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角天涯的旅程—從法律人到外交家 夏立言(轉貼)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演講
海角天涯的旅程—從法律人到外交家 夏立言學長演講稿
時間:98年10月21日 13:30-15:30
地點:LW220實習法庭
文字稿整理:法學四 涂展嫻
莊世同主任致詞開場
夏學長是我們第六屆的系友,也是我們的傑出校友,古人有句話說: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在夏學長身上看到的是,他不僅讀萬卷書而且行萬里路。夏學長在法律系畢業後先後拿到了三個碩士,第一個是政大外交所碩士,接下去拿到中山獎學金,到英國牛津大學深造,成為英國牛津大學的法學碩士,又陸續拿到倫敦大學碩士,同時也在倫敦大學作了三年的研究,所以「讀萬卷書」這句話對他來說是當之無愧的;而「行萬里路」那更是令人感到十分羨慕及精彩,因為夏學長投身外交工作後,有很多重要的職位,曾歷任加拿大代表處副處長、外交部國際組織司司長、APEC資深官員、紐約代表處處長、在紐約代表處任內前後有六年半的時間,受到僑界一致的讚揚,接著為駐印處代表,在劉兆玄院長任內擔任外交部政務次長,今天很高興也很難得請到夏學長回來分享求學及工作的心路歷程,海角天涯的旅程—從法律人到外交家,就是對夏學長最好的寫照,讓我們以熱烈掌聲歡迎夏學長。
演講開始
今天很高興有這個機會,聽說大家是年級較低的同學,有機會來跟各位談一談,我怎麼從輔大畢業,到現在外交部工作,一做二十幾年過去了!其實剛剛經過這個走廊,想起當年是民國57年,1968年我想你們大部分都還沒出生,今天再回到這個教室來,可以說是回味無窮啊!當年我們全班有57個同學,23個女生34個男生,到這禮拜六同學還要辦一個活動,也有兩三位同學已經走掉了,到這個年紀真是不勝欷噓。
學歷介紹 不過今天謝謝主任邀請我回來,剛剛看到我的經歷、學歷,學歷其實我覺得很不好意思,別人都是念了博士,其實真的不需要這麼多碩士,很多人問我,你為什麼念了三個碩士?我跟各位報告一下,第一個,我是想念政大外交所,因為我想進外交部,而外交部大多是政大外交所或外交系畢業的,所以我常講美國人有一句話:If you can not fight them ,you join them.你打不過他們就跟他們同流合污、同一國就好了!所以我那時候下定志願一定要去讀外交研究所,後來我不但讀到了,還娶了一個外交系外交研究所的老婆。
後來到牛津大學為什麼我只念了碩士?英國唸書一個是by course一個是by research,by research基本上不是要拿碩士,你的目標就是博士,可是當我在寫論文時,我的指導教授很不幸過世了,這時新的指導教授對我的題目興趣不大,所以那時候我就把它做一個結束,經過考試拿到一個碩士。其實當時跟我一起在牛津大學唸書還有一個更有名的人叫做胡志強,他當時一直希望我考試失敗,希望我不要過,因為在牛津大學我那時候寫的碩士論文其實已經寫了兩百多頁,如果你failed掉,可以把這個論文拿到別的學校去,再花一點時間可以拿到一個博士,結果我很榮幸也很不幸,一考就過了,拿到一個碩士。拿到碩士之後我還有一年的獎學金,這時我就跑到倫敦大學,當時是1979年,對於我們中華民國來說發生外交上的一件大事,就是跟美國斷交,1978年12月15日美國人宣布隔年1月1日跟我們斷交,我一直是學國際法,認為國際法應該是規範國家與國家之間一個最重要的原則,學國際法都知道「條約神聖原則」,結果美國竟然可以片面就把兩國邦交停止、把所有條約終止,所以我那時對國際法是完全放棄,我學國際法中的海洋法the law of sea,想說台灣將來如果不靠海洋法的話,至少因為我們還是貿易的大國,所以我們的shipping很重要,就到倫敦大學學了一年by course的課程,稱為LL.M法學碩士,這個課程其實只花了我九個月的時間,修四門課,考試如果四門課都通過就拿到碩士,如果有一門當掉就什麼都沒有,所以我也很僥倖我修習貨物運送、海上保險、shipping law、中國法,考試順利通過,所以前面這三個碩士是這樣來的。
其實各位如果順利一點一個博士學位就超過了三個碩士了,後來到倫敦大學研究是因為行政院社會科學人員有一個獎學金,又給我三年的獎學金到倫敦大學研究智慧財產權,那年代初期台灣仿冒問題相當嚴重,美國人把我們列為301的觀察名單每年都要制裁我們,所以當年我到倫敦大學學了三年的智慧財產權,這是整個唸書的過程。
經歷介紹 其實大家看我的經歷,好像我一開始就做駐加拿大副代表,其實不是如此,我沒有那麼幸運;我一唸完書回來就到外交部去,是正式考試進去的,就像一般各位大學畢業去考試一樣,我是乙種特考,一開始也是在北美司做科員、專員,正好程建人是司長,後來是章孝嚴當司長,把很多重要的工作交給我,所以我在做完後就到倫敦大學去唸書,回來後還是在北美司作專員做了很久,後來到新聞司做副司長也就是副發言人,從那邊調到美國代表處的正式組長,也就是一般大使館中的政治參事,從那邊才開始調到加拿大,從加拿大調回來作國組司長、印度代表,去年520歐部長很好意的叫我回來作他副手,所以我就擔任外交部的政務次長,可是我現在正好賦閒在家是退休狀態,各位應該都曉得為什麼吧?
最近演講都要跟大家解釋為什麼我在今年9月10日在八八水災之後提出我的辭呈,很多人說我背黑鍋、替別人扛責任,其實很多人不知道到底發生什麼事,很多人不相信我講的,因為我把所有實情講出來他們說我是在替長官掩飾長官的錯誤,其實我現在很坦承的跟各位報告這整個過程,你們大概不會曉得輔大法律系畢業的人怎麼會糊里糊塗的就拒絕外援。
整個事情其實是8月8日水災發生,當天整個北部其實沒有人知道颱風這麼嚴重,10日晚上部長還出國到歐洲開會,11日早上我是代理部長,一早美國人打電話問說:「聽說你們水災蠻嚴重的,我們想要幫忙,請問你們需要什麼東西?」知道這個訊息我當然一面跟國安會報告,同時我們也問了行政院災害應變中心,每次有重大災害行政院都會成立災害應變中心,大家可以從電視上看到,每個人穿個小背心上頭寫著總指揮官…全國各單位的代表都在那裡,當時外交部還沒去,我們問了這個單位,這個單位是最瞭解災情的情況,最瞭解我們需要或者不需要物資,所以我們就跟他們說:「請問,有外國要來幫忙,要派搜救隊,要送我們一些物資,請問需不需要?」結果當時的副總指揮官,就是消防署的署長很明確的告訴我們:「不需要,請婉謝。」這是我第一次得到這個訊息,到了下午新聞司副司長在寫電報之前又問了一次,還是說不需要,我們一共問了三次,得到的答案都是:「我們台灣物資豐富不需要,土石流之後沒有黃金72小時救援所以搜救隊也不需要。」
所以我們去了一個電報,但電報的主要內容是告訴我們的外館,如果有僑胞或是外國團體要捐錢的話,這個現金、支票我們怎麼收,這是我們電報的主要內容;最後有一句話說:如果要派搜救隊或運物資的話一律婉謝,應該寫說暫時不要,用意並不是不要,而是錢怎麼收。12日當天,新加坡的一批物資就坐軍機直接送到高雄,13日我還把美國、日本代表叫到辦公室,我跟他們說我們現在有一些需求,第一個我們要直昇機,第二個我們要組合屋,第三個我們要消毒水跟濾錠,所以我們把清單共有七項交給他們,其實憑心而論各位並不瞭解我們要不要,其實這些東西我們通通都有,可是為了表示我們跟國際接軌,硬擠出這七項清單,這七項清單如果各位現在回頭來想,美國人派來的直昇機運的東西都是我們直昇機自己可以運的東西,他沒有運太大的東西。第二個組合屋現在都說不要了,而且我們國內也有。而這個過濾水的濾錠國內其實有,我們要8萬粒,澳洲第一天就答應說全部送來,因為濾錠很小又很便宜,所以第一天飛機就送來了,德國也送了8萬粒,後來美國有一個團體送了200萬粒,我們的自來水場接下來幾年都不需要買濾錠了!所以我們物資其實很豐富也不需要,不過在13日當天我們已經告訴外館我們需要一些東西,結果到了13日晚上蘋果日報打電話給我,他說:「我們有你們的電報,你們拒絕外援!」我說:「我們真的沒有拒絕外援,我們的電報主旨是說有關捐款的處理,有些物資我們的確不需要」,我怎麼跟他解釋他也不願意相信,他就說我們拒絕外援,把整個電報在報上登出來,只把最後一句「物資請婉謝」把它highlight出來說我們拒絕外援。我去跟他們解釋說第一個我們沒有,就算我們的電報被你們誤解是拒絕外援,我也是有根據的,根據行政院災害應變中心,可是報紙出來後所有的媒體跟著念,晚上所有的政論性節目都開始罵外交部拒絕外援,結果就積非成是變成外交部真的拒絕外援,怎麼解釋也沒有人聽,很遺憾的是我們的總統、院長也跟著媒體說外交部拒絕外援犯了很嚴重的錯誤,作為一個政務官,當我們的政策、我們的電報引起社會上這樣大困擾的時候,我覺得一個政務官你只有一條路走,就是辭職,所以我覺得辭職對我來講是非常自然,幾乎是毫不考慮的。其實我只問了我的女兒,我說:「爸爸辭職好不好?」她問我說:「我的學費你存夠沒有?」我說:「我存夠了!」她說:「那你就辭職吧!」所以我辭職是非常心安理得的辭職。
可是我最感謝的就是歐部長,當時他趕回國來,劉院長叫他處理我的辭呈,歐部長說:「我一個部長如果我批准我的副手辭職,而實際上又不是真的關係他的事情,那我算什麼部長?」所以他把我的辭呈拿回來,把他自己的辭呈送過去,結果到最後我們兩個就一起下台了。這個是整個外援的經過,我真的希望各位要相信,我們沒有這麼愚蠢,我們今天也知道要利用災害外交,如果今天因為一個災害有機會跟美國軍方接觸,我們當然是要!這個災害外交我們在921時實際也做過,921時我擔任國組司司長,當時聯合國要到台灣來,我們第一時間表示歡迎,可是我們要求當時聯合國的人到援助辦公室講得很清楚,如果公文上方的是中國的一省台灣省發生災害,那就不要來,後來所有的新聞都是寫台灣地區。所以如何把握這個機會跟國際接軌其實我們都曉得,包括八八水災我們其實很清楚,只是很遺憾被曲解成這個樣子。
法律系的影響 今天主要是跟各位談談,為什麼我從一個法律系的畢業生最後到外交部工作,其實我前天晚上碰到劉春堂劉老師,他當時是我的助教,他說:「你念大一就跟我講你要到外交部!」所以我也不能說我偶然不小心走到外交部,其實我是刻意安排的。我從高中開始,也不知道為什麼,就覺得我很想進外交部,有一個原因可能是因為我的英文從出生開始,因為鄰居大哥哥大姊姊教我英文,我的英文比同年齡同學好一點點,所以我對自己很自信,認為語言取勝,而每個人都認為只要會講英文就可以到外交部做事,所以我就立定志願要到外交部;也有可能我看了一場電影,電影裡外交官穿得很漂亮,拿著雞尾酒杯參加很多宴會,我想可能也是個原因讓我想去外交部工作。
所以我考試時,輔大並不是我第一志願,我第一志願是政大外交系,我的確一直是想進外交部。可是我覺得在輔大法律系四年的學習過程對我後來的幫助真的很大,你說要我背什麼法條、條文其實我並不是背的那麼熟,現在偶爾會回想起來有些條文我記得的現在還是很有用。我最近背的對我幫助最大的條文讓我覺得很有意義的是我們馬總統每次在講外交的四個原則:尊嚴、自主、務實、彈性,自主的翻譯每次都翻autonomy,autonomy這個字給別人並不是很好的一個印象,表示沒有獨立好像只去爭取最高的自治權而已,所以我覺得是翻譯的不好,我就建議過,現在問我怎麼會想起來,我就想到我們的憲法條文: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所以我說我們大家翻翻英文憲法翻譯,到底「自主」是怎麼翻的,後來發現是principal 這個字很好,我也建議了,可惜沒有採用。還有我們說「活絡外交」現在正式文告中都用彈性,先講彈性外交裡面有四個原則,包括彈性又重複了,我覺得不對,有時候就是英文的翻譯,像這個條文背出來的確對我們還有很大的幫助。
不過我覺得,在輔大法律系學的其實最重要的就是法律的訓練,看到事情時我們的分析會比較清楚,會直接抓到重點來處理事情,所以在這一點方面我是非常感謝學校對我們的教導。尤其是當時的老師其實都是飽學之士,很多老師都是從台大來的,我們同學雖然不是很用功,但天天坐在這裡總是會被影響到一點,所以我覺得在輔大四年真的是學很多。人家常問我說你從那個學校畢業的,我都說輔仁,我很少提到政大,牛津、倫敦大學我也沒有什麼在說,我真的是很以做輔仁的畢業生為榮,四年在學校學的很多可是玩得也很愉快,同學之間感情也非常好。
外交部工作 話說到外交部,我開始對什麼叫外交工作大家都不是很懂,如果去翻正式的字典什麼叫diplomacy,diplomacy其實就是兩個國家之間的談判,想達成一些協議,可是當你真正去做外交工作時,其實並不是如此;就像我說的,不是每天穿得很漂亮、拿個酒杯參加外交活動,或是天天去和對方談判,這個場合我們也都會經歷過,可是其他60%-70%時間我們並不是做這樣的事情,這是我覺得外交官第一個給大家的迷思,每個人都覺得外交官要穿的光鮮亮麗,一定要俊男美女來處理這些事務,所以很多人問我,考外交部是不是要身高180,是不是要長得很瀟灑,女的要很漂亮,其實這絕對不是一個考試的條件,我覺得這是一個錯誤的印象。我記得我在當外交部副發言人時,曾經有某個學校的學生來參觀就問過這個問題,我說其實不盡然,當時外交部五樓的四個長官,一個部長、一政務次長、兩個常務次長,四個裡面有兩個身高不到170,有兩個頭髮不太多,所以我說不見得,但頭腦裡面的東西可能要好一點才是更重要的。
外交政務工作 外交官到底做些什麼事?跟字典中定義的其實有很大的差距,其實外交部的工作牽涉非常廣,有很多是政務的,也有很多是事務的,先談談國內政務工作:比方你分到北美司,我們有六個地域司:歐洲、北美、亞太、亞西、中南美、非洲,當然處理的是雙邊的關係;北美司第一科就負責跟美國政府之間所有的正式文件、談判、接待都是在第一科裡;第二科負責加拿大,所以我們每一個地域司有負責政務的單位,可是每一次每一期大概有30個同學可以考進外交部,每個司大概2-3人,其他的人要分到哪裡?
