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仲生月餅吃了一年不付錢,政府成為公益債主?
【台北訊】地方政府買月餅,吃了一年不付款!
監察院長王建煊今(十五)天在監察院會見各社福團體代表時,對政府積欠民間社團委辦款長達一年半載,且未計息,表示:「不可思議!」
社福團體代表指出,政府用納稅人的錢,向民間團體購買「服務」,提供給弱勢族群,但從審計通過到付款,最快需約二至四個月,長則半年,甚至有拖欠一年以上的案例;單筆金額自數十萬元到上百萬元不等,有些機構甚至被拖欠上千萬元。推估全體社福機構被欠總數上億元。
以伊甸基金會為例,某縣市政府向伊甸烘培庇護工廠訂購月餅,月餅吃了一年還不付款。社福團體十分不解:某些地方政府官員可以花用龐大旅費出國「考察」,卻在社福支出上斤斤計較,拖延日久不即時撥款給社福團體,無視弱勢族群的生計負擔。
社福團體對此只能默默忍耐,或動用內部資金填補。但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表示,每個社福團體的流動資金有限,並非每一次都能預墊得出來。縣市政府長期延遲撥款且不付利息的惡行,積弊已久,這讓社福團體質疑中央政府分配的社福預算統籌款,到各縣市政府後是否有挪作他用?而陷政府於「公益債主」之境?
因此,社福團體鑒請監察院調查地方政府是否確實履行委辦案契約?委辦案經審計通過後,理應立即撥款,為何拖欠遲付的理由何在?中央政府社會福利預算之統籌分配款與地方政府實際社福經費支出是否相符?
勵馨基金會等二十餘個社福團體,十五日上午十時,帶著個案及鍋碗瓢盆走上街頭,到監察院陳情,質疑政府社福經費是否專款專用?或挪作他用?若未挪作他用,何以政府委託民間社團承辦的社福案,總是結案多時,委辦款卻遲遲不付,這種現象長年存在,即便經社福團體一再反映,仍未見改善。各縣市地方政府欠款積弊尤以台中縣最嚴重。
王建煊對政府成為公益債主感到驚訝,他說:「別的錢可以欠,社福錢不能欠。」王建煊強調:一定會特別關注社福團體這次的陳情。他了解社福團體不敢得罪地方政府的心情。
社福團體在十五日的陳情行動中,並且向政府提出七大要求:政府欠款當即還款。日後若有欠款,逐日計息。政府委辦案皆應在契約中明定:不欠款及欠款逐日計息條文。委託款應該分三期預撥,以利推動受託案各項服務作業。核銷文件送至甲方後,兩周內應完成審計程序。通過審計後,應於通過日後一星期內完成撥款;延遲撥款應按日計息。通過審計之案件,應主動告知委託單位立即請款。政府委辦案之提撥、付款、計息等程序、時間及方式,皆應一視同仁,絕不厚此薄彼,不因屬性係工程款、社福款而有差別待遇﹔也不因大企業或民間非營利社福團體承包,而有大小眼對待。
十五日受理陳情案的監察委員趙榮耀,在陳情室接見並逐一聽取各社團代表陳述後也表示,中央社福預算撥至地方後的流向要查。他認同欠款延宕多時又未逐日計息的不合理,就像申報所得稅,太晚退稅政府不付息,延遲申報納稅人卻要付息給政府,都是不合理的。他點名要在場的內政部代表:「應該給地方縣市政府壓力。監察院對哪些縣市拖延付款最嚴重、拖延給付之情形,要責成地方巡察委員好好調查。」
立法委員徐中雄是台中地區選出來的民代,曾多次帶領民間社團就欠款案向地方政府遊說、討債,但仍未得合理回應,徐委員辦公室主任陳雪慧昨天也無奈地向監察院表示,各社團辛苦「救命」的錢,連民代都乏力追討,立法院要自我檢討,內政部也責無旁貸,內政部監督機制不夠。我們也思考要用什麼鞭子打台中縣。
伊甸基金會也感慨「身心障礙、舅舅不疼、姥姥不愛」。伊甸指出,社服款項被拖欠,等於是以身障者的權益為犧牲品。迄今年四月,累計政府該付而未付的款項,就達二百五十三萬餘元。向來為弱勢婦女與兒少發聲的勵馨基金會,迄今年六月,政府也欠下一百四十二萬餘元未付款。殘盟也有四十萬元官方仍未支付。民間團體大小不一,但政府的效能與不公義的現況不能因欠款數額大小而有差別,應一視同仁要求欠款按日計息,並將社福專款專用。
十五日的陳情抗議行動,由勵馨基金會、伊甸基金會、殘障聯盟等二十個社團代表和個案出席,他們在監察院大門前高舉標語、呼喊口號:「政府帶頭欠款,就是不公不義」、「政府欠錢不回不問,給錢斤斤計較」、「政府賴帳,婦團火大」、「政府欠款淹腳目,社福界齊聲追討」。
十五日參與陳情行動的團體包括:
徐中雄立法委員辦公室、陳節如立法委員辦公室、中華民國殘障聯盟、中華民國啟智協會、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財團法人台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社團法人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財團法人現代婦女基金會、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社團法人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灣防暴聯盟、台灣社會福利總盟、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財團法人至善社會福利基金會。
口號:政府欠款淹腳目 社福界齊聲追討、弱勢個案 就是內需、政府帶頭欠款 就是不公不義、政府欠錢不聞不問 給錢斤斤計較、欠債還錢 天經地義、政府賴帳 婦團火大、政府強勢賴帳、身心障礙 姥姥不疼 舅舅不愛
監察院長王建煊今(十五)天在監察院會見各社福團體代表時,對政府積欠民間社團委辦款長達一年半載,且未計息,表示:「不可思議!」
社福團體代表指出,政府用納稅人的錢,向民間團體購買「服務」,提供給弱勢族群,但從審計通過到付款,最快需約二至四個月,長則半年,甚至有拖欠一年以上的案例;單筆金額自數十萬元到上百萬元不等,有些機構甚至被拖欠上千萬元。推估全體社福機構被欠總數上億元。
以伊甸基金會為例,某縣市政府向伊甸烘培庇護工廠訂購月餅,月餅吃了一年還不付款。社福團體十分不解:某些地方政府官員可以花用龐大旅費出國「考察」,卻在社福支出上斤斤計較,拖延日久不即時撥款給社福團體,無視弱勢族群的生計負擔。
社福團體對此只能默默忍耐,或動用內部資金填補。但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表示,每個社福團體的流動資金有限,並非每一次都能預墊得出來。縣市政府長期延遲撥款且不付利息的惡行,積弊已久,這讓社福團體質疑中央政府分配的社福預算統籌款,到各縣市政府後是否有挪作他用?而陷政府於「公益債主」之境?
