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素如:標線型人行道 看的到用不到


車輛違停 機車搶道 行人不敢用
宣導不足 近3個月罰單1056
(臺北訊)市議員賴素如今(28)日於議會交通部門質詢時,針對台北街頭近來隨處可見的「標線型人行道」政策,不僅違停、佔用狀況履見不鮮,甚至被當成夜間停車格,行人無法使用,對於行人的路權仍舊欠缺保障;加上該政策宣導不足,多數駕駛人也不知什麼是「標線型人行道」,光今年81日至1022日不到3個月的時間,統計便開出上千張罰單,違停情形比一般人行道更為嚴重,要求交通局及交通大隊加強宣導,以落實政策美意,提昇行人路權。
賴素如說,北市府自99年起試辦「標線型人行道」政策,在人潮眾多卻欠缺實體人行道路段、狹窄巷道,或施工臨時無鋪設人行道路段,以綠色鋪面加上白色人行道標線鋪設而成「標線型人行道」,前2皆為零星試辦,101年一口氣增設了96段,連續4年來已先後鋪171段,總長度更多達15926公尺。其中大安區數量最多,計有65個路段設有標線型人行道,比例占全市38%,其後依序為信義區23(13.5%)松山區21(12.3%)、中山區19(11.1%)…等,多數集中在市區內。
然而,賴素如指出,市民普遍對這項政策不甚了解,不是把他當成機車道或自行車道,就是當作臨停區,各種違停、占用的狀況履見不鮮;而行人也一頭霧水,認為市府設了這樣一條「人行道」,卻經常被違停車輛、路霸等障礙阻擋,有設等於沒設,使用的意願也不高;但駕駛人也感到冤枉,因為標線型人行道看上去仍是車道,夜間不仔細看根本看不出有何差異,甚至有機車騎士誤認是機車道,大喇喇地騎在上面。交通大隊自今年81日起才開始取締違停,統計到1022日止,不到3個月的時間就開出1056張罰單,除了看出標線型人行道違停情形嚴重,市府的宣導不足,沒有明白告訴駕駛人標線型人行道等同一般實體人行道,變相搶錢,更是要檢討的重點。
賴素如表示,標線型人行道的設置,立意當然是補實體人行道之不足,讓行人路權在沒有實體人行道之路段,仍能受到保障;既然稱為「人行道」,實體人行道會遇到的違停、占用、路霸的狀況,標線型人行道上一樣也沒少,但標線型人行道比起實體人行道卻更危險,因為標線型人行道與車道等高,不像實體人行道還有高低差來保護行人,而且標線型人行道「緊臨車道」,若駕駛人沒有意識到一旁就是人行道,沒有減速慢行,各種擦撞或事故可能就會不斷發生,對行人的安全仍是一大危害。
最後,賴素如要求交通局提昇標線型人行道的安全性,建議可於路段前後加設警語,並諭知標線型人行道等同一般人行道的地位,提醒駕駛不可駛入、減速行駛,同時禮讓行人;另外,也要求交通大隊加強宣導,以淨空標線型人行道,讓標線型人行道不再看的到用不到,保障行人行的安全與權益,落實市府友善城市的美意。

附表一    99年至102年標線型人行道設置數量、長度統計表
 
數量
長度
99
19
1668.5
100
13
864.5
101
96
9880
102
43
3513
總計
171
15926

附表二    各區標線型人行道設置數量比例統計表
 
數量
長度
大安
65
38.0%
信義
23
13.5%
松山
21
12.3%
中山
19
11.1%
文山
12
7.0%
內湖
8
4.7%
士林
6
3.5%
中正
6
3.5%
南港
4
2.3%
大同
3
1.8%
北投
3
1.8%
萬華
1
0.6%
總計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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