外交事務工作 就分到人事處負責作業人事、分到總務司,不瞞各位說,真的有外交研究所畢業的同學在外交部是管分配車子的,也有人管行李、管禮品,部長、總統出國要送人禮品,他要去負責採買禮品,過去送過的不能重複;有人到電務處,負責每天電報的往返,過去發電報是很辛苦的,要一個字一個字的翻成數碼,現在則是用保密傳真方便很多;學法律的人都希望到條法司,負責國際法、國內法文書的驗證、送達;國際組織司負責我們參與國際的工作,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UNFCCC、ICAO、NGO…;還有人分到禮賓司,各位常覺得禮賓司是個不錯的單位,但到禮賓司經常要辦部長、次長的宴會,所謂宴會就是外國人來院長要請客,第一個,外國人來時,陪客是哪些?比如美國一參議員來,一定要找立法院外交委員會的委員,要找過去跟他認識的前代表,要找一些學術界跟他認識的人,列一個名單,如果他請10個人你可能要列20個人,一個一個打電話詢問;然後要看要到哪個飯館作外燴,要決定菜單,到請客當天還要打電話叮嚀菜色,要了時間要在門口接他送他上去,這就是禮賓司的工作。禮賓司的工作不是做一次兩次就好了,你可能要做兩、三年,所以很多人到外交部發現跟他的想像不太一樣,以為到外交部要辦兩國間偉大的事,怎麼會叫他做些雜事呢?所以很多人離開了,其中最有名的是立法委員丁守中,他當時考進外交部是分在禮賓司,最後的結論他說:「我現在是看到車門就想開!」覺得這樣太沒出息了,決定離開外交部另謀發展。可是這些工作一定要有人做,憑心而論這也是一種訓練,但兩三年真的太久了,的確是浪費我們法律、外交的訓練。
國外目前中華民國有118個大使館、總領事館、代表處跟辦事處,大使館、總領事館是指我們有正式邦交的地方,在首都設有大使館,處理兩國之間事務;在主要大城市設總領事館,工作主要為推動領務、商務跟保護僑民,以上是工作很簡單的區分,就像跟美國還有邦交時,大使館設在華盛頓,還有14個總領事館分別在洛杉磯、舊金山、紐約、芝加哥、關島、夏威夷…沒有邦交的地方則在首都設代表處,大城市中設辦事處。
外交部駐外四種處室 這四種處室做些什麼事呢?像我一次外放是在華盛頓,在裡面也有各種不同的組,有政治組、國會組、電務組、僑務組…那我是運氣很好分到政治組,往來的對象都是美國國務院、美國國防部、白宮這些單位,而且我記得我處理過當時最大的事情是李總統到康乃爾拜訪,那次事情是驚天動地,CNN轉播,而且因為那次的訪問造成了兩岸之間的緊張,也造成美國跟台灣之間從此互信的基礎有了一點折扣,因為美國人發現同意讓李總統到康乃爾訪問固然是人權的表現,做為一個校友有這樣的權利,可是因為這樣一個決定也造成了美國跟中國大陸之間發生了一些衝突,所以過去他認為對台灣的幫忙幾乎是理所當然的,事件之後很多議員對台灣幫忙前會猶豫一下,會考慮幫忙的後果嚴不嚴重;而兩岸間幾乎要打仗了,造成美國跟中國大陸間互相不信任、互相猜疑,當時我處理這些事情。
國會組處理美國國會,還有一批很辛苦了僑務組、領務組,領務組負責發護照、簽證,僑務組負責跟僑胞周旋,參加僑胞活動、吃飯,大家不要以為吃飯是件很簡單的事,尤其我在紐約的時候,吃飯對我來說是最痛苦的工作!我在紐約紐約服務是2001-2007年,六年半的時間主要有兩個工作,一個是紐約辦事處處長,另一個工作是聯合國小組組長,所以紐約的處長都是有兩頂帽子的,一個是處理聯合國事情,一個處理辦事處的事情。先以辦事處來講,我們出席當然是推廣觀光、貿易、僑胞、領務…可是有一個最重要的僑務,紐約的僑胞之多,各位很難想像!不管是老的、新的什麼都有,最老的當然是在中國城那批僑胞,中國城僑胞社團的成立都是在光緒年間,國父也去過,上面擺的字都是蔣公的提字,都是歷史悠久、百年以上,所以這個地方你絕對不能不去,一些重要社團,中華公所、有時姓張的也一個社團、姓伍的伍氏公所、姓楊的楊氏公所,多的不得了!新僑的部分像輔仁校友會、台大校友會、政大校友會、大專校聯會、北一女校友會、還有空軍子弟小學校友會…什麼都有,這些校友會、同鄉會基本上每年都要辦好幾樣活動,第一個他們要改選會長時你要到,第二個特別是過年的時候,都要辦「春宴」,就是慶祝農曆新年,除了要遊行之外還要吃飯,吃飯的話每一個社團都要辦自己的春宴,而且他們都希望處長一定要到,每年春宴在紐約從一月底吃起,要吃到四月底,每個禮拜至少都要去吃三、四頓,更可怕的是,在紐約中國城裡面大個餐館大概只有三家,我都會背他們的名字了!那三家的菜我閉著眼睛都會想到,因為只有這幾家餐館可以容納五百、八百個人,所以每次吃飯都在那個餐館,那因為我是代表國家的,坐的位置一定在首桌的最大位置,所以經常一個禮拜我會有四頓飯在一個餐館,坐同一個桌子、同一個椅子,跟同樣的人、吃同樣的菜,這就是紐約。
這是指晚飯跟週末,週末我常要開車兩個鐘頭趕到紐澤西吃一個晚飯又趕回來。還有一些飯可怕的是,跟聯合國的一些朋友們,聯合國有192個會員國,大部份約有180個在紐約都設駐聯合國代表團,代表團中當然有大使(常任代表)、公使…這些人是我們交往的對象,我們要去說明國家的政策,雖然只有23個邦交國,但交往的對象是不限於邦交國的,我自己很保守的估計,192個國家中有往來的至少100個,一年算下來幾乎每隔一天就要請吃一次飯;除了平常吃飯外,聯合國要推案、WHO要有活動時、當他們的總統到紐約時還要請他們的總統吃飯,所以我在紐約跟國王、總統、總理都吃過飯;一個人到任有到任酒會,離任有離任酒會,我常講說,我們是因為邦交國少,很多邀請常沒收到,如果像美國這樣的國家,他的大使,192個大使在紐約平均任期三年,意思說每年要換60個人,60個人到任有60個酒會,離任60個酒會,共120個,192國家大概有150個會辦他們的國慶酒會,120+150=270個,到了聯合國開會前,他們的總統、總理、外長來又要辦酒會,所以一個正式駐聯合國大使,每天酒會堆起來的請帖會非常厚,所以在紐約做外交工作,憑良心講真的是很辛苦的一件事情,我的前任鄧大使走的時候跟我說:「我是紐約第一大飯桶,現在我把這個稱號交給你!」
外交經驗 所以大家不要以為外交工作每天都是在作很重要的事情,經常是要做一些事務性的事情,大家要進外交部前一定要先有這樣的認識,但是我不是因此說外交部的工作不值得各位去做,其實憑良心講,做中華民國的外交官真的是件很有意義的事,我自己27年下來,常常用幾個字來形容我27年的工作,第一個我們是「多事之秋」什麼事情都發生過,幾乎是所有能想像的事情剛好我都碰上了,我在紐約六年半,過去我們的總統、院長、副院長、副總統到美國去只能過境,當他過境的時候只能在旅館房間內跟三兩個朋友見個面,沒有做公開活動。在2001年布希政府剛上台,陳總統第一次過境紐約時,我看到國內電報說陳總統希望要到證券交易所、大都會博物館、要跟美國議員吃飯、要跟智庫學者座談、要跟僑界一個大酒會,當時我們同仁很緊張,我都說不要緊張,美國人不可能會答應的,依我過去在華盛頓的經驗,活動都是非常非常的少,結果沒想到第二天看到一個電報說美國人全部同意,照單全收,當時我心想不得了了,我們跟美國的關係幾乎從60分一下跳到90分!結果我們就開始準備,果然陳總統走了所有的行程,2003年第二次陳總統過境,安排活動要有點變化,我們的建議可以坐船,所以我們包了一條船。所以我在紐約這麼多年,陳總統過境兩次,第一夫人也去訪問了一次,所有的行政院院長我大概都碰到過,立法院王院長我至少在紐約碰到他15次,錢復錢院長去不知道多少次,幾乎所有的立委我沒有一個沒接待過的,所以為什麼我到立法院時立委對我都還不錯,因為每個人都被我請過客,在紐約接待工作是真的很多,飛機場也跑了很多,就是我說的「多事之秋」。
第二個大家記不記得911是什麼時候發生的?在2001年,我一月份到紐約,陳總統三月來,接著李總統到康乃爾,之後九月份就發生911,911發生那天,我大概七點多到辦公室,到八點多我站在窗口,我的辦公室在47樓,遠遠往曼哈頓看是直接看到那兩個大樓,忽然間有人跟我說那邊在冒煙,站在整片的窗口看果然是在冒煙,電視打開看到發生什麼事了,台北電話也開始打來,這時候我親眼看到第二架飛機衝上去,我們有五家銀行在裡面,所以當時就開始處理有沒有國人發生事情,其實到最後我們跟美國人報告是說我們有7個國人受難,大部份都是僑胞,沒有從台北過來的,因為真正在裡面上班的,國內派去的都是主管級的,上班沒這麼早,真正到那邊都是local僱員,所以911也發生了。
還有當時蔣夫人也在紐約,我是每年蔣夫人生日都要去幫她祝壽,後來蔣夫人106歲過世,當天晚上12點接到電話,一整個晚上幾乎都是記者打電話來,後來蔣夫人整個在教堂裡的儀式也都是我們在辦理的。所以我覺得處理過這麼多的事情,更不用說處理一些比較正式的比如說聯合國案,其實我們政府從1992年有這樣的提議,1993年開始正式推案,大家不要認為聯合國案我們申請就一定要進去,我們那時候認為只有兩個方式加入聯合國,第一個就是申請進入會員,申請新的會員一定要安理會的推薦,還要包括5個常任理事國沒有一票反對,這是做不到的我們都曉得;第二個要推翻2758號決議,就是當時把我們趕出來的那個決議,中國代表權的決議,如果我們要讓決議翻盤要有一半以上的國家支持我們,我們的邦交國只有23個,所以大家都知道做不到的。
做不到為什麼要做?因為台灣有2300萬人,在聯合國裡面沒有一個聲音,聯合國活動我們不能參加,經常我們要面臨國際的制裁,所以我們必須去主張我們的權利,如果我們有權利而不去主張,這是權利睡眠,可能隔了10年、20年後別人會問我們有什麼問題,從1993年起每年都要做一個正式的宣示,告訴聯合國有2300萬人在裡面沒有聲音、沒有參與,所以我們認為這是一個國際社會的問題,每年在紐約要請我們的朋友幫忙提案,在總辯論時要請他們的總統、外長講話。
我記得我第一次外放到華盛頓時,我們處理的是李總統訪問康乃爾,我剛剛講這是一件很大的事,但對我們接待來講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不知道各位有沒有去過康乃爾,康乃爾學校所在地是個小城,小城裡面第一個最缺旅館,第二缺車子,當時我們總統去是一架波音747,裡面不知道有多少人,然後國際媒體、僑胞通通跑去,當時正好是康乃爾的畢業典禮,他們畢業典禮有一個傳統是每10年、20年、30年的校友要回學校,所以他們把所有康乃爾餐飲學校的房間都給校友了,當時我們宣布要去他只保留10個房間給總統、秘書長還有安全隨行人員,但給我們100間都不夠,所以我們一直去爭取,他們每多給1間我們就要改變行程,不只是住宿還有車子幾點要去哪裡接送,我覺得那是我這輩子做過最辛苦的工作,到最後連站都站不住,因為連續幾天都不能睡,絕對不誇張!我們當時是住在康乃爾學生宿舍裡面,因為沒有房間可以住,我跟一個同事兩個人一間,每天晚上大概11點他就回去睡覺,我大概2點回到旅館,第二天早上6點不到我已經醒來走了他還在睡覺,我在那邊5天他沒有見過我一面,真的是很辛苦,康乃爾之後發生兩岸關係緊張,飛彈危機,當時美國人的確是很緊張,我們就在那裏處理飛彈危機,所以華盛頓也很多事情。
