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宏舜侵犯人權

2009-10-10╱聯合報╱第B1版╱北市.運動╱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挺扁男借廁所 警局內洗澡

  三天沒洗澡的男子林增忠,前晚跑到萬華警分局借廁所,卻脫光光洗澡,還化身「十八銅人」說要在警局表演氣功。

林增忠(54歲)有強盜、詐欺等前科。86年間,當時的副總統連戰揭示二二八紀念碑文,旋即遭人破壞,林就是其中一人。之後林還搶過超商,減刑出獄;兩年前他不服警方取締擺攤,竟拔出「古劍」對抗,再度入獄。

評論:警察不該洩漏林增忠的前科,記者王宏舜不該報導他的前科,這都是侵犯人權的事,聯合報把關者也沒注意,這些事能不注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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