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DPP形象委託媒體宣傳委辦案

投標須知

一、目標:為強化政黨形象之宣傳,使民眾更能看見DPP「清廉、勤政、愛鄉土」及「綠色執政 品質保證」的核心價值,希望透過媒體廣泛宣傳,傳達給一般大眾。
二、執行時間:自2009年10月15日起12:00至2009年10月18日12:00
三、執行項目、總預算金額及各執行項目分配比例:
(一)本案執行項目為:電子媒體廣告託播。廣告為60秒宣導短片1則,
內容為政黨形象宣傳。
(二)總預算上限為新台幣200萬元(含稅,優勝廠商須再與本黨議價)。
(三)執行項目預算規劃:
本案執行項目
預算
說明
電子媒體廣告託播
200萬
播出所提供60秒宣導短片
(1)廠商應提供至少6個有線電視新聞頻道之組合,其中必需含3個AGB Nielsen收視率調查前10名之電視頻道(收視率以公告上網前1個月為準)。
(2)主時段(1800-2300)至少應占總檔次2/3以上。
(3)副檔則請廠商自行規劃
(5)請廠商預先提出媒體排程表,惟本黨有最終決定權。
(四)加值服務:除上述工作外,廠商得另行提供其他可達到本案宣傳目的之管道之加值服務。
(五)電子媒體需詳細載明使用之媒體頻道、數量、時段,新聞專題、節目專訪須含側錄,並以VCD或DVD格式儲存附於報告中。
四、廠商投案企劃書內容:
(一) 企畫目標
(二) 行銷策略
(三) 內容:
1. 詳細規劃使用之媒體類別、規格、數量、時段。
2. 上述執行項目之詳細規劃(含執行時程、數量、內容說明)。
(四) 效益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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