華盛頓之後到加拿大去,當時發生了一個叫「福明輪案」,是一個典型、很標準的國際法的案子,這案子就是我們的船從西班牙到加拿大的一個港口,在摩洛哥外海時他們說我們的船長發現了幾名羅馬尼亞的偷渡客,船長叫菲律賓船員把他們丟到海裡殺了,船到了加拿大這些菲律賓船員就跟神父訴說這慘絕人寰的事,加拿大警察抓了我們的船長跟船員,這時加拿大知道他們沒有管轄權,就用「引渡」程序希望把這些人送到羅馬尼亞去審判;我們主張第一個我們是船籍國,第二個這是在公海發生,假如不是專屬,至少我們有最優先的管轄權,所以我們要求加拿大要把人給我們;這時中共又說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所以北京有管轄權,所以這是一個國際法上爭取管轄權的案子,且牽涉到不只是海洋法、引渡法、刑法…這個案子最後怎麼解決真的是法律的訓練。我還沒有去就發生這個案子,前任代表、副代表一天到晚在電視上罵加拿大政府,說他們沒有管轄權不應該抓這些人,完全沒有考慮到加拿大整個社會的感受,怎麼可以把人丟到海裡殺掉呢?所以加拿大堅持要用引渡的程序。而且他們每次去看這些船長、船員都帶了很多水果、禮品過去,加拿大的感覺是,中華民國的目的是要救你們落難在外的國人,而不是去抓這些涉案的嫌犯,所以他們非常堅持一定要起訴程序。我跟房大使到那去時他說:「第一個,你是副代表,你要爭取的是管轄權,從現在開始不准跟船長、船員接觸;第二個,加拿大高等法院沒有管轄權在引渡程序中,立刻建議高雄地檢署以殺人罪發傳票傳這七個人到高雄地院報到」我就拿傳票到加拿大司法部去,當時司法部叫我帶六法全書想瞭解我國刑訴的規定,當時是1997年,我學刑訴是1970年,隔20幾年我都忘光了,當時半夜還起來讀法條跟他解釋,這時他們才相信我們是要抓人而不是要救人,所以立刻同意把這7個人交給我們,我就帶他們坐飛機到溫哥華,刑事警察局派人在溫哥華接他們。這是我覺得在學法律裡很難得看到這樣一個案子,現在一個大學的法學院還在用這個案子當他們的教材,他們的院長當時是這個案子裡的專家證人,所以這個案子也是我們處理、碰到的。
更不要講在過程當中我曾經當過章孝嚴的秘書,跟他一起去俄羅斯、烏克蘭、白俄羅斯破冰之旅,破冰表示當時我們跟俄羅斯是一點關係也沒有,可是我們到了那邊根本連簽證都沒有辦,由一個中間人把我們帶進去,一進去被送的一個政府的賓館,裡面沒有電話,台北都以為我們失蹤了,後來我坐車到莫斯科城裡打電話回台北報平安;我們還到加勒比海三小國,目的是要設總領事館,當時章孝嚴是政務次長,他可以在旅館內拿旅館信紙就起草兩個國家間要設置的MOU,我就帶個電腦隨時打字,第二天就跟對方談判準備要簽,所以他的英文真的是非常好,他有一段對話是跟立陶宛外交部之間,到現在我還常常在講,我們跟立陶宛希望設立關係,他們當然說怕中共的壓力,所以他們說We are not ready那時候他們已經進了聯合國了,所以章孝嚴說:「你們獨立時我們就想來找你,可是因為你還沒進聯合國所以我們等,還沒進去我們跟你做朋友,中共一定把你擋在聯合國外,現在你進了聯合國我來找你,表示我已經考慮過你的立場,為什麼找你是我們想幫你忙,因為我們過去在發展期間得到外國幫忙,現在看到你們是個自由民主國家,所以想幫你忙;我們在台灣做了40、50年也跟你們一點關係也沒有,其實我們做得還不錯,現在我們要來幫你忙,你說你還沒有ready,那我就回台北等,我再等50年,等你準備好請你通知我。」所以當時只有拉脫維亞表示他們ready所以我們設了總領事館,其他兩國到現在都還沒有。
我想這個原則是適用到很多國家,像現在我們在東協(東南亞10個國家成立東協),10個國家內有3個我們未設處,即緬甸、寮國、柬埔寨,這三個國家我們民間互動其實很多,投資、觀光都很多,可是要設辦事處他們都因為怕中共而說不行,我們設辦事處的目的其實是想幫助他們,讓我們的投資更方便,讓我們的農耕隊、技術團隊可以去幫忙,但他們都沒有ready,我的前任談到這幾個國家時都去送一些錢,希望能用金錢的方式,其實一點效果也沒有。所以幾個月前他們說希望我可以去其中一個國家,中間傳話的人說希望我們再捐錢,我說:「我們以經捐過100萬美金了,一點用都沒有,我是來幫你的忙,如果你不要我幫忙我就不要去」,所以這三個國家我認為短期之內我們不可能跟他們設立關係,因為他們的心態沒有改,以為我們現在為了設立一個處是不擇手段的要做,其實在新的做法之下對我們來說,我們根本不在乎,能設處我們很樂意,不能設處就以後再說,我們手邊的事已經太多了。
這是我在過去一段時間內跑過很多地方、做過不少事情,這些事情很多都是在創造國際法或國際關係間新的範例。大家如果讀傳統國際法,兩個國家沒有邦交怎麼可能互換大使,怎麼可能簽一個協定拘束雙方的政府、國家,可是在我們過去幾十年,中華民國外交官真的是在很辛苦的過程當中不斷的往前衝,的確是創造了很多的先例,在國際法上是不可能有的。而我們跟美國、日本跟幾乎所有的國家都有簽這些協定,也都有拘束力;現在跟美國在簽引渡協定,「引渡」過去認為需要條約,但現在美國認為協定也可以,這些都是過去沒有的。台灣今天不是我們認為我們符不符合一個國家的條件,我們絕對符合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的條件,可是我們客觀上沒有國家願意承認我們,所以我們今天沒有辦法在聯合國、其他國際組織中生存,那就要發揮你們的想像力,要有彈性的讓我們的國家實際來參與,比如說我們參加WTO,WTO有兩種入會的方式,一個是用主權國家,一個是用個別關稅領域,所以我們就用後者的方式加入WTO,而且我們加入WTO是權利義務等值平等的,我們也有一個羅昌發校友被WTO某委員會選出為仲裁,也是國人在國際組織中任職最難得的一個;比如我們談到漁業組織,我們中華民國世界上捕魚大概是前6大的捕魚國,所以國際上任何一個漁業組織台灣不去參加的話,這組織所訂的規範很難會有實際的效果,可是我們又沒有辦法參與,那怎麼辦呢?所以也是有個學國際法的教授,是聯合國海船委員會前一任的主席,現在是中西太平洋漁業管理局局長,他當時在草擬聯合國海洋公約時就發明了一個概念,叫做「捕魚實體」,他跟我說:「發明這個概念就是因為想到台灣,因為你們台灣如果用國家身分加入的確是有困難,很多國際組織不願意,所以我現在發明這個概念,讓以後所有的漁業組織、漁業公約在開始時都能寫說:『
本組織(公約)開放給國家、國際組織以及漁業實體。』」有了這個觀念進去後,我們參加所有的漁業組織幾乎都門戶全開了,我記得第一個加入的是中西太平洋迴游魚類管理及養護公約,之後成立中西太平洋漁業管理局,我們就是正正式式的去跟所有國家談判,正式的簽約加入這個組織,這是我們退出聯合國後第一個加入的國際公約,而且公約的副本是存放在紐西蘭外交部,當時我們漁業署署長簽的時候是非常感動,這樣正正式式的加入一個組織。
有人認為我們很委屈,可是我們必須要這樣想,有人進輔仁是考試進來的,也有推甄進來的,做為一個學生進來的權利義務若都是平等的,我們其實必須要展開我們的彈性,這是我們過去的漁業組織就是因為憑著我們外交人員的想像力跟努力,讓我們實際參與是有可能的。最近大家談到UNFCCC有關氣候變遷的國家公約,大家認為很困難,的確是很困難,因為將來後京都議定書約文中根本沒有讓我們參與的空間,可是我們現在應該做的是在他討論中的章程、公約時,要把範圍擴大,比如說「本公約開放給國家、經濟體、WTO會員、二氧化碳排放實體」若有了這個,我們再去加入也非常容易,因為有了一個法律的基礎,所以這是我覺得我們外交人員一定要做的,一定要發會想像力,而因為我們的想像力、務實所得到的結果就是創造很多國際法上的先例,過去幾乎是不可能的事都可以做到,這是我覺得做中華民國外交人員,真的是很辛苦,沒有國家承認我們,只有23個小朋友,很多時候去參加活動會被別人請出去,在國際上中共隨時隨地在打壓我們,可是因此我們的工作才變得更有挑戰性,非常有成就感,做的20幾年問我有沒有後悔,我跟各位報告,我一點都沒有後悔,這一遭走下來真的是蠻有價值的,至少將來我們老的時候,你可以很得意的跟兒子、孫子說這些事情是我們做到的,而且是在這種艱苦的環境下做到的。非常感謝各位,也希望大家可以把外交列為未來選擇工作的一個目標,心理的建設非常重要,不是一開始就是一帆風順、過的都是很風光的日子,可能有段辛苦的日子,且正式在國際上替國家打拼時也有很多的挫折,可是這是個非常值得各位追求的一個路線。
Q&A時間
Q:當初八八風災發電報到國外,電報是公開的還是是有所疏失才讓媒體刊登?
A:其實電報應該是政府的公文書,不應該到媒體去,台灣的社會在過去幾年,的確是很不幸大家有一些顏色的觀念,喜歡看好戲,平心而論我們外交部出去的東西不知道哪一天會在壹週刊、蘋果日報中出現;我可以很簡單的說,在風災過後,有一天我們部長找我,他說有立委告訴他,我們海外有些代表過度熱心還在募款,其實台灣錢募的蠻多的,送個電報跟他們說不需要再募了。隔了一分鐘又打電話給我說不要去電報,打電話去就好了,這電報一去說不定又到蘋果日報了!
這個電報不是密電,我們是給120個外館,從哪裡洩漏出去我們不知道,但我認為是否為密電不重要,而是我們身為公務人員基本的連操守都沒有,現在每個報社都有爆料專線,有很多同仁稍微有點不如意就爆料去了,我只覺得很不幸公務人員的訓練到此;也很多人說要殺雞儆猴,為什麼不查?憑良心講蠻難查的,電報去了120個館,哪一個館洩漏的我們不知道,想去查又說白色恐怖,我們的確想查,想去電報到各外館請館長追究一下,又怕第二天說外交部進行白色恐怖,所以到現在為止很多洩密的事的確查不出來。
Q:成為一個好的外交人員我們都知道語言能力是非常重要的,想請問學長是不是能給我們一些建議,在我們大學中如何培養語文能力,或是說,您在大學生活中是如何訓練您的語文的?
