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局檢測硬式磁碟機
圖:檢驗局局長陳介山
(台北訊)檢驗局日前分別購買12種不同廠牌之內接式硬式磁碟機及可攜式硬式磁碟機進行檢驗。經檢測結果,電磁相容性(EMC)部分,依國家標準CNS 13438進行測試,其中除1件因所附電源傳輸線規格無法配合致無法檢測外,其餘11件均符合電磁相容性要求,但有6件產品之符合性聲明文件不符合規定,檢驗局將依據「商品檢驗法」相關規定作後續處理。
標準檢驗局表示,硬式磁碟機之檢驗項目為電氣安全規範與電磁相容性,因市售硬式磁碟機多為直流供電方式,相對於交流供電方式產品,較易符合電氣安全規範之要求,故此次購樣檢驗僅針對電磁相容性進行檢測,須符合國家標準CNS 13438之電磁干擾(包含傳導干擾項目與輻射干擾項目)規定。又硬式磁碟機係屬經濟部公告適用符合性聲明檢驗方式之商品,對於實施符合性聲明之商品,廠商應備妥技術文件,以確認商品符合檢驗標準,據以簽具符合性聲明書並於產品本體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後,始可於市面上陳列銷售。此次市場購樣檢查結果有6件之符合性聲明文件不符合規定,其中5件為樣品型號與型式試驗報告或簽署符合性聲明書不符合,1件為型式試驗報告與符合性聲明書簽署日期不符合,該局將依情節要求廠商限期改正,或逕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規定處以罰鍰。
標準檢驗局強調,為避免消費者購買到未經檢驗合格之應施檢驗商品,該局除加強市場檢查外,同時也呼籲消費者勿隨意購買來路不明商品,並提醒消費者選購該類產品時,必須特別注意是否貼有「商品檢驗標識」,同時應依使用說明書之標示正確使用,尤其應特別注意說明書或商品本體所列之警告事項,才能安全地享受產品所帶來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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