因此,社福團體鑒請監察院調查地方政府是否確實履行委辦案契約?委辦案經審計通過後,理應立即撥款,為何拖欠遲付的理由何在?中央政府社會福利預算之統籌分配款與地方政府實際社福經費支出是否相符?
勵馨基金會等二十餘個社福團體,十五日上午十時,帶著個案及鍋碗瓢盆走上街頭,到監察院陳情,質疑政府社福經費是否專款專用?或挪作他用?若未挪作他用,何以政府委託民間社團承辦的社福案,總是結案多時,委辦款卻遲遲不付,這種現象長年存在,即便經社福團體一再反映,仍未見改善。各縣市地方政府欠款積弊尤以台中縣最嚴重。
王建煊對政府成為公益債主感到驚訝,他說:「別的錢可以欠,社福錢不能欠。」王建煊強調:一定會特別關注社福團體這次的陳情。他了解社福團體不敢得罪地方政府的心情。
社福團體在十五日的陳情行動中,並且向政府提出七大要求:政府欠款當即還款。日後若有欠款,逐日計息。政府委辦案皆應在契約中明定:不欠款及欠款逐日計息條文。委託款應該分三期預撥,以利推動受託案各項服務作業。核銷文件送至甲方後,兩周內應完成審計程序。通過審計後,應於通過日後一星期內完成撥款;延遲撥款應按日計息。通過審計之案件,應主動告知委託單位立即請款。政府委辦案之提撥、付款、計息等程序、時間及方式,皆應一視同仁,絕不厚此薄彼,不因屬性係工程款、社福款而有差別待遇﹔也不因大企業或民間非營利社福團體承包,而有大小眼對待。
十五日受理陳情案的監察委員趙榮耀,在陳情室接見並逐一聽取各社團代表陳述後也表示,中央社福預算撥至地方後的流向要查。他認同欠款延宕多時又未逐日計息的不合理,就像申報所得稅,太晚退稅政府不付息,延遲申報納稅人卻要付息給政府,都是不合理的。他點名要在場的內政部代表:「應該給地方縣市政府壓力。監察院對哪些縣市拖延付款最嚴重、拖延給付之情形,要責成地方巡察委員好好調查。」
立法委員徐中雄是台中地區選出來的民代,曾多次帶領民間社團就欠款案向地方政府遊說、討債,但仍未得合理回應,徐委員辦公室主任陳雪慧昨天也無奈地向監察院表示,各社團辛苦「救命」的錢,連民代都乏力追討,立法院要自我檢討,內政部也責無旁貸,內政部監督機制不夠。我們也思考要用什麼鞭子打台中縣。
伊甸基金會也感慨「身心障礙、舅舅不疼、姥姥不愛」。伊甸指出,社服款項被拖欠,等於是以身障者的權益為犧牲品。迄今年四月,累計政府該付而未付的款項,就達二百五十三萬餘元。向來為弱勢婦女與兒少發聲的勵馨基金會,迄今年六月,政府也欠下一百四十二萬餘元未付款。殘盟也有四十萬元官方仍未支付。民間團體大小不一,但政府的效能與不公義的現況不能因欠款數額大小而有差別,應一視同仁要求欠款按日計息,並將社福專款專用。
十五日的陳情抗議行動,由勵馨基金會、伊甸基金會、殘障聯盟等二十個社團代表和個案出席,他們在監察院大門前高舉標語、呼喊口號:「政府帶頭欠款,就是不公不義」、「政府欠錢不回不問,給錢斤斤計較」、「政府賴帳,婦團火大」、「政府欠款淹腳目,社福界齊聲追討」。
十五日參與陳情行動的團體包括:
徐中雄立法委員辦公室、陳節如立法委員辦公室、中華民國殘障聯盟、中華民國啟智協會、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財團法人台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社團法人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財團法人現代婦女基金會、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社團法人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灣防暴聯盟、台灣社會福利總盟、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財團法人至善社會福利基金會。
口號:政府欠款淹腳目 社福界齊聲追討、弱勢個案 就是內需、政府帶頭欠款 就是不公不義、政府欠錢不聞不問 給錢斤斤計較、欠債還錢 天經地義、政府賴帳 婦團火大、政府強勢賴帳、身心障礙 姥姥不疼 舅舅不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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