A:語言對作為外交人員是很重要,可是大家也不要以為英文講的好就可以做一個好的外交官,有很多其他條件要配合,語言算是一個基本的。其實我可以很自豪的跟各位說,我的英文不能說很好,可是我擔任首長傳譯擔任很多。為什麼跟歐部長會結緣,我一進外交部沒多久,外交部要派的團到加勒比海參加聖可里斯多福的獨立慶典,當時的林特使是政務委員,就派了我去做翻譯;後來李煥院長擔任行政院長時我是他的英文翻譯,接著是郝柏村郝院長、連戰連院長,所以各位如果去翻就的照片,會發現有個人坐在後面的小板凳上,那就是我,三任的行政院長;福特總統到立法院演講,根本沒有稿子,臨時叫我去當翻譯,那蠻可怕的,細胞會死掉很多。
我覺得英文要好每個人有不同的方法,我是建議要多閱讀,第一個閱讀報紙,同時讀中文跟英文的,會很容易把一些字連起來,所以新的事物要靠報紙。可是一般的對話要怎麼來精進,我只能說我的經驗,我喜歡讀短篇小說,在英國的時候讀過蠻多的,他內容很精彩,所以你會很想把他看完,可是我更喜歡讀的是spy story、驚悚的小說,我還是建議各位,選小說他的背景如果是一些比較高層社會,因為他裡面對話很多,你會在裡面學到很多很好的英文對話。舉例來說,當時在英國的笑劇「Yes Minister」,幾乎所有大英國協國家的人你只要跟他講這部電視劇他立刻會大笑,他是形容一個部長跟常任文官間的矛盾跟衝突,英國的部長大部分都是牛津、劍橋畢業的,所以他寫的時候文字會非常高雅,你讀的話會收穫很多,這是BBC出的連續劇,後來也摘成小說。還有一本小說「First Among Equals」是Jeffrey Archer寫的,Jeffrey Archer是才契爾的副手,英國保守黨的副黨魁,可是這個人才氣縱橫,寫了幾十本小說,特別挑這本內容是說三個年輕人選到了英國國會,經過了十幾年裡面的權力鬥爭、金錢賄賂、男女問題,最後有一個人變成英國首相,英國所有議員都是Equal,只有首相是First Among Equals。所以我覺得讀小說對我幫助蠻大的,還有從看電視、看電影這些學的比較多,不是從什麼正規的方式。
Q:以台灣現在在國際的地位來說,如果我們一直特別關稅領域或漁業實體名義進入,會不會到最後我們永遠無法用主權國家的名單進入?
A:我只能說我們不這樣做的後果,簡單談談過去八年民進黨政府跟現在的不同,民進黨政府八年,其實我們都是一個團隊,我也不會嚴苛的批評,民進黨政府的用義希望把台灣的主體性不斷往前凸顯,這用意是不錯的,但怎麼突凸顯當然就要建交,至少要把當時的邦交國維持住,這是很重要的。但是很容易被這些邦交國勒索,他說如果你不給我錢我就去跟北京做朋友跟你斷交,這時候我們為了維繫邦交不得不拿出錢做出一些違反規定的事;包括有一些掮客也會來騙我們,比如說巴紐案,我們為了要建交就把錢匯過去,這些第一個很愚蠢,第二個不是件合法的事。所以如果我們只是一昧的要建立邦交又做不到,還會被國際社會說我們是金錢外交,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是得不償失。
為什麼我說做不到?因為在國際社會上今天我們必須要面對在我們隔壁,一個崛起中的中國大陸,他在政治上是個強國,在聯合國裡幾乎每個國家都有求於他,因為聯合國裡是個互相的地方,如果一個國家要擔任聯合國的主席、要擔任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職務,任何一個職務都要老共同意,今天每個國家國內發生問題需要聯合國維和部隊來,他需要老共同意,所以政治上每一個國家都會被他卡住,北韓的問題,老美今天不敢直接跟老共對抗,伊朗的問題…所以在政治上是個大國,在軍事上是個大強國,經濟上更不用說,這是個不爭的事實,你必須面對他,你不面對他一昧的去闖,結果就是要花錢,而且花錢的結果八年下來從29個邦交國變成23個,一個都沒有增加反而減少了,而且減少的都是大國,這就是我們過去八年的結果,被人家罵是金錢外交。
今天我們必須要很務實的說,不是別人看我們是不是主權獨立國家,而是我們自己要把我們當作一個主權獨立國家,我們沒有辦法去加入國際社會是一個殘忍的現實,所以我們必須用其他的方式至少要讓我們的國民不要再遭受任何的不便利;比如說老共跟韓國、東協都簽了FTA,將來90%的貨物是免關稅的,這時台灣不去簽的話怎麼辦?今天如果堅持用主權的國家來簽,沒有人敢跟你簽,我們當時跟紐西蘭、新加坡幾乎已經開始談FTA就是因為我們堅持身分、名稱,讓新加坡不願意跟我們簽。所以,這是個很殘忍的國際現實,我們將來會不會改變?我覺得看兩岸關係,兩岸關係的走向大家不用這麼悲觀,想說一定是他大把我吃掉,兩岸之間最重要的一定要維持和平,至於未來如何是以後的事,在現階段要做的是我們要和平、要來談判,而談判的前提是,任何結果一定要2300萬人接受,接受前你不能不承認台灣存在的事實,至少你不能否認台灣的存在,這是我覺得我們大家要做的事,國際上所有的活動我們都要參加,活絡外交之下別人問我要什麼?我說對老百姓生活有便利的我通通都要,我要免簽證、我要簽FTA、我要把罪犯引渡回來,這都是我們要做的,如果不能用正式國家的方式來簽,不管什麼方式,我一定要讓我們國民正常的國際生活不要受到干擾。
Q:(發問者為王慶中老師)我們如何導引學生進入外援行列,不一定是走政府、教會的路線,其實做為國際公民,台灣是蠻有才能蠻有意願去做,那管道是什麼?像輔大如何在行政、系以上的單位鼓勵學生到開發中國家去?
A:一般講到外援大家會認為是政府做的,其實我們民間做的比政府做的多,民間跟政府做有什麼不一樣?我花兩分鐘講一個小故事,有一個人家裡常被小偷偷,他就買一隻很大的狗,一天要吃很多牛肉,很兇但也很懶,一天到晚在睡覺,所以這個人很生氣要把狗拿去退錢,賣狗的人叫他多買一隻吉娃娃,吉娃娃非常神經質,到晚上聽到一點聲音就一直叫,就把大狗吵醒了,大狗就去追小偷。這在講說,政府就像一隻大狗,力量大、資源多,但政府通常比較浪費,比較沒有效率;民間就像是小狗,小狗看到社會上有什麼不對的、不公平的事就會一直叫,會把大狗叫醒大狗再去做。所以我們慈濟做這麼多會讓政府embarrassed政府才能做得更好;比如我們有些團體像張老師,一些幫助中輟生的團體,他會讓教育不覺得不好意思,所以教育部拿出更多資源來做。
所以民間怎麼來做一個外交的工作?大家不要忘記我們是國際村的一員,台灣的成長過程中得到非常多國外的教會、政府援助,台灣能發展到今天這個地步,國際社會對台灣的期望是要拿出我們國民生產毛額的0.7%來做國際援助、國際開發工作,北歐國家是拿1%出來,美國、日本大概都是0.3%-0.4%左右,台灣到今天為止,大家一直說我們做金錢外交,其實我們拿出來做國際外交的只占GDP 0.14%,所以我們不但沒有資格做金錢外交,我們應該感到embarrassed說我們做的這麼少,過去被人家幫忙這麼多。怎麼讓社團、學校走到國際社會,其實已經很多都在做了,外交部因此成立一個NGO委員會,就是專門跟民間的NGO合作,幫忙做一些聯繫的工作,外交部是很希望從年輕人做起,讓學生有國際觀,所以我們從今年暑假起開始成立一個青年大使計劃,當時亞太司提出時我是極力贊成,當時是找台大,我就說為什麼不找輔仁?他說輔仁只有一個缺點,輔仁沒有醫學院,我說你錯了,輔仁不但有醫學院,而且非常的好,後來我介紹他來找校長,後來輔仁組了三個團到三個落後的邦交國去,這個計畫就是一個教授帶著一群學生到落後的地方,跟他們的高中生互動,教他們一些基本的公衛常識,六個團隊回來後有一個發表會,馬總統也參加了,聽說非常的感人,也聽說輔大有兩個團自己買票寒假要再去。他們發現外面的世界有這麼多的需要,發現自己能做貢獻是非常有福報的事,所以這樣的機會我們希望擴大,明年暑假要讓青年大使真的到世界各個角落,學校的部分很多團體可以跟國外的團體有一個互動。我非常贊成如果有時間的話,可以花一年時間去找一些國際組織做志工,比如說在紐約,海倫凱勒基金會,專門幫助世界上眼睛有殘疾的人,他們每年都需要志工。以前外交部每年考進來的人都去花一年時間學語言,這一年內10個人通通在同一個學校一起吃飯、一起過日子,一年之後回來英文沒有進步,國語越來越好,所以我在做外交部國組司長時就建議外交部,根本不要去學英文,直接送到NGO去,他在英文的環境下工作,而且學到很多NGO的概念再帶回外交部來。所以大家也可以考慮一下到美國到其他國家的NGO去,讓國外的人了解台灣年輕人的熱忱其實也是很重要的。
Q:學長念法律系時因為知道自己要念外交領域有做什麼特別的努力?轉外交領域後遇到什麼樣的困難?
A:我其實沒有特別的準備,也許是因為自己的興趣,國際法當時是比較有興趣一點,但成績也不好,後來考政大研究所出來正好碰到教國際法的老師,他問我考什麼,我跟他講題目,他說這我都教過了啊!我覺得能考進去的秘訣就是把報紙上的剪報凡是有關國際法問題都剪下來熟讀,並沒有特別的準備,我也不瞞各位說,我考外交部是我出國留學後回來才考的,當時我們外交部很多國外留學的專員回來,可是幾乎沒有人考上,因為在國外待久了,要考經濟學、比較政府…根本都不會,我從國外回來第一年就考上,所以外交部那時候對我有一點刮目相看,也不是特別準備,但一定要廣泛的閱讀。
至於說做外交工作有沒有什麼挫折,挫折可多了!一天到晚被老共打壓,你去參加一個參會,他說中國大陸總領事等一下要來,他要坐第一桌你要坐第二桌,他要先上台講話你要後上台講話;有些同鄉會說你在他就不進來了,所以你是不是趕快上台講話趕快走,所以我們是碰到各式各樣的挫折,但也把挫折當成是一種挑戰,其實蠻有意思的,當你解決這些挫折時你的成就感會越高。
Q:身為外交官長年要出國,如何跟家人維繫感情?
A:其實我一直講,各位如果要考慮外交部的工作,尤其是女生一定要有很大的決心,外交部現在女生非常的多,女生的犧牲是會更大,因為你的另一半願不願意跟你一起在世界到處跑。不過說到犧牲,我們家人的犧牲更是大,因為這工作是我們選的,另一半要跟著過這種日子,小孩更慘,我兒子幼稚園在英國讀,後來回台灣讀小學到五年級我就外放到華盛頓,所以小學還沒畢業就到華盛頓讀初中,初中讀了兩年還沒畢業又到加拿大,到加拿大讀一年高中我就調回來,又回來念師大附中,所以他第一個文憑是師大附中,畢業後我正好到美國他就到紐約念大學,到現在為止他只有高中、大學兩個文憑。
讀過這麼多學校,搬家的事就更不用說了,搬家是很痛苦的事,比如說我11月底要外放,一定要先把我的家具、衣服先用貨櫃運走,大概在11月15日就要把東西運走,剩下15天我們沒有家具,經常睡地板;從國外調回來時,回到台北,我們的貨櫃還沒到,又是沒有家具。曾經有一年過年,我們全家四個人是坐在地上吃年夜飯的,生活的不便,搬來搬去真的很辛苦,尤其是有些小孩比較害羞的,好不容易交了朋友又要重新交起,真的是很辛苦。男同事太太的職業也一定受到很多的挫折,像我太太一直是在媒體業,一外放她就沒工作,一回來又繼續工作,這次回來她就要退休了,因為跟她一起工作的都是20、30幾歲的小女孩,她的同時間的同事大概都是總編輯、社長了。所以我想我們每一個同仁的眷屬其實真的都很辛苦,而且在國外我們上班覺得很有挑戰性,大部分情況下我們的眷屬在家裡是無事可做的,尤其到非洲、沙烏地阿拉伯根本不能出門,不能自己開車,一定要自己的親人幫你開車,否則會被宗教警察抓出來打的!在這種情況下怎麼維繫感情,就靠信心囉!
Q:學長當初來念法律已經決定要走外交,那是怎麼撐過這四年,有沒有想要放棄或重考的打算?
