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難救援缺整合 糾正消防署(轉貼)
2011/12/08 19:33:47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8日電)監察院調查發現,內政部消防署對於山難救援工作橫向及縱向的整合能力不足,以致於難有效做好山難快速救援,今天通過糾正內政部消防署。
多名山難罹難者家屬7月曾赴監察院陳情指出,政府救難標準作業程序(SOP)根本是癱瘓,指揮搜救過程雜亂無章,救難機制應全面檢討。監委黃煌雄受理陳情並自動調查。監察院今天通過黃煌雄提案、糾正內政部消防署。
糾正案文指出,內政部消防署是統一協調指揮、監督全國消防機關,執行消防及災害防救任務的主政單位,但消防署對山難救援工作橫向及縱向的整合能力不足,未能積極協調指揮統籌,有疏失。
糾正案文表示,目前全國山地義警共有1744人,另外,民間搜救團體既有山難救災熱誠,更有山難救災能力,卻由於橫向整合不足,常有使不上力的感嘆。
糾正案文表示,消防署長期忽略山難救援的特殊性,而本身山難救援能力,也有不足;消防署組長吳俊瑩接受監院約詢時坦稱「我作為消防署災害搶救組組長,在辦公室打領帶,也沒有實際到現場爬過山,…在山難救災確有需精進的地方」。
另外,糾正案文指出,消防署所屬特種搜救隊各分隊駐地有效救災人力,目前第一線有66人,其中,北部分隊14人、中部分隊19人、南部分隊16人、東部分隊9 人,且花蓮駐地現有人數僅8人,有效救災人力偏低;消防署救援工具不足,難以勝任山難救援任務。
糾正案文指出,消防署擬訂「特種搜救隊5年中程計畫」(草案),計畫以5年為期,分年晉用至261人力;分區(北、中、南、東)建置特種搜救中隊,以填補人力及工具不足,應該儘速核定,分期實施,以有效達到山難快速救援目標。1001208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8日電)監察院調查發現,內政部消防署對於山難救援工作橫向及縱向的整合能力不足,以致於難有效做好山難快速救援,今天通過糾正內政部消防署。
多名山難罹難者家屬7月曾赴監察院陳情指出,政府救難標準作業程序(SOP)根本是癱瘓,指揮搜救過程雜亂無章,救難機制應全面檢討。監委黃煌雄受理陳情並自動調查。監察院今天通過黃煌雄提案、糾正內政部消防署。
糾正案文指出,內政部消防署是統一協調指揮、監督全國消防機關,執行消防及災害防救任務的主政單位,但消防署對山難救援工作橫向及縱向的整合能力不足,未能積極協調指揮統籌,有疏失。
糾正案文表示,目前全國山地義警共有1744人,另外,民間搜救團體既有山難救災熱誠,更有山難救災能力,卻由於橫向整合不足,常有使不上力的感嘆。
糾正案文表示,消防署長期忽略山難救援的特殊性,而本身山難救援能力,也有不足;消防署組長吳俊瑩接受監院約詢時坦稱「我作為消防署災害搶救組組長,在辦公室打領帶,也沒有實際到現場爬過山,…在山難救災確有需精進的地方」。
另外,糾正案文指出,消防署所屬特種搜救隊各分隊駐地有效救災人力,目前第一線有66人,其中,北部分隊14人、中部分隊19人、南部分隊16人、東部分隊9 人,且花蓮駐地現有人數僅8人,有效救災人力偏低;消防署救援工具不足,難以勝任山難救援任務。
糾正案文指出,消防署擬訂「特種搜救隊5年中程計畫」(草案),計畫以5年為期,分年晉用至261人力;分區(北、中、南、東)建置特種搜救中隊,以填補人力及工具不足,應該儘速核定,分期實施,以有效達到山難快速救援目標。10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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