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老街容積移轉方案出爐

    • 中華日報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 2019-04-06
  • 新北市政府訂定「三角湧老街區土地容積移轉申請作業規範」日前公告實施,近日舉行說明會。位於三峽歷史風貌保存區內的建築基地,未蓋完的容積可申請移轉至三峽都市計畫區或台北大學特定區,保障民眾權益,讓老街的歷史文化永續發展。
     新北市城鄉局長黃一平指出,民國八十年內政部曾指定三峽民權街為古蹟,引發住戶不滿抗爭;八十二年內政部迫於壓力,解除古蹟指定。九十一年台北縣政府發布「三峽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都市計畫;二00四年中央補助經費,協助當地傳統建築風貌保存與景觀道路改善工程。
     城鄉局開發管理科長張記恩表示,現有三峽民權街兩側房屋被劃為「三峽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後,建築型式須受「原樣復舊」、「風貌保存」及「風格管制」等規範,後排房屋改建時不能超過前排老街的三層樓,造成許多基地的基準容積蓋不滿,影響民眾開發權益。
     張記恩表示,當初都市計畫雖明定容積可移轉做為補償措施,但缺乏明確計算方式;經召開地方說明會與問卷調查,廣納各方意見,完成「三角湧老街區土地容積移轉申請作業規範」,未來建築基地蓋不滿的基準容積,可移轉至三峽都市計畫區或北大特區,不僅保障民眾權益,並保存三峽老街的歷史風貌,創造雙贏。(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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