A:我曾經想學外文系,可是只念外文系沒有別的本事,而我們學法律同時可以把英文、外文學好,我那時候填的系都是法律、政治,所以我並沒有排斥法律系,這四年下來讀的也很高興,我不是很用功的學生,但應付的還不錯,所以成績大概都是中等以上,沒有這麼痛苦。而法律對我來說重點是思考的訓練,所以我之後走非法律的路線也走得很順利,對輔仁大學法律系四年的教育還是非常感激,而且我從來沒有後悔念法律系,也沒有後悔到外交部工作,一切都非常圓滿,非常感恩。
主任結語
夏學長的演講我已經聽了三場,每場感受都很強烈,真的非常佩服,輔大法律系有這樣的學長真是非常榮幸跟福氣,最後用四句話來形容我的感受,我覺得他是謙謙君子,風度翩翩,談笑風生,任重道遠。很高興有夏學長做為我們的楷模,最後以熱烈掌聲謝謝夏學長。
海角天涯的旅程—從法律人到外交家 夏立言學長演講稿
時間:98年10月21日 13:30-15:30
地點:LW220實習法庭
文字稿整理:法學四 涂展嫻
莊世同主任致詞開場
夏學長是我們第六屆的系友,也是我們的傑出校友,古人有句話說: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在夏學長身上看到的是,他不僅讀萬卷書而且行萬里路。夏學長在法律系畢業後先後拿到了三個碩士,第一個是政大外交所碩士,接下去拿到中山獎學金,到英國牛津大學深造,成為英國牛津大學的法學碩士,又陸續拿到倫敦大學碩士,同時也在倫敦大學作了三年的研究,所以「讀萬卷書」這句話對他來說是當之無愧的;而「行萬里路」那更是令人感到十分羨慕及精彩,因為夏學長投身外交工作後,有很多重要的職位,曾歷任加拿大代表處副處長、外交部國際組織司司長、APEC資深官員、紐約代表處處長、在紐約代表處任內前後有六年半的時間,受到僑界一致的讚揚,接著為駐印處代表,在劉兆玄院長任內擔任外交部政務次長,今天很高興也很難得請到夏學長回來分享求學及工作的心路歷程,海角天涯的旅程—從法律人到外交家,就是對夏學長最好的寫照,讓我們以熱烈掌聲歡迎夏學長。
演講開始
今天很高興有這個機會,聽說大家是年級較低的同學,有機會來跟各位談一談,我怎麼從輔大畢業,到現在外交部工作,一做二十幾年過去了!其實剛剛經過這個走廊,想起當年是民國57年,1968年我想你們大部分都還沒出生,今天再回到這個教室來,可以說是回味無窮啊!當年我們全班有57個同學,23個女生34個男生,到這禮拜六同學還要辦一個活動,也有兩三位同學已經走掉了,到這個年紀真是不勝欷噓。
學歷介紹 不過今天謝謝主任邀請我回來,剛剛看到我的經歷、學歷,學歷其實我覺得很不好意思,別人都是念了博士,其實真的不需要這麼多碩士,很多人問我,你為什麼念了三個碩士?我跟各位報告一下,第一個,我是想念政大外交所,因為我想進外交部,而外交部大多是政大外交所或外交系畢業的,所以我常講美國人有一句話:If you can not fight them ,you join them.你打不過他們就跟他們同流合污、同一國就好了!所以我那時候下定志願一定要去讀外交研究所,後來我不但讀到了,還娶了一個外交系外交研究所的老婆。
後來到牛津大學為什麼我只念了碩士?英國唸書一個是by course一個是by research,by research基本上不是要拿碩士,你的目標就是博士,可是當我在寫論文時,我的指導教授很不幸過世了,這時新的指導教授對我的題目興趣不大,所以那時候我就把它做一個結束,經過考試拿到一個碩士。其實當時跟我一起在牛津大學唸書還有一個更有名的人叫做胡志強,他當時一直希望我考試失敗,希望我不要過,因為在牛津大學我那時候寫的碩士論文其實已經寫了兩百多頁,如果你failed掉,可以把這個論文拿到別的學校去,再花一點時間可以拿到一個博士,結果我很榮幸也很不幸,一考就過了,拿到一個碩士。拿到碩士之後我還有一年的獎學金,這時我就跑到倫敦大學,當時是1979年,對於我們中華民國來說發生外交上的一件大事,就是跟美國斷交,1978年12月15日美國人宣布隔年1月1日跟我們斷交,我一直是學國際法,認為國際法應該是規範國家與國家之間一個最重要的原則,學國際法都知道「條約神聖原則」,結果美國竟然可以片面就把兩國邦交停止、把所有條約終止,所以我那時對國際法是完全放棄,我學國際法中的海洋法the law of sea,想說台灣將來如果不靠海洋法的話,至少因為我們還是貿易的大國,所以我們的shipping很重要,就到倫敦大學學了一年by course的課程,稱為LL.M法學碩士,這個課程其實只花了我九個月的時間,修四門課,考試如果四門課都通過就拿到碩士,如果有一門當掉就什麼都沒有,所以我也很僥倖我修習貨物運送、海上保險、shipping law、中國法,考試順利通過,所以前面這三個碩士是這樣來的。
其實各位如果順利一點一個博士學位就超過了三個碩士了,後來到倫敦大學研究是因為行政院社會科學人員有一個獎學金,又給我三年的獎學金到倫敦大學研究智慧財產權,那年代初期台灣仿冒問題相當嚴重,美國人把我們列為301的觀察名單每年都要制裁我們,所以當年我到倫敦大學學了三年的智慧財產權,這是整個唸書的過程。
經歷介紹 其實大家看我的經歷,好像我一開始就做駐加拿大副代表,其實不是如此,我沒有那麼幸運;我一唸完書回來就到外交部去,是正式考試進去的,就像一般各位大學畢業去考試一樣,我是乙種特考,一開始也是在北美司做科員、專員,正好程建人是司長,後來是章孝嚴當司長,把很多重要的工作交給我,所以我在做完後就到倫敦大學去唸書,回來後還是在北美司作專員做了很久,後來到新聞司做副司長也就是副發言人,從那邊調到美國代表處的正式組長,也就是一般大使館中的政治參事,從那邊才開始調到加拿大,從加拿大調回來作國組司長、印度代表,去年520歐部長很好意的叫我回來作他副手,所以我就擔任外交部的政務次長,可是我現在正好賦閒在家是退休狀態,各位應該都曉得為什麼吧?
最近演講都要跟大家解釋為什麼我在今年9月10日在八八水災之後提出我的辭呈,很多人說我背黑鍋、替別人扛責任,其實很多人不知道到底發生什麼事,很多人不相信我講的,因為我把所有實情講出來他們說我是在替長官掩飾長官的錯誤,其實我現在很坦承的跟各位報告這整個過程,你們大概不會曉得輔大法律系畢業的人怎麼會糊里糊塗的就拒絕外援。
整個事情其實是8月8日水災發生,當天整個北部其實沒有人知道颱風這麼嚴重,10日晚上部長還出國到歐洲開會,11日早上我是代理部長,一早美國人打電話問說:「聽說你們水災蠻嚴重的,我們想要幫忙,請問你們需要什麼東西?」知道這個訊息我當然一面跟國安會報告,同時我們也問了行政院災害應變中心,每次有重大災害行政院都會成立災害應變中心,大家可以從電視上看到,每個人穿個小背心上頭寫著總指揮官…全國各單位的代表都在那裡,當時外交部還沒去,我們問了這個單位,這個單位是最瞭解災情的情況,最瞭解我們需要或者不需要物資,所以我們就跟他們說:「請問,有外國要來幫忙,要派搜救隊,要送我們一些物資,請問需不需要?」結果當時的副總指揮官,就是消防署的署長很明確的告訴我們:「不需要,請婉謝。」這是我第一次得到這個訊息,到了下午新聞司副司長在寫電報之前又問了一次,還是說不需要,我們一共問了三次,得到的答案都是:「我們台灣物資豐富不需要,土石流之後沒有黃金72小時救援所以搜救隊也不需要。」
所以我們去了一個電報,但電報的主要內容是告訴我們的外館,如果有僑胞或是外國團體要捐錢的話,這個現金、支票我們怎麼收,這是我們電報的主要內容;最後有一句話說:如果要派搜救隊或運物資的話一律婉謝,應該寫說暫時不要,用意並不是不要,而是錢怎麼收。12日當天,新加坡的一批物資就坐軍機直接送到高雄,13日我還把美國、日本代表叫到辦公室,我跟他們說我們現在有一些需求,第一個我們要直昇機,第二個我們要組合屋,第三個我們要消毒水跟濾錠,所以我們把清單共有七項交給他們,其實憑心而論各位並不瞭解我們要不要,其實這些東西我們通通都有,可是為了表示我們跟國際接軌,硬擠出這七項清單,這七項清單如果各位現在回頭來想,美國人派來的直昇機運的東西都是我們直昇機自己可以運的東西,他沒有運太大的東西。第二個組合屋現在都說不要了,而且我們國內也有。而這個過濾水的濾錠國內其實有,我們要8萬粒,澳洲第一天就答應說全部送來,因為濾錠很小又很便宜,所以第一天飛機就送來了,德國也送了8萬粒,後來美國有一個團體送了200萬粒,我們的自來水場接下來幾年都不需要買濾錠了!所以我們物資其實很豐富也不需要,不過在13日當天我們已經告訴外館我們需要一些東西,結果到了13日晚上蘋果日報打電話給我,他說:「我們有你們的電報,你們拒絕外援!」我說:「我們真的沒有拒絕外援,我們的電報主旨是說有關捐款的處理,有些物資我們的確不需要」,我怎麼跟他解釋他也不願意相信,他就說我們拒絕外援,把整個電報在報上登出來,只把最後一句「物資請婉謝」把它highlight出來說我們拒絕外援。我去跟他們解釋說第一個我們沒有,就算我們的電報被你們誤解是拒絕外援,我也是有根據的,根據行政院災害應變中心,可是報紙出來後所有的媒體跟著念,晚上所有的政論性節目都開始罵外交部拒絕外援,結果就積非成是變成外交部真的拒絕外援,怎麼解釋也沒有人聽,很遺憾的是我們的總統、院長也跟著媒體說外交部拒絕外援犯了很嚴重的錯誤,作為一個政務官,當我們的政策、我們的電報引起社會上這樣大困擾的時候,我覺得一個政務官你只有一條路走,就是辭職,所以我覺得辭職對我來講是非常自然,幾乎是毫不考慮的。其實我只問了我的女兒,我說:「爸爸辭職好不好?」她問我說:「我的學費你存夠沒有?」我說:「我存夠了!」她說:「那你就辭職吧!」所以我辭職是非常心安理得的辭職。
可是我最感謝的就是歐部長,當時他趕回國來,劉院長叫他處理我的辭呈,歐部長說:「我一個部長如果我批准我的副手辭職,而實際上又不是真的關係他的事情,那我算什麼部長?」所以他把我的辭呈拿回來,把他自己的辭呈送過去,結果到最後我們兩個就一起下台了。這個是整個外援的經過,我真的希望各位要相信,我們沒有這麼愚蠢,我們今天也知道要利用災害外交,如果今天因為一個災害有機會跟美國軍方接觸,我們當然是要!這個災害外交我們在921時實際也做過,921時我擔任國組司司長,當時聯合國要到台灣來,我們第一時間表示歡迎,可是我們要求當時聯合國的人到援助辦公室講得很清楚,如果公文上方的是中國的一省台灣省發生災害,那就不要來,後來所有的新聞都是寫台灣地區。所以如何把握這個機會跟國際接軌其實我們都曉得,包括八八水災我們其實很清楚,只是很遺憾被曲解成這個樣子。
法律系的影響 今天主要是跟各位談談,為什麼我從一個法律系的畢業生最後到外交部工作,其實我前天晚上碰到劉春堂劉老師,他當時是我的助教,他說:「你念大一就跟我講你要到外交部!」所以我也不能說我偶然不小心走到外交部,其實我是刻意安排的。我從高中開始,也不知道為什麼,就覺得我很想進外交部,有一個原因可能是因為我的英文從出生開始,因為鄰居大哥哥大姊姊教我英文,我的英文比同年齡同學好一點點,所以我對自己很自信,認為語言取勝,而每個人都認為只要會講英文就可以到外交部做事,所以我就立定志願要到外交部;也有可能我看了一場電影,電影裡外交官穿得很漂亮,拿著雞尾酒杯參加很多宴會,我想可能也是個原因讓我想去外交部工作。
所以我考試時,輔大並不是我第一志願,我第一志願是政大外交系,我的確一直是想進外交部。可是我覺得在輔大法律系四年的學習過程對我後來的幫助真的很大,你說要我背什麼法條、條文其實我並不是背的那麼熟,現在偶爾會回想起來有些條文我記得的現在還是很有用。我最近背的對我幫助最大的條文讓我覺得很有意義的是我們馬總統每次在講外交的四個原則:尊嚴、自主、務實、彈性,自主的翻譯每次都翻autonomy,autonomy這個字給別人並不是很好的一個印象,表示沒有獨立好像只去爭取最高的自治權而已,所以我覺得是翻譯的不好,我就建議過,現在問我怎麼會想起來,我就想到我們的憲法條文: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所以我說我們大家翻翻英文憲法翻譯,到底「自主」是怎麼翻的,後來發現是principal 這個字很好,我也建議了,可惜沒有採用。還有我們說「活絡外交」現在正式文告中都用彈性,先講彈性外交裡面有四個原則,包括彈性又重複了,我覺得不對,有時候就是英文的翻譯,像這個條文背出來的確對我們還有很大的幫助。
不過我覺得,在輔大法律系學的其實最重要的就是法律的訓練,看到事情時我們的分析會比較清楚,會直接抓到重點來處理事情,所以在這一點方面我是非常感謝學校對我們的教導。尤其是當時的老師其實都是飽學之士,很多老師都是從台大來的,我們同學雖然不是很用功,但天天坐在這裡總是會被影響到一點,所以我覺得在輔大四年真的是學很多。人家常問我說你從那個學校畢業的,我都說輔仁,我很少提到政大,牛津、倫敦大學我也沒有什麼在說,我真的是很以做輔仁的畢業生為榮,四年在學校學的很多可是玩得也很愉快,同學之間感情也非常好。
外交部工作 話說到外交部,我開始對什麼叫外交工作大家都不是很懂,如果去翻正式的字典什麼叫diplomacy,diplomacy其實就是兩個國家之間的談判,想達成一些協議,可是當你真正去做外交工作時,其實並不是如此;就像我說的,不是每天穿得很漂亮、拿個酒杯參加外交活動,或是天天去和對方談判,這個場合我們也都會經歷過,可是其他60%-70%時間我們並不是做這樣的事情,這是我覺得外交官第一個給大家的迷思,每個人都覺得外交官要穿的光鮮亮麗,一定要俊男美女來處理這些事務,所以很多人問我,考外交部是不是要身高180,是不是要長得很瀟灑,女的要很漂亮,其實這絕對不是一個考試的條件,我覺得這是一個錯誤的印象。我記得我在當外交部副發言人時,曾經有某個學校的學生來參觀就問過這個問題,我說其實不盡然,當時外交部五樓的四個長官,一個部長、一政務次長、兩個常務次長,四個裡面有兩個身高不到170,有兩個頭髮不太多,所以我說不見得,但頭腦裡面的東西可能要好一點才是更重要的。
外交政務工作 外交官到底做些什麼事?跟字典中定義的其實有很大的差距,其實外交部的工作牽涉非常廣,有很多是政務的,也有很多是事務的,先談談國內政務工作:比方你分到北美司,我們有六個地域司:歐洲、北美、亞太、亞西、中南美、非洲,當然處理的是雙邊的關係;北美司第一科就負責跟美國政府之間所有的正式文件、談判、接待都是在第一科裡;第二科負責加拿大,所以我們每一個地域司有負責政務的單位,可是每一次每一期大概有30個同學可以考進外交部,每個司大概2-3人,其他的人要分到哪裡?
