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都會〉人行道擅種菜 最高可罰6千


2015-11-06
〔自由時報記者郭逸/台北報導〕台北市北投區市立復興高中後門、復興二路上近兩百公尺的人行道,之前因蘇迪勒、杜鵑颱風的強風驟雨,行道樹滿目瘡痍。民眾近來卻發現,有人在此私自闢地種植蔬菜;北市公園處表示,人行道為公有地,若未依規定向相關單位申請使用,依法可處最高六千元罰鍰。
  • 台北市立復興高中後門、復興二路人行道上,有民眾擅自興闢農地,種植蔬菜,此舉已違法,可處最高六千元罰鍰。(記者郭逸攝)
    台北市立復興高中後門、復興二路人行道上,有民眾擅自興闢農地,種植蔬菜,此舉已違法,可處最高六千元罰鍰。(記者郭逸攝)
台北市長柯文哲力推「田園城市」,民眾向市府申請公有地,就能種植蔬菜。根據《台北市政府田園基地認養管理作業要點》,可申請的土地類型為市有土地、市有建物屋頂空間及各區公所管理的其他公有土地。
柯市府上任後,北市各行政區吹起「種菜風」,都市菜園越來越多。但北投區復興高中後方、復興二路上的人行道,近來卻見「私人菜園」,地瓜葉、小白菜等作物應有盡有,範圍綿延近兩百公尺。
經查詢市府的「田園基地分布圖」,北投區僅致遠一路卅五巷內依法申請,顯見該處種菜違規。當地開明里長左麗芳說,颱風過後,人行道上的樹木與植栽被吹毀,公園處整理後光禿禿一片,起初發現一、兩塊地種菜,兩個月來卻越種越多,將通知相關單位處理;復興高中也表示,未提供土地讓民眾種菜。
公園處長張郁慧表示將儘速派員查察,若確實未依規定申請種植,意即侵犯公有地,依《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最高可處六千元罰鍰。
張郁慧補充說明,校園旁人行道自馬路退縮三‧六公尺為校方管轄,其他路段皆為市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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