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權憲法,無權憲法-------- 林保華
孫文發明的五權分立憲法,是對西方民主國家三權分立憲法的“ 創造性”
發展。按照中共的理論,只要所謂“創造性”的東西,一定是“ 中國特色
”。例如毛澤東思想就是馬列主義的“中國化”,如今的社會主義, 更加
沒有諱言的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 因此就連中國推行的市場經
濟,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因此, 現在要了解台灣五權憲法的實質
,也要從這裡入手。
最近馬英九鬥王金平,一天之內完成拔除王金平立法院長職務, 充分體現
中國人治文化中“行政主導”的精神。中國在制訂香港基本法時, 礙於中
英有關香港前途的聯合聲明中強調的權力制衡精神,因此不斷以“ 行政主
導”來滲透,以致習近平出任主管香港事務的領導人,在5年前訪問 香港
時,就公開鼓吹要求香港特區的行政、立法、司法三個部門的“ 三權合作
”,為此受到抨擊。
當馬英九以行政權力凌駕立法權力時, 雖然受到司法部門的一定制衡,但
是立法院要求調查司法部門非法監聽問題時,受到司法部門的抗拒。 這時
就暴露出五權憲法的弱點了,那就是立法院沒有調查權, 調查權在監察院
手裡。 然而監察院居然正在進行調查而還沒有結果時就出來支持司法部門
,反對立法院提出調閱檢查總長黃世銘通聯記錄的要求, 因為監察院長王
建?送花籃給黃世銘打氣,完全無視憲法規定的權力分際。
台灣的立委雖有不分區立委之設而可以漠視民意, 但是大部分還是普選出
來的區域立委,不能完全不理民意。可是監察院的院長、 監委卻是總統欽
點的,因此基本上是只顧上意,不理民意。 因此西方民主國家國會的制衡
權力,被孫文一分為二之後,大部分(監委與不分區立委) 就納入行政權
力的附庸中,從而大大削弱國會的制衡權力。 這就使總統更加膽大妄為,
一些違法、違憲的行為也難以查清真相。
這場權力鬥爭中,五院的考試院沒有置喙的餘地, 行政院完全與總統站在
一起,因為院長是總統任命的,實際上等於總統的執行長。 司法部門在政
治介入中參與權鬥,司法院卻置身事外,因為司法院長、 大法官提名權都
在總統手裡,所以基本上也是倒在總統一邊。 加上馬英九兼任國民黨主席
,動輒用“黨紀”來操控在立法院裡佔多數席位的國民黨立委, 使他們最
終也要屈服於總統與主席的權力之下。 因此整個國家體制能夠對總統權力
進行的制衡就少得非常可憐了。這樣的國家體制,五權中一權( 行政)獨
大,與威權體制已經難有太大的差別了。
根據孫文的解釋,把國會權力一分為二,可以避免議會專制。 可是議會到
底要顧及民意,而且有不同黨派的制衡; 可是行政權力集中形成的總統一
人的專制,難道不是比議會專制更加可怕嗎? 孫文引用中華文化所倡導的
五權分立,實質上隱藏了中國古代的封建君主體制。
可見台灣要真正走上有比較完善的民主體制國家, 必須重新制定憲法。難
道人治的中華文化就比有幾百年的西方國家民主傳統高明? 當然不是。在
民主國家中大肆鼓吹中華文化者, 難掩他們憧憬行政主導的封建獨裁體制
的心理,五權憲法云云,原來是導致民眾無權的“無權憲法”, 導致今天
台灣民主倒退,司法不公不義,社會一片亂象,還要與共產政權“ 統一”
的怪誕局面。這是必須在今後堅決清除的,如果還有機會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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