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揚明報導,僑委會澄清
2013-09-23╱蘋果日報╱第A6版╱要聞╱黃揚明 | |
僑胞坑國保 年撈2億年金 4600人鑽漏洞 回僑居地錢照領 (本報訊)僑委會今日發佈新聞說:
關於蘋果日報本(23)日「僑胞坑國保 年撈2億年金」之報導,因該報導標題以「坑國保」、「撈年金」、「鑽漏洞」之措詞,易造成國內閱聽大眾對僑胞產生誤解。本會基於僑務主管機關立場,茲澄清回應如下:
1.
依據《國民年金法》第7條規定,在國內設有戶籍者,除已參加其他保險外,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成為被保險人;國民年金保險係屬強制性社會保險制度,符合法律規定加保資格之國民,均應強制納入被保險對象。如僑胞返國設籍或回復戶籍者,自須依據上述規定繳納保險費,並得於65歲時,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此係屬所有納保人的合法權益,並不因具僑胞身分而有所不同。
2.
近年來我旅外僑胞回流臺灣,落葉歸根之情形逐漸有增加趨勢,因此符合設籍要件之返國僑胞依規定納保,多係返國定居之自然遷徙現象,應無刻意坑國保、鑽漏洞之情形。
3.
基於國民年金係照護國民之理念,以及保險制度應權利義務均衡之原則,為保障國民權益、落實國民年金精神、建構我國完整社會安全網絡,並確保年金永續經營,如國民年金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經通盤檢討,在給付資格及條件上,認有需補充及修正之處,本會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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