司城,
反動與墮落!
◆我們的要求與呼籲
就此,社會住宅聯盟對新北市政府嚴正提出以下要求:
1.國有土地興建住宅應以只租不賣、弱勢優先的社會住宅為首要,
為主要目的住宅方案,不論是政府的合宜住宅、
2.本案工業區土地如要變更,
域發展、環境容受、利益回饋的角度進行評估,絕不可因人設事、
3.社會住宅為朱立倫市長之選舉重大政見,請拿出積極作為,
以及,我們也向鴻海及郭台銘董事長懇切呼籲:
1.樂見且支持鴻海照顧員工、協助購屋,
此絕非全球最大電子代工企業之應有之作為,
2.期待鴻海關注並願投入改善台灣住宅問題之行列,
先行者改造社會之熱誠,運用旗下豐沛資源與經營管理經驗,
興辦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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