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公會全聯會聲明】呼籲司法正視醫師人權!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新墀/ 2017,6,7台北報導  

對最高法院民事庭忽視醫事人員專業及台灣醫療困境
逕認定醫療糾紛應由被告醫師負舉責任
會深表遺憾痛心!呼籲司法正視醫師人權! 
                                                  
    據媒體報導,最高法院罕見就個案判決認為「重大醫療疏失 醫師應負舉證無因果關係」,以及報載「醫界推醫糾刑責除罪化 不了了之」等新聞,本會甚為關切,而對最高法院民事庭的特殊見解,本會認為似有忽視醫事人員專業及台灣醫療困境之虞,特發表聲明如下,呼籲司法正視醫師人權:
一、所有醫療處置都有一定常規,且醫師須依當下情況給予適當之處置,世界上沒有「完美的醫療」,必定存在相當的合理風險,否則動輒得咎,將無人願意再投身懸壺濟世的醫療工作;然而,觀諸台灣當前醫療糾紛之實況,常有人以「事後諸葛」態度來抨擊醫界、打擊醫師,完全忽略醫療人員辛苦的付出,若再繼續助長此風,台灣醫療環境將持續惡化,恐非民眾之福。
二、上開最高法院之特殊見解認為,「醫師被告,還得自己證明沒有疏失、沒有因果關係」,儼然是要逼使台灣醫師無視對病人最有利的醫療措施,而都採取最保守、對醫師最有保障的醫療方式?醫者仁心,均盼望病人在其治療下能重拾健康身體,但面對醫療方式的選擇,醫師必須要考量當下所面臨的狀況,以及擁有的醫療資源;無奈者是,司法是事後觀看整個醫療流程,而非當下的臨危判斷。且最高法院的法律審,主要針對法律的適用是否合宜進行書面與法理見解審查,無法瞭解真實與重要的醫療環節,在認知有限的狀況下,以及對醫師專業判斷的資訊不足,若非對醫療環境或專業有足夠概念的專業法學人士,恐怕容易忽略重要的醫療環節與專業,甚而只會看到告訴人悲情訴苦的片段,進而讓醫師受到不白之冤。
三、當前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司法院特別重視醫療糾紛問題,並提出諸多緩解醫療糾紛之改革意見,顯然台灣醫療困境已到「國安危機」的險境,故最高法院不應單純就法理觀點來思考複雜的醫糾問題,而應有更宏觀的角度與格局,並以「緩和醫療糾紛」以及「創造友善醫療環境」綜合考量,始為鵠的,況本案告訴人身分還是司法同僚,最高院廢棄前審判決,理由更應讓醫界信服,否則易啟人疑竇!
四、另依據醫界全國性的醫療糾紛實證研究,病方敗訴原因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不在於醫療專業不對等,而在於病方濫訴案件太多,本判決將會增加更多的醫療糾紛濫訴,豈是國家社稷之福?!
五、本會歷任理事長,均以改善醫療人員執業環境,建立「醫療刑責合理化」之制度,促進雙贏為努力目標,邱理事長泰源於上任後更積極推動「醫療刑責合理化」之立法工作,並多次召開公聽會凝聚共識,本會對於推動醫療刑責合理化的修法工作仍積極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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