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聯盟譴責朱立倫,指鹿為馬、反動與墮落

(本報訊)鴻海董事長郭台銘於18日,提出「工者有其屋」的構想,計畫進行舊
城改造和舊工業區翻新,提供鴻海工程師就近「高貴不貴」的居住社區,以減
低員工的購屋負擔及通勤時間 。19日新北市長朱立倫隨即在市政會議,對於
「工者有其屋」表示贊同,認為是另一個思維的社會住宅,並已敲定土城頂埔
工業區旁、約2公頃,由國有財產局與國防部共有土地,採設定地上權的方式招
標,最快將於本月底定案。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對於朱立倫市長繼先前中和/三
重社會住宅BOT的錯誤政策後,再度曲解社會住宅理念,給予強烈譴責,更分別
對新北市政府與鴻海企業提出要求及呼籲。


◆社會住宅不是企業賣給員工的住宅

    住盟必須強調,社會住宅(social housing)是指政府以直接或補助方式興
建或民間擁有之合於居住標準的房屋,採只租不賣模式、以低於市場租金出
租、並優先提供給所得較低的家戶或特殊的弱勢對象的住宅。然而鴻海所提出
「工者有其屋」,是以購屋為前提,並僅限鴻海員工,不似如高雄市的「勞工
住宅」提供約二十八坪、每戶三千五百元的租金,供高雄市勞工申請,甚且因
職業災害無法生活者可優先遞補。此一明顯不過的差別,朱立倫市長卻硬將
「社會住宅」與鴻海員工「高貴不貴住宅」混為一談,實為荒謬!


◆私人企業的福利成本不應外部化

    鴻海有心照顧所屬勞工、解決其購屋問題,我們理當樂見,但問題是,它
的腦筋不應該動到屬全民資產而非鴻海私有的國有土地上,它也不能超越都市
計畫體系基本且必要的程序正義。但現在的情況是,中央跟新北市打算配合鴻
海將國有土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廉價讓度,並聲稱都市計畫體系「曠日廢時」
要為鴻海量身「示範區」,此種名為效率實為送紅包、開後門的模式,豈能讓
人信服!須知,鴻海如何可蓋出低於周邊市價的房子,不過是拜朱立倫市長高
舉「合法圖利」大旗廉讓國有土地與踐踏都市計畫體系而來。此種作法打造出
來「高貴不貴」的鴻海員工住宅,不過將私人企業福利成本外部化,由全民來
買單!


◆反動與墮落的新北市政府

    朱立倫市長於曾於2010年新北市長選舉時,曾高調提出「社會住宅政
策」,但兩年多來成果何在?我們看到的是,繼以BOT方式興辦市場價格與弱勢
住不進的「山寨版」社會住宅之後,更變本加厲將成本外部化的鴻海企業員工
住宅「指鹿為馬」為社會住宅。
這讓人想起十九世紀英、美的曾出現公司城(Company Town)的短暫歷史,其
緣起於對當時資本主義體制下都市工人悲慘處境的補救,帶有強烈人道主義色
彩,採低廉租金、提供學校、餐廳、公園、醫療等公共設施,更激進者甚至採
左翼公社性質運作。此一超前的嘗試雖未成功,卻催生了政府有責任且必須積
極干預城市規劃及住宅供給的當代普世價值。
不同的是,鴻海的「工者有其屋」並不是一百多年前具人道關懷的公司城,而
是取得國有土地與工業區用地變更的包裝糖衣;更諷刺的是,朱立倫市長在二
十一世紀今天卻要積極「合法圖利」假公司城,顯見新北市政府在住宅政策的
反動與墮落!


◆我們的要求與呼籲

就此,社會住宅聯盟對新北市政府嚴正提出以下要求:

1.國有土地興建住宅應以只租不賣、弱勢優先的社會住宅為首要,反對以出售
  為主要目的住宅方案,不論是政府的合宜住宅、還是鴻海的員工住宅。

2.本案工業區土地如要變更,應循既定都市計畫體系相關程序正義,審慎從區
  域發展、環境容受、利益回饋的角度進行評估,絕不可因人設事、自廢武功。

3.社會住宅為朱立倫市長之選舉重大政見,請拿出積極作為,

以及,我們也向鴻海及郭台銘董事長懇切呼籲:

1.樂見且支持鴻海照顧員工、協助購屋,但不應將企業內部福利成本外部化,
  此絕非全球最大電子代工企業之應有之作為,亦不符社會之公平正義。

2.期待鴻海關注並願投入改善台灣住宅問題之行列,效法百年前英、美公司城
  先行者改造社會之熱誠,運用旗下豐沛資源與經營管理經驗,投資社會住宅
  興辦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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