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聯: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九條初審通過
葉津鈴:縮短安全評估週期 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本報訊)核能系統性危機日增,縮短整體安全評估週期, 讓台灣人民免於核災威脅!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31日初審通過 台聯黨團版「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台聯黨團表示,縮短整體安全評估週期, 讓台灣在成為非核家園之前,積極執行全面的維修與檢測, 使國人能充分掌握核安資訊,並免於核災的威脅與恐懼, 以保障生命財產安全,呼籲朝野黨團共同支持讓該法早日三讀通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0月31日初審通過台聯黨團擬具「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將核子反應器設施整體安全評估週期由十年一次縮短為五年一次。 立委葉津鈴表示,目前台灣三座核電廠,六座反應爐, 平均商轉時間已經超過三十年,機組日漸老舊疲乏, 在達成非核家園目標的期程中,無可避免面臨更多核能安檢的危機。 因而務必要縮短核子反應器的整體安全評估週期, 同時強化核電廠除役前的安全管控,讓國人脫離核災的威脅與恐懼。
葉津鈴委員指出, 由於監督單位原子能委員會核發給台電的執照年限為十年, 現行條文規定「每十年至少應作一次整體安全評估」, 所以最遲在第九年,台電才須檢附整體安全評估報告, 以申請換發新執照;但核二廠反應爐基座錨定螺栓的斷裂, 突顯現行條文的缺失,根本無法達到預警效果, 和實際狀況有極大落差。因此, 台聯黨團將核電廠整體安全評估週期由十年一次縮短為五年一次, 希望朝野黨團能夠支持讓「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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