外交事務工作 就分到人事處負責作業人事、分到總務司,不瞞各位說,真的有外交研究所畢業的同學在外交部是管分配車子的,也有人管行李、管禮品,部長、總統出國要送人禮品,他要去負責採買禮品,過去送過的不能重複;有人到電務處,負責每天電報的往返,過去發電報是很辛苦的,要一個字一個字的翻成數碼,現在則是用保密傳真方便很多;學法律的人都希望到條法司,負責國際法、國內法文書的驗證、送達;國際組織司負責我們參與國際的工作,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UNFCCC、ICAO、NGO…;還有人分到禮賓司,各位常覺得禮賓司是個不錯的單位,但到禮賓司經常要辦部長、次長的宴會,所謂宴會就是外國人來院長要請客,第一個,外國人來時,陪客是哪些?比如美國一參議員來,一定要找立法院外交委員會的委員,要找過去跟他認識的前代表,要找一些學術界跟他認識的人,列一個名單,如果他請10個人你可能要列20個人,一個一個打電話詢問;然後要看要到哪個飯館作外燴,要決定菜單,到請客當天還要打電話叮嚀菜色,要了時間要在門口接他送他上去,這就是禮賓司的工作。禮賓司的工作不是做一次兩次就好了,你可能要做兩、三年,所以很多人到外交部發現跟他的想像不太一樣,以為到外交部要辦兩國間偉大的事,怎麼會叫他做些雜事呢?所以很多人離開了,其中最有名的是立法委員丁守中,他當時考進外交部是分在禮賓司,最後的結論他說:「我現在是看到車門就想開!」覺得這樣太沒出息了,決定離開外交部另謀發展。可是這些工作一定要有人做,憑心而論這也是一種訓練,但兩三年真的太久了,的確是浪費我們法律、外交的訓練。
國外目前中華民國有118個大使館、總領事館、代表處跟辦事處,大使館、總領事館是指我們有正式邦交的地方,在首都設有大使館,處理兩國之間事務;在主要大城市設總領事館,工作主要為推動領務、商務跟保護僑民,以上是工作很簡單的區分,就像跟美國還有邦交時,大使館設在華盛頓,還有14個總領事館分別在洛杉磯、舊金山、紐約、芝加哥、關島、夏威夷…沒有邦交的地方則在首都設代表處,大城市中設辦事處。
外交部駐外四種處室 這四種處室做些什麼事呢?像我一次外放是在華盛頓,在裡面也有各種不同的組,有政治組、國會組、電務組、僑務組…那我是運氣很好分到政治組,往來的對象都是美國國務院、美國國防部、白宮這些單位,而且我記得我處理過當時最大的事情是李總統到康乃爾拜訪,那次事情是驚天動地,CNN轉播,而且因為那次的訪問造成了兩岸之間的緊張,也造成美國跟台灣之間從此互信的基礎有了一點折扣,因為美國人發現同意讓李總統到康乃爾訪問固然是人權的表現,做為一個校友有這樣的權利,可是因為這樣一個決定也造成了美國跟中國大陸之間發生了一些衝突,所以過去他認為對台灣的幫忙幾乎是理所當然的,事件之後很多議員對台灣幫忙前會猶豫一下,會考慮幫忙的後果嚴不嚴重;而兩岸間幾乎要打仗了,造成美國跟中國大陸間互相不信任、互相猜疑,當時我處理這些事情。
國會組處理美國國會,還有一批很辛苦了僑務組、領務組,領務組負責發護照、簽證,僑務組負責跟僑胞周旋,參加僑胞活動、吃飯,大家不要以為吃飯是件很簡單的事,尤其我在紐約的時候,吃飯對我來說是最痛苦的工作!我在紐約紐約服務是2001-2007年,六年半的時間主要有兩個工作,一個是紐約辦事處處長,另一個工作是聯合國小組組長,所以紐約的處長都是有兩頂帽子的,一個是處理聯合國事情,一個處理辦事處的事情。先以辦事處來講,我們出席當然是推廣觀光、貿易、僑胞、領務…可是有一個最重要的僑務,紐約的僑胞之多,各位很難想像!不管是老的、新的什麼都有,最老的當然是在中國城那批僑胞,中國城僑胞社團的成立都是在光緒年間,國父也去過,上面擺的字都是蔣公的提字,都是歷史悠久、百年以上,所以這個地方你絕對不能不去,一些重要社團,中華公所、有時姓張的也一個社團、姓伍的伍氏公所、姓楊的楊氏公所,多的不得了!新僑的部分像輔仁校友會、台大校友會、政大校友會、大專校聯會、北一女校友會、還有空軍子弟小學校友會…什麼都有,這些校友會、同鄉會基本上每年都要辦好幾樣活動,第一個他們要改選會長時你要到,第二個特別是過年的時候,都要辦「春宴」,就是慶祝農曆新年,除了要遊行之外還要吃飯,吃飯的話每一個社團都要辦自己的春宴,而且他們都希望處長一定要到,每年春宴在紐約從一月底吃起,要吃到四月底,每個禮拜至少都要去吃三、四頓,更可怕的是,在紐約中國城裡面大個餐館大概只有三家,我都會背他們的名字了!那三家的菜我閉著眼睛都會想到,因為只有這幾家餐館可以容納五百、八百個人,所以每次吃飯都在那個餐館,那因為我是代表國家的,坐的位置一定在首桌的最大位置,所以經常一個禮拜我會有四頓飯在一個餐館,坐同一個桌子、同一個椅子,跟同樣的人、吃同樣的菜,這就是紐約。
這是指晚飯跟週末,週末我常要開車兩個鐘頭趕到紐澤西吃一個晚飯又趕回來。還有一些飯可怕的是,跟聯合國的一些朋友們,聯合國有192個會員國,大部份約有180個在紐約都設駐聯合國代表團,代表團中當然有大使(常任代表)、公使…這些人是我們交往的對象,我們要去說明國家的政策,雖然只有23個邦交國,但交往的對象是不限於邦交國的,我自己很保守的估計,192個國家中有往來的至少100個,一年算下來幾乎每隔一天就要請吃一次飯;除了平常吃飯外,聯合國要推案、WHO要有活動時、當他們的總統到紐約時還要請他們的總統吃飯,所以我在紐約跟國王、總統、總理都吃過飯;一個人到任有到任酒會,離任有離任酒會,我常講說,我們是因為邦交國少,很多邀請常沒收到,如果像美國這樣的國家,他的大使,192個大使在紐約平均任期三年,意思說每年要換60個人,60個人到任有60個酒會,離任60個酒會,共120個,192國家大概有150個會辦他們的國慶酒會,120+150=270個,到了聯合國開會前,他們的總統、總理、外長來又要辦酒會,所以一個正式駐聯合國大使,每天酒會堆起來的請帖會非常厚,所以在紐約做外交工作,憑良心講真的是很辛苦的一件事情,我的前任鄧大使走的時候跟我說:「我是紐約第一大飯桶,現在我把這個稱號交給你!」
外交經驗 所以大家不要以為外交工作每天都是在作很重要的事情,經常是要做一些事務性的事情,大家要進外交部前一定要先有這樣的認識,但是我不是因此說外交部的工作不值得各位去做,其實憑良心講,做中華民國的外交官真的是件很有意義的事,我自己27年下來,常常用幾個字來形容我27年的工作,第一個我們是「多事之秋」什麼事情都發生過,幾乎是所有能想像的事情剛好我都碰上了,我在紐約六年半,過去我們的總統、院長、副院長、副總統到美國去只能過境,當他過境的時候只能在旅館房間內跟三兩個朋友見個面,沒有做公開活動。在2001年布希政府剛上台,陳總統第一次過境紐約時,我看到國內電報說陳總統希望要到證券交易所、大都會博物館、要跟美國議員吃飯、要跟智庫學者座談、要跟僑界一個大酒會,當時我們同仁很緊張,我都說不要緊張,美國人不可能會答應的,依我過去在華盛頓的經驗,活動都是非常非常的少,結果沒想到第二天看到一個電報說美國人全部同意,照單全收,當時我心想不得了了,我們跟美國的關係幾乎從60分一下跳到90分!結果我們就開始準備,果然陳總統走了所有的行程,2003年第二次陳總統過境,安排活動要有點變化,我們的建議可以坐船,所以我們包了一條船。所以我在紐約這麼多年,陳總統過境兩次,第一夫人也去訪問了一次,所有的行政院院長我大概都碰到過,立法院王院長我至少在紐約碰到他15次,錢復錢院長去不知道多少次,幾乎所有的立委我沒有一個沒接待過的,所以為什麼我到立法院時立委對我都還不錯,因為每個人都被我請過客,在紐約接待工作是真的很多,飛機場也跑了很多,就是我說的「多事之秋」。
第二個大家記不記得911是什麼時候發生的?在2001年,我一月份到紐約,陳總統三月來,接著李總統到康乃爾,之後九月份就發生911,911發生那天,我大概七點多到辦公室,到八點多我站在窗口,我的辦公室在47樓,遠遠往曼哈頓看是直接看到那兩個大樓,忽然間有人跟我說那邊在冒煙,站在整片的窗口看果然是在冒煙,電視打開看到發生什麼事了,台北電話也開始打來,這時候我親眼看到第二架飛機衝上去,我們有五家銀行在裡面,所以當時就開始處理有沒有國人發生事情,其實到最後我們跟美國人報告是說我們有7個國人受難,大部份都是僑胞,沒有從台北過來的,因為真正在裡面上班的,國內派去的都是主管級的,上班沒這麼早,真正到那邊都是local僱員,所以911也發生了。
還有當時蔣夫人也在紐約,我是每年蔣夫人生日都要去幫她祝壽,後來蔣夫人106歲過世,當天晚上12點接到電話,一整個晚上幾乎都是記者打電話來,後來蔣夫人整個在教堂裡的儀式也都是我們在辦理的。所以我覺得處理過這麼多的事情,更不用說處理一些比較正式的比如說聯合國案,其實我們政府從1992年有這樣的提議,1993年開始正式推案,大家不要認為聯合國案我們申請就一定要進去,我們那時候認為只有兩個方式加入聯合國,第一個就是申請進入會員,申請新的會員一定要安理會的推薦,還要包括5個常任理事國沒有一票反對,這是做不到的我們都曉得;第二個要推翻2758號決議,就是當時把我們趕出來的那個決議,中國代表權的決議,如果我們要讓決議翻盤要有一半以上的國家支持我們,我們的邦交國只有23個,所以大家都知道做不到的。
做不到為什麼要做?因為台灣有2300萬人,在聯合國裡面沒有一個聲音,聯合國活動我們不能參加,經常我們要面臨國際的制裁,所以我們必須去主張我們的權利,如果我們有權利而不去主張,這是權利睡眠,可能隔了10年、20年後別人會問我們有什麼問題,從1993年起每年都要做一個正式的宣示,告訴聯合國有2300萬人在裡面沒有聲音、沒有參與,所以我們認為這是一個國際社會的問題,每年在紐約要請我們的朋友幫忙提案,在總辯論時要請他們的總統、外長講話。
我記得我第一次外放到華盛頓時,我們處理的是李總統訪問康乃爾,我剛剛講這是一件很大的事,但對我們接待來講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不知道各位有沒有去過康乃爾,康乃爾學校所在地是個小城,小城裡面第一個最缺旅館,第二缺車子,當時我們總統去是一架波音747,裡面不知道有多少人,然後國際媒體、僑胞通通跑去,當時正好是康乃爾的畢業典禮,他們畢業典禮有一個傳統是每10年、20年、30年的校友要回學校,所以他們把所有康乃爾餐飲學校的房間都給校友了,當時我們宣布要去他只保留10個房間給總統、秘書長還有安全隨行人員,但給我們100間都不夠,所以我們一直去爭取,他們每多給1間我們就要改變行程,不只是住宿還有車子幾點要去哪裡接送,我覺得那是我這輩子做過最辛苦的工作,到最後連站都站不住,因為連續幾天都不能睡,絕對不誇張!我們當時是住在康乃爾學生宿舍裡面,因為沒有房間可以住,我跟一個同事兩個人一間,每天晚上大概11點他就回去睡覺,我大概2點回到旅館,第二天早上6點不到我已經醒來走了他還在睡覺,我在那邊5天他沒有見過我一面,真的是很辛苦,康乃爾之後發生兩岸關係緊張,飛彈危機,當時美國人的確是很緊張,我們就在那裏處理飛彈危機,所以華盛頓也很多事情。
