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金知多少

──請給勞工多一點心思!──

(本報特稿)我國與勞動事務相關的基金,計有7種。包括:「勞保基金」、「勞退舊制基金」、「勞退新制基金」、「就業安定基金」、「就業保險基金」、「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以及「勞動權益基金」。上開基金至民國100年9月底,約計有1兆7千多億元。

上述「勞動基金」目前可用為「紓困」者,僅有「勞保基金」一種,而且申請資格須投滿15年者,方得貸款10萬元。其餘「勞動基金」皆用於資本市場,勞工在金融上有任何需要,只能向資本市場,以高額利息,「借回」原屬勞工自身之「準現金」。

勞工急難需要現金、勞工子女就學需要現金、勞工房貸需要現金、勞工及家屬重大醫療需要現金、勞工充實生活樂趣也可能需要現金,失業勞工更需要現金。何況,勞工創業也需上述「勞動基金」。假如能有「勞動金融」概念,以低利乃至於無息,借貸給勞工時,則勞工不需成為「卡奴」、「學奴」、「房奴」…。為何擁有「準現金」的勞工,一定要罹難於資本市場的蹂躙。

以「勞動基金」,開辦「勞動金融」,不但可使勞工脫困,藉由二次分配的正義,填補初次分配的懸殊差距外,勞動金融的運用,因可提昇勞工的消費力,故亦因此可活絡國內經濟。
將「勞動基金」用於資本市場,只嘉惠了「金融業」,但如用於勞動市場,則嘉惠「百業」,我國的食衣住行育樂各行業,都將因勞工消費的增加,獲得營生的機會。

政府不宜再以「勞動基金」助長對社會經濟整體無全面幫助的「金錢遊戲業」(含股市、衍生性金融等),應以「勞動金融」的全方位開辦(如:借貸、補助、獎勵等),讓勞工幸福復甦、讓百業復甦。

何況,資本市場的投資有風險,「勞動基金」用於「勞動金融」,則全無風險。因為勞工從「勞動基金」所進行的「比例型借貸」,於勞工對勞動基金進行法定權益請求時,政府便可將未償還金額,採一次或分次扣除,絕無呆帳、壞帳、虧損問題的顧慮。勞工因此得到幸福,百業也因此得到復甦。

我國的「國發基金」整合了「中美基金」與「開發基金」,但上述7種「勞動基金」卻分由7個監理會或組織,來分管。行政浪費、資源浪費。7種「勞動基金」應比照「國發基金」,整合為「勞動基金」來單一運作,藉此去除酬庸。目前「國發基金」正強力支撐著產業發展,國家亦應讓「勞動基金」來支撐勞工的生存、生活與尊嚴。
多給勞工一點,社會便多安定一點,唯有如此,才能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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