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六四事件」28周年聲明
大陸應省思「六四事件」重要歷史啟示, 真正落實民主化及人權保障,妥處李明哲事件
陸委會昨(3)日就「六四事件」28周年發表聲明指出 ,該事件所追求的民主與人權等理念,是普世共享的核心價值; 中國大陸近年來雖致力改革開放與經濟發展,卻仍無法坦然省思「 六四事件」的重要歷史意義,缺乏推進民主政治改革力度, 反而一再以政治維穩為由,限制人民自由選擇的權利, 如此的作為將無法成為中國大陸制度轉型及改革的正面動能與支柱。
陸委會指出,近年來中國大陸推動深化改革、反腐肅貪及依法治國, 但中共當局欠缺勇於面對內部發展所必要的民主、 人權價值理念重建,無法有效落實民主制衡監督, 且嚴格限制人民的言論、資訊獲得及人身自由等權利, 因而更加拉大與人民的距離, 無法建立民眾期待的民主自由與人權法治社會。
陸委會表示,臺灣實施民主化的經驗與推動轉型正義的過程, 是正視過去歷史傷痕及面向未來發展的正面力量; 兩岸關係的發展也應在保障民主及人權的基礎上向前邁進。 中國大陸未能從「六四事件」汲取教訓,對於維權、 異議人士的處理,絲毫未見到對民主人權的重視; 而我方人士李明哲遭逮捕事件, 更違反文明法治國家對基本人權的保障,沒有儘速公布具體事證、 也沒有依照法律程序進行通報, 更對家屬探視要求及我政府的一再呼籲置若罔聞, 引發臺灣及國際社會對其傷害人權的批判, 也造成我民眾對赴陸自由、安全交流的極大質疑。
陸委會呼籲,中國大陸唯有正視歷史事實, 積極回應人民對民主改革與人權保障的訴求,嚴肅反思「六四事件」 的歷史教訓及妥善處理李明哲事件,兩岸才有相互理解、 相互價值分享的契機,也才能有相向而行的良善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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