華盛頓之後到加拿大去,當時發生了一個叫「福明輪案」,是一個典型、很標準的國際法的案子,這案子就是我們的船從西班牙到加拿大的一個港口,在摩洛哥外海時他們說我們的船長發現了幾名羅馬尼亞的偷渡客,船長叫菲律賓船員把他們丟到海裡殺了,船到了加拿大這些菲律賓船員就跟神父訴說這慘絕人寰的事,加拿大警察抓了我們的船長跟船員,這時加拿大知道他們沒有管轄權,就用「引渡」程序希望把這些人送到羅馬尼亞去審判;我們主張第一個我們是船籍國,第二個這是在公海發生,假如不是專屬,至少我們有最優先的管轄權,所以我們要求加拿大要把人給我們;這時中共又說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所以北京有管轄權,所以這是一個國際法上爭取管轄權的案子,且牽涉到不只是海洋法、引渡法、刑法…這個案子最後怎麼解決真的是法律的訓練。我還沒有去就發生這個案子,前任代表、副代表一天到晚在電視上罵加拿大政府,說他們沒有管轄權不應該抓這些人,完全沒有考慮到加拿大整個社會的感受,怎麼可以把人丟到海裡殺掉呢?所以加拿大堅持要用引渡的程序。而且他們每次去看這些船長、船員都帶了很多水果、禮品過去,加拿大的感覺是,中華民國的目的是要救你們落難在外的國人,而不是去抓這些涉案的嫌犯,所以他們非常堅持一定要起訴程序。我跟房大使到那去時他說:「第一個,你是副代表,你要爭取的是管轄權,從現在開始不准跟船長、船員接觸;第二個,加拿大高等法院沒有管轄權在引渡程序中,立刻建議高雄地檢署以殺人罪發傳票傳這七個人到高雄地院報到」我就拿傳票到加拿大司法部去,當時司法部叫我帶六法全書想瞭解我國刑訴的規定,當時是1997年,我學刑訴是1970年,隔20幾年我都忘光了,當時半夜還起來讀法條跟他解釋,這時他們才相信我們是要抓人而不是要救人,所以立刻同意把這7個人交給我們,我就帶他們坐飛機到溫哥華,刑事警察局派人在溫哥華接他們。這是我覺得在學法律裡很難得看到這樣一個案子,現在一個大學的法學院還在用這個案子當他們的教材,他們的院長當時是這個案子裡的專家證人,所以這個案子也是我們處理、碰到的。
更不要講在過程當中我曾經當過章孝嚴的秘書,跟他一起去俄羅斯、烏克蘭、白俄羅斯破冰之旅,破冰表示當時我們跟俄羅斯是一點關係也沒有,可是我們到了那邊根本連簽證都沒有辦,由一個中間人把我們帶進去,一進去被送的一個政府的賓館,裡面沒有電話,台北都以為我們失蹤了,後來我坐車到莫斯科城裡打電話回台北報平安;我們還到加勒比海三小國,目的是要設總領事館,當時章孝嚴是政務次長,他可以在旅館內拿旅館信紙就起草兩個國家間要設置的MOU,我就帶個電腦隨時打字,第二天就跟對方談判準備要簽,所以他的英文真的是非常好,他有一段對話是跟立陶宛外交部之間,到現在我還常常在講,我們跟立陶宛希望設立關係,他們當然說怕中共的壓力,所以他們說We are not ready那時候他們已經進了聯合國了,所以章孝嚴說:「你們獨立時我們就想來找你,可是因為你還沒進聯合國所以我們等,還沒進去我們跟你做朋友,中共一定把你擋在聯合國外,現在你進了聯合國我來找你,表示我已經考慮過你的立場,為什麼找你是我們想幫你忙,因為我們過去在發展期間得到外國幫忙,現在看到你們是個自由民主國家,所以想幫你忙;我們在台灣做了40、50年也跟你們一點關係也沒有,其實我們做得還不錯,現在我們要來幫你忙,你說你還沒有ready,那我就回台北等,我再等50年,等你準備好請你通知我。」所以當時只有拉脫維亞表示他們ready所以我們設了總領事館,其他兩國到現在都還沒有。
我想這個原則是適用到很多國家,像現在我們在東協(東南亞10個國家成立東協),10個國家內有3個我們未設處,即緬甸、寮國、柬埔寨,這三個國家我們民間互動其實很多,投資、觀光都很多,可是要設辦事處他們都因為怕中共而說不行,我們設辦事處的目的其實是想幫助他們,讓我們的投資更方便,讓我們的農耕隊、技術團隊可以去幫忙,但他們都沒有ready,我的前任談到這幾個國家時都去送一些錢,希望能用金錢的方式,其實一點效果也沒有。所以幾個月前他們說希望我可以去其中一個國家,中間傳話的人說希望我們再捐錢,我說:「我們以經捐過100萬美金了,一點用都沒有,我是來幫你的忙,如果你不要我幫忙我就不要去」,所以這三個國家我認為短期之內我們不可能跟他們設立關係,因為他們的心態沒有改,以為我們現在為了設立一個處是不擇手段的要做,其實在新的做法之下對我們來說,我們根本不在乎,能設處我們很樂意,不能設處就以後再說,我們手邊的事已經太多了。
這是我在過去一段時間內跑過很多地方、做過不少事情,這些事情很多都是在創造國際法或國際關係間新的範例。大家如果讀傳統國際法,兩個國家沒有邦交怎麼可能互換大使,怎麼可能簽一個協定拘束雙方的政府、國家,可是在我們過去幾十年,中華民國外交官真的是在很辛苦的過程當中不斷的往前衝,的確是創造了很多的先例,在國際法上是不可能有的。而我們跟美國、日本跟幾乎所有的國家都有簽這些協定,也都有拘束力;現在跟美國在簽引渡協定,「引渡」過去認為需要條約,但現在美國認為協定也可以,這些都是過去沒有的。台灣今天不是我們認為我們符不符合一個國家的條件,我們絕對符合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的條件,可是我們客觀上沒有國家願意承認我們,所以我們今天沒有辦法在聯合國、其他國際組織中生存,那就要發揮你們的想像力,要有彈性的讓我們的國家實際來參與,比如說我們參加WTO,WTO有兩種入會的方式,一個是用主權國家,一個是用個別關稅領域,所以我們就用後者的方式加入WTO,而且我們加入WTO是權利義務等值平等的,我們也有一個羅昌發校友被WTO某委員會選出為仲裁,也是國人在國際組織中任職最難得的一個;比如我們談到漁業組織,我們中華民國世界上捕魚大概是前6大的捕魚國,所以國際上任何一個漁業組織台灣不去參加的話,這組織所訂的規範很難會有實際的效果,可是我們又沒有辦法參與,那怎麼辦呢?所以也是有個學國際法的教授,是聯合國海船委員會前一任的主席,現在是中西太平洋漁業管理局局長,他當時在草擬聯合國海洋公約時就發明了一個概念,叫做「捕魚實體」,他跟我說:「發明這個概念就是因為想到台灣,因為你們台灣如果用國家身分加入的確是有困難,很多國際組織不願意,所以我現在發明這個概念,讓以後所有的漁業組織、漁業公約在開始時都能寫說:『
本組織(公約)開放給國家、國際組織以及漁業實體。』」有了這個觀念進去後,我們參加所有的漁業組織幾乎都門戶全開了,我記得第一個加入的是中西太平洋迴游魚類管理及養護公約,之後成立中西太平洋漁業管理局,我們就是正正式式的去跟所有國家談判,正式的簽約加入這個組織,這是我們退出聯合國後第一個加入的國際公約,而且公約的副本是存放在紐西蘭外交部,當時我們漁業署署長簽的時候是非常感動,這樣正正式式的加入一個組織。
有人認為我們很委屈,可是我們必須要這樣想,有人進輔仁是考試進來的,也有推甄進來的,做為一個學生進來的權利義務若都是平等的,我們其實必須要展開我們的彈性,這是我們過去的漁業組織就是因為憑著我們外交人員的想像力跟努力,讓我們實際參與是有可能的。最近大家談到UNFCCC有關氣候變遷的國家公約,大家認為很困難,的確是很困難,因為將來後京都議定書約文中根本沒有讓我們參與的空間,可是我們現在應該做的是在他討論中的章程、公約時,要把範圍擴大,比如說「本公約開放給國家、經濟體、WTO會員、二氧化碳排放實體」若有了這個,我們再去加入也非常容易,因為有了一個法律的基礎,所以這是我覺得我們外交人員一定要做的,一定要發會想像力,而因為我們的想像力、務實所得到的結果就是創造很多國際法上的先例,過去幾乎是不可能的事都可以做到,這是我覺得做中華民國外交人員,真的是很辛苦,沒有國家承認我們,只有23個小朋友,很多時候去參加活動會被別人請出去,在國際上中共隨時隨地在打壓我們,可是因此我們的工作才變得更有挑戰性,非常有成就感,做的20幾年問我有沒有後悔,我跟各位報告,我一點都沒有後悔,這一遭走下來真的是蠻有價值的,至少將來我們老的時候,你可以很得意的跟兒子、孫子說這些事情是我們做到的,而且是在這種艱苦的環境下做到的。非常感謝各位,也希望大家可以把外交列為未來選擇工作的一個目標,心理的建設非常重要,不是一開始就是一帆風順、過的都是很風光的日子,可能有段辛苦的日子,且正式在國際上替國家打拼時也有很多的挫折,可是這是個非常值得各位追求的一個路線。
Q&A時間
Q:當初八八風災發電報到國外,電報是公開的還是是有所疏失才讓媒體刊登?
A:其實電報應該是政府的公文書,不應該到媒體去,台灣的社會在過去幾年,的確是很不幸大家有一些顏色的觀念,喜歡看好戲,平心而論我們外交部出去的東西不知道哪一天會在壹週刊、蘋果日報中出現;我可以很簡單的說,在風災過後,有一天我們部長找我,他說有立委告訴他,我們海外有些代表過度熱心還在募款,其實台灣錢募的蠻多的,送個電報跟他們說不需要再募了。隔了一分鐘又打電話給我說不要去電報,打電話去就好了,這電報一去說不定又到蘋果日報了!
這個電報不是密電,我們是給120個外館,從哪裡洩漏出去我們不知道,但我認為是否為密電不重要,而是我們身為公務人員基本的連操守都沒有,現在每個報社都有爆料專線,有很多同仁稍微有點不如意就爆料去了,我只覺得很不幸公務人員的訓練到此;也很多人說要殺雞儆猴,為什麼不查?憑良心講蠻難查的,電報去了120個館,哪一個館洩漏的我們不知道,想去查又說白色恐怖,我們的確想查,想去電報到各外館請館長追究一下,又怕第二天說外交部進行白色恐怖,所以到現在為止很多洩密的事的確查不出來。
Q:成為一個好的外交人員我們都知道語言能力是非常重要的,想請問學長是不是能給我們一些建議,在我們大學中如何培養語文能力,或是說,您在大學生活中是如何訓練您的語文的?
A:語言對作為外交人員是很重要,可是大家也不要以為英文講的好就可以做一個好的外交官,有很多其他條件要配合,語言算是一個基本的。其實我可以很自豪的跟各位說,我的英文不能說很好,可是我擔任首長傳譯擔任很多。為什麼跟歐部長會結緣,我一進外交部沒多久,外交部要派的團到加勒比海參加聖可里斯多福的獨立慶典,當時的林特使是政務委員,就派了我去做翻譯;後來李煥院長擔任行政院長時我是他的英文翻譯,接著是郝柏村郝院長、連戰連院長,所以各位如果去翻就的照片,會發現有個人坐在後面的小板凳上,那就是我,三任的行政院長;福特總統到立法院演講,根本沒有稿子,臨時叫我去當翻譯,那蠻可怕的,細胞會死掉很多。
我覺得英文要好每個人有不同的方法,我是建議要多閱讀,第一個閱讀報紙,同時讀中文跟英文的,會很容易把一些字連起來,所以新的事物要靠報紙。可是一般的對話要怎麼來精進,我只能說我的經驗,我喜歡讀短篇小說,在英國的時候讀過蠻多的,他內容很精彩,所以你會很想把他看完,可是我更喜歡讀的是spy story、驚悚的小說,我還是建議各位,選小說他的背景如果是一些比較高層社會,因為他裡面對話很多,你會在裡面學到很多很好的英文對話。舉例來說,當時在英國的笑劇「Yes Minister」,幾乎所有大英國協國家的人你只要跟他講這部電視劇他立刻會大笑,他是形容一個部長跟常任文官間的矛盾跟衝突,英國的部長大部分都是牛津、劍橋畢業的,所以他寫的時候文字會非常高雅,你讀的話會收穫很多,這是BBC出的連續劇,後來也摘成小說。還有一本小說「First Among Equals」是Jeffrey Archer寫的,Jeffrey Archer是才契爾的副手,英國保守黨的副黨魁,可是這個人才氣縱橫,寫了幾十本小說,特別挑這本內容是說三個年輕人選到了英國國會,經過了十幾年裡面的權力鬥爭、金錢賄賂、男女問題,最後有一個人變成英國首相,英國所有議員都是Equal,只有首相是First Among Equals。所以我覺得讀小說對我幫助蠻大的,還有從看電視、看電影這些學的比較多,不是從什麼正規的方式。
Q:以台灣現在在國際的地位來說,如果我們一直特別關稅領域或漁業實體名義進入,會不會到最後我們永遠無法用主權國家的名單進入?
A:我只能說我們不這樣做的後果,簡單談談過去八年民進黨政府跟現在的不同,民進黨政府八年,其實我們都是一個團隊,我也不會嚴苛的批評,民進黨政府的用義希望把台灣的主體性不斷往前凸顯,這用意是不錯的,但怎麼突凸顯當然就要建交,至少要把當時的邦交國維持住,這是很重要的。但是很容易被這些邦交國勒索,他說如果你不給我錢我就去跟北京做朋友跟你斷交,這時候我們為了維繫邦交不得不拿出錢做出一些違反規定的事;包括有一些掮客也會來騙我們,比如說巴紐案,我們為了要建交就把錢匯過去,這些第一個很愚蠢,第二個不是件合法的事。所以如果我們只是一昧的要建立邦交又做不到,還會被國際社會說我們是金錢外交,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是得不償失。
為什麼我說做不到?因為在國際社會上今天我們必須要面對在我們隔壁,一個崛起中的中國大陸,他在政治上是個強國,在聯合國裡幾乎每個國家都有求於他,因為聯合國裡是個互相的地方,如果一個國家要擔任聯合國的主席、要擔任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職務,任何一個職務都要老共同意,今天每個國家國內發生問題需要聯合國維和部隊來,他需要老共同意,所以政治上每一個國家都會被他卡住,北韓的問題,老美今天不敢直接跟老共對抗,伊朗的問題…所以在政治上是個大國,在軍事上是個大強國,經濟上更不用說,這是個不爭的事實,你必須面對他,你不面對他一昧的去闖,結果就是要花錢,而且花錢的結果八年下來從29個邦交國變成23個,一個都沒有增加反而減少了,而且減少的都是大國,這就是我們過去八年的結果,被人家罵是金錢外交。
今天我們必須要很務實的說,不是別人看我們是不是主權獨立國家,而是我們自己要把我們當作一個主權獨立國家,我們沒有辦法去加入國際社會是一個殘忍的現實,所以我們必須用其他的方式至少要讓我們的國民不要再遭受任何的不便利;比如說老共跟韓國、東協都簽了FTA,將來90%的貨物是免關稅的,這時台灣不去簽的話怎麼辦?今天如果堅持用主權的國家來簽,沒有人敢跟你簽,我們當時跟紐西蘭、新加坡幾乎已經開始談FTA就是因為我們堅持身分、名稱,讓新加坡不願意跟我們簽。所以,這是個很殘忍的國際現實,我們將來會不會改變?我覺得看兩岸關係,兩岸關係的走向大家不用這麼悲觀,想說一定是他大把我吃掉,兩岸之間最重要的一定要維持和平,至於未來如何是以後的事,在現階段要做的是我們要和平、要來談判,而談判的前提是,任何結果一定要2300萬人接受,接受前你不能不承認台灣存在的事實,至少你不能否認台灣的存在,這是我覺得我們大家要做的事,國際上所有的活動我們都要參加,活絡外交之下別人問我要什麼?我說對老百姓生活有便利的我通通都要,我要免簽證、我要簽FTA、我要把罪犯引渡回來,這都是我們要做的,如果不能用正式國家的方式來簽,不管什麼方式,我一定要讓我們國民正常的國際生活不要受到干擾。
Q:(發問者為王慶中老師)我們如何導引學生進入外援行列,不一定是走政府、教會的路線,其實做為國際公民,台灣是蠻有才能蠻有意願去做,那管道是什麼?像輔大如何在行政、系以上的單位鼓勵學生到開發中國家去?
A:一般講到外援大家會認為是政府做的,其實我們民間做的比政府做的多,民間跟政府做有什麼不一樣?我花兩分鐘講一個小故事,有一個人家裡常被小偷偷,他就買一隻很大的狗,一天要吃很多牛肉,很兇但也很懶,一天到晚在睡覺,所以這個人很生氣要把狗拿去退錢,賣狗的人叫他多買一隻吉娃娃,吉娃娃非常神經質,到晚上聽到一點聲音就一直叫,就把大狗吵醒了,大狗就去追小偷。這在講說,政府就像一隻大狗,力量大、資源多,但政府通常比較浪費,比較沒有效率;民間就像是小狗,小狗看到社會上有什麼不對的、不公平的事就會一直叫,會把大狗叫醒大狗再去做。所以我們慈濟做這麼多會讓政府embarrassed政府才能做得更好;比如我們有些團體像張老師,一些幫助中輟生的團體,他會讓教育不覺得不好意思,所以教育部拿出更多資源來做。
所以民間怎麼來做一個外交的工作?大家不要忘記我們是國際村的一員,台灣的成長過程中得到非常多國外的教會、政府援助,台灣能發展到今天這個地步,國際社會對台灣的期望是要拿出我們國民生產毛額的0.7%來做國際援助、國際開發工作,北歐國家是拿1%出來,美國、日本大概都是0.3%-0.4%左右,台灣到今天為止,大家一直說我們做金錢外交,其實我們拿出來做國際外交的只占GDP 0.14%,所以我們不但沒有資格做金錢外交,我們應該感到embarrassed說我們做的這麼少,過去被人家幫忙這麼多。怎麼讓社團、學校走到國際社會,其實已經很多都在做了,外交部因此成立一個NGO委員會,就是專門跟民間的NGO合作,幫忙做一些聯繫的工作,外交部是很希望從年輕人做起,讓學生有國際觀,所以我們從今年暑假起開始成立一個青年大使計劃,當時亞太司提出時我是極力贊成,當時是找台大,我就說為什麼不找輔仁?他說輔仁只有一個缺點,輔仁沒有醫學院,我說你錯了,輔仁不但有醫學院,而且非常的好,後來我介紹他來找校長,後來輔仁組了三個團到三個落後的邦交國去,這個計畫就是一個教授帶著一群學生到落後的地方,跟他們的高中生互動,教他們一些基本的公衛常識,六個團隊回來後有一個發表會,馬總統也參加了,聽說非常的感人,也聽說輔大有兩個團自己買票寒假要再去。他們發現外面的世界有這麼多的需要,發現自己能做貢獻是非常有福報的事,所以這樣的機會我們希望擴大,明年暑假要讓青年大使真的到世界各個角落,學校的部分很多團體可以跟國外的團體有一個互動。我非常贊成如果有時間的話,可以花一年時間去找一些國際組織做志工,比如說在紐約,海倫凱勒基金會,專門幫助世界上眼睛有殘疾的人,他們每年都需要志工。以前外交部每年考進來的人都去花一年時間學語言,這一年內10個人通通在同一個學校一起吃飯、一起過日子,一年之後回來英文沒有進步,國語越來越好,所以我在做外交部國組司長時就建議外交部,根本不要去學英文,直接送到NGO去,他在英文的環境下工作,而且學到很多NGO的概念再帶回外交部來。所以大家也可以考慮一下到美國到其他國家的NGO去,讓國外的人了解台灣年輕人的熱忱其實也是很重要的。
Q:學長念法律系時因為知道自己要念外交領域有做什麼特別的努力?轉外交領域後遇到什麼樣的困難?
A:我其實沒有特別的準備,也許是因為自己的興趣,國際法當時是比較有興趣一點,但成績也不好,後來考政大研究所出來正好碰到教國際法的老師,他問我考什麼,我跟他講題目,他說這我都教過了啊!我覺得能考進去的秘訣就是把報紙上的剪報凡是有關國際法問題都剪下來熟讀,並沒有特別的準備,我也不瞞各位說,我考外交部是我出國留學後回來才考的,當時我們外交部很多國外留學的專員回來,可是幾乎沒有人考上,因為在國外待久了,要考經濟學、比較政府…根本都不會,我從國外回來第一年就考上,所以外交部那時候對我有一點刮目相看,也不是特別準備,但一定要廣泛的閱讀。
至於說做外交工作有沒有什麼挫折,挫折可多了!一天到晚被老共打壓,你去參加一個參會,他說中國大陸總領事等一下要來,他要坐第一桌你要坐第二桌,他要先上台講話你要後上台講話;有些同鄉會說你在他就不進來了,所以你是不是趕快上台講話趕快走,所以我們是碰到各式各樣的挫折,但也把挫折當成是一種挑戰,其實蠻有意思的,當你解決這些挫折時你的成就感會越高。
Q:身為外交官長年要出國,如何跟家人維繫感情?
A:其實我一直講,各位如果要考慮外交部的工作,尤其是女生一定要有很大的決心,外交部現在女生非常的多,女生的犧牲是會更大,因為你的另一半願不願意跟你一起在世界到處跑。不過說到犧牲,我們家人的犧牲更是大,因為這工作是我們選的,另一半要跟著過這種日子,小孩更慘,我兒子幼稚園在英國讀,後來回台灣讀小學到五年級我就外放到華盛頓,所以小學還沒畢業就到華盛頓讀初中,初中讀了兩年還沒畢業又到加拿大,到加拿大讀一年高中我就調回來,又回來念師大附中,所以他第一個文憑是師大附中,畢業後我正好到美國他就到紐約念大學,到現在為止他只有高中、大學兩個文憑。
讀過這麼多學校,搬家的事就更不用說了,搬家是很痛苦的事,比如說我11月底要外放,一定要先把我的家具、衣服先用貨櫃運走,大概在11月15日就要把東西運走,剩下15天我們沒有家具,經常睡地板;從國外調回來時,回到台北,我們的貨櫃還沒到,又是沒有家具。曾經有一年過年,我們全家四個人是坐在地上吃年夜飯的,生活的不便,搬來搬去真的很辛苦,尤其是有些小孩比較害羞的,好不容易交了朋友又要重新交起,真的是很辛苦。男同事太太的職業也一定受到很多的挫折,像我太太一直是在媒體業,一外放她就沒工作,一回來又繼續工作,這次回來她就要退休了,因為跟她一起工作的都是20、30幾歲的小女孩,她的同時間的同事大概都是總編輯、社長了。所以我想我們每一個同仁的眷屬其實真的都很辛苦,而且在國外我們上班覺得很有挑戰性,大部分情況下我們的眷屬在家裡是無事可做的,尤其到非洲、沙烏地阿拉伯根本不能出門,不能自己開車,一定要自己的親人幫你開車,否則會被宗教警察抓出來打的!在這種情況下怎麼維繫感情,就靠信心囉!
Q:學長當初來念法律已經決定要走外交,那是怎麼撐過這四年,有沒有想要放棄或重考的打算?
A:我曾經想學外文系,可是只念外文系沒有別的本事,而我們學法律同時可以把英文、外文學好,我那時候填的系都是法律、政治,所以我並沒有排斥法律系,這四年下來讀的也很高興,我不是很用功的學生,但應付的還不錯,所以成績大概都是中等以上,沒有這麼痛苦。而法律對我來說重點是思考的訓練,所以我之後走非法律的路線也走得很順利,對輔仁大學法律系四年的教育還是非常感激,而且我從來沒有後悔念法律系,也沒有後悔到外交部工作,一切都非常圓滿,非常感恩。
主任結語
夏學長的演講我已經聽了三場,每場感受都很強烈,真的非常佩服,輔大法律系有這樣的學長真是非常榮幸跟福氣,最後用四句話來形容我的感受,我覺得他是謙謙君子,風度翩翩,談笑風生,任重道遠。很高興有夏學長做為我們的楷模,最後以熱烈掌聲謝謝夏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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