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懲會公佈花蓮收買記者名單與後續處理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2/23台北報導
┌─┬─────┬───┬───┬───┬───┬───┐ │項│採購案名 │預算金│決標金│決標日│得標廠│結算金│ │次│ │額(元│額(元│期 │商(所│額(元│ │ │ │) │) │ │屬單位│) │ │ │ │ │ │ │) │ │ ├─┼─────┼───┼───┼───┼───┼───┤ │1 │106 年縣政│15萬元│14萬7 │106- │黃宣寓│14萬7 │ │ │宣導平面素│ │千元 │10-25 │(花蓮│千元 │ │ │材資料庫蒐│ │ │ │電子報│ │ │ │集建立採購│ │ │ │) │ │ │ │案 │ │ │ │ │ │ ├─┼─────┼───┼───┼───┼───┼───┤ │2 │106 年縣政│15萬元│14萬 │106- │徐庭揚│14萬 │ │ │宣導平面素│ │ │10-25 │(聯合│ │ │ │材資料庫蒐│ │ │ │報) │ │ │ │集建立採購│ │ │ │ │ │ │ │案 │ │ │ │ │ │ ├─┼─────┼───┼───┼───┼───┼───┤ │3 │106 年縣政│15萬元│14萬 │106- │田德財│14萬 │ │ │宣導平面素│ │8,500 │11-1 │(更生│8,500 │ │ │材資料庫蒐│ │元 │ │日報)│元 │ │ │集建立採購│ │ │ │ │ │ │ │案 │ │ │ │ │ │ ├─┼─────┼───┼───┼───┼───┼───┤ │4 │106 年縣政│18萬元│17萬 │106- │吳政諺│17萬 │ │ │宣導影片素│ │6千元 │10-31 │(民視│6千元 │ │ │材資料庫蒐│ │ │ │新聞)│ │ │ │集建立採購│ │ │ │ │ │ │ │案 │ │ │ │ │ │ ├─┼─────┼───┼───┼───┼───┼───┤ │5 │106 年縣政│18萬元│17萬 │106- │胡俊彥│17萬 │ │ │宣導影片素│ │6千元 │10-31 │(洄瀾│6千元 │ │ │材資料庫蒐│ │ │ │電視)│ │ │ │集建立採購│ │ │ │ │ │ │ │案 │ │ │ │ │ │ ├─┼─────┼───┼───┼───┼───┼───┤ │6 │106 年縣政│18萬元│17萬 │106- │陳俊宏│17萬 │ │ │宣導影片素│ │5千元 │10-31 │(三立│5千元 │ │ │材資料庫蒐│ │ │ │新聞)│ │ │ │集建立採購│ │ │ │ │ │ │ │案 │ │ │ │ │ │ ├─┼─────┼───┼───┼───┼───┼───┤ │7 │106 年縣政│18萬元│17萬 │106- │曾萬昌│17萬 │ │ │宣導影片素│ │5千元 │10-31 │(大都│5千元 │ │ │材資料庫蒐│ │ │ │會攝影│ │ │ │集建立採購│ │ │ │工作室│ │ │ │案 │ │ │ │) │ │ ├─┼─────┼───┼───┼───┼───┼───┤ │8 │106 年縣政│18萬元│17萬 │106- │蕭可正│17萬 │ │ │宣導影片素│ │6千元 │11-1 │(東森│6千元 │ │ │材資料庫蒐│ │ │ │新聞)│ │ │ │集建立採購│ │ │ │ │ │ │ │案 │ │ │ │ │ │ ├─┼─────┼───┼───┼───┼───┼───┤ │9 │106 年縣政│18萬元│17萬 │106- │廖威凌│17萬 │ │ │宣導影片素│ │6千元 │11-1 │(中天│6千元 │ │ │材資料庫蒐│ │ │ │新聞)│ │ │ │集建立採購│ │ │ │ │ │ │ │案 │ │ │ │ │ │ ├─┼─────┼───┼───┼───┼───┼───┤ │10│106 年縣政│18萬元│17萬 │106- │洪本翹│17萬 │ │ │宣導影片素│ │3千元 │11-1 │(年代│3千元 │ │ │材資料庫蒐│ │ │ │新聞、│ │ │ │集建立採購│ │ │ │壹電視│ │ │ │案 │ │ │ │) │ │ │ │ │ │ │ │ │ │ ├─┼─────┼───┼───┼───┼───┼───┤ │11│106 年縣政│18萬元│17萬 │106- │吳采勳│17萬 │ │ │宣導影片素│ │5,800 │11-2 │(中天│5,800 │ │ │材資料庫蒐│ │元 │ │新聞)│元 │ │ │集建立採購│ │ │ │ │ │ │ │案 │ │ │ │ │ │ ├─┼─────┼───┼───┼───┼───┼───┤ │12│106 年縣政│18萬元│17萬 │106- │張國興│17萬 │ │ │宣導影片素│ │5千元 │11-2 │(客家│5千元 │ │ │材資料庫蒐│ │ │ │電視新│ │ │ │集建立採購│ │ │ │聞) │ │ │ │案 │ │ │ │ │ │ ├─┼─────┼───┼───┼───┼───┼───┤ │13│106 年縣政│18萬元│17萬 │106- │鄭志貴│17萬 │ │ │宣導影片素│ │4千元 │11-6 │(原住│4千元 │ │ │材資料庫蒐│ │ │ │民電視│ │ │ │集建立採購│ │ │ │) │ │ │ │案 │ │ │ │ │ │ ├─┼─────┼───┼───┼───┼───┼───┤ │14│106 年縣政│18萬元│17萬 │106- │吳采鴻│17萬 │ │ │宣導影片素│ │6千元 │11-15 │(臺視│6千元 │ │ │材資料庫蒐│ │ │ │新聞)│ │ │ │集建立採購│ │ │ │ │ │ │ │案 │ │ │ │ │ │ ├─┼─────┼───┼───┼───┼───┼───┤ │15│107 年縣政│29萬 │28萬元│107- │何國豐│28萬 │ │ │宣導平面素│4千元 │ │1-11 │(更生│ │ │ │材資料庫蒐│ │ │ │日報)│ │ │ │集建立採購│ │ │ │ │ │ │ │案 │ │ │ │ │ │ ├─┼─────┼───┼───┼───┼───┼───┤ │16│107 年縣政│29萬 │28萬元│107- │吳政諺│28萬 │ │ │宣導影片素│4千元 │ │1-15 │(民視│ │ │ │材資料庫蒐│ │ │ │新聞)│ │ │ │集建立採購│ │ │ │ │ │ │ │案 │ │ │ │ │ │ ├─┼─────┼───┼───┼───┼───┼───┤ │17│107 年縣政│29萬 │28萬 │107- │胡俊彥│28萬 │ │ │宣導影片素│4千元 │2千元 │1-18 │(洄瀾│2千元 │ │ │材資料庫蒐│ │ │ │電視)│ │ │ │集建立採購│ │ │ │ │ │ │ │案 │ │ │ │ │ │ ├─┼─────┼───┼───┼───┼───┼───┤ │18│107 年縣政│29萬 │28萬 │107- │陳俊宏│28萬 │ │ │宣導影片素│4千元 │2千元 │1-18 │(三立│2千元 │ │ │材資料庫蒐│ │ │ │新聞)│ │ │ │集建立採購│ │ │ │ │ │ │ │案 │ │ │ │ │ │ ├─┼─────┼───┼───┼───┼───┼───┤ │19│107 年縣政│29萬 │28萬 │107- │吳采鴻│28萬 │ │ │宣導影片素│4千元 │2千元 │1-18 │(臺視│2千元 │ │ │材資料庫蒐│ │ │ │新聞)│ │ │ │集建立採購│ │ │ │ │ │ │ │案 │ │ │ │ │ │ ├─┼─────┼───┼───┼───┼───┼───┤ │20│107 年縣政│29萬 │28萬 │107- │蕭可正│28萬 │ │ │宣導影片素│4千元 │2千元 │1-18 │(東森│2千元 │ │ │材資料庫蒐│ │ │ │新聞)│ │ │ │集建立採購│ │ │ │ │ │ │ │案 │ │ │ │ │ │ ├─┼─────┼───┼───┼───┼───┼───┤ │21│107 年縣政│29萬 │28萬 │107- │曾萬昌│28萬 │ │ │宣導影片素│4千元 │3千元 │1-19 │(大都│3千元 │ │ │材資料庫蒐│ │ │ │會攝影│ │ │ │集建立採購│ │ │ │工作室│ │ │ │案 │ │ │ │) │ │ ├─┼─────┼───┼───┼───┼───┼───┤ │22│107 年縣政│29萬 │28萬 │107- │吳采勳│28萬 │ │ │宣導影片素│4千元 │3千元 │1-19 │(中天│3千元 │ │ │材資料庫蒐│ │ │ │新聞)│ │ │ │集建立採購│ │ │ │ │ │ │ │案 │ │ │ │ │ │ ├─┼─────┼───┼───┼───┼───┼───┤ │23│107 年縣政│29萬 │28萬 │107- │張國興│28萬 │ │ │宣導影片素│4千元 │3千元 │1-23 │(客家│3千元 │ │ │材資料庫蒐│ │ │ │電視新│ │ │ │集建立採購│ │ │ │聞) │ │ │ │案 │ │ │ │ │ │ ├─┼─────┼───┼───┼───┼───┼───┤ │24│107 年縣政│29萬 │28萬 │107- │廖威凌│28萬 │ │ │宣導影片素│4千元 │3千元 │1-23 │(中天│3千元 │ │ │材資料庫蒐│ │ │ │新聞)│ │ │ │集建立採購│ │ │ │ │ │ │ │案 │ │ │ │ │ │ ├─┼─────┼───┼───┼───┼───┼───┤ │25│107 年縣政│29萬 │28萬 │107- │鄭志貴│28萬 │ │ │宣導影片素│4千元 │3千元 │1-23 │(原住│3千元 │ │ │材資料庫蒐│ │ │ │民電視│ │ │ │集建立採購│ │ │ │) │ │ │ │案 │ │ │ │ │ │ ├─┴─────┼───┴───┴───┴───┴───┤ │合計 │ 546萬6,300元 │ └───────┴───────────────────┘ 備註:1.本表錄自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108年2月20日審核 通知。 2.資料來源:花蓮縣政府配合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需 要,已將該等25件採購案相關資料正本送交該署,本表 係依據該府提供相關資料影本及調閱採購核銷憑證彙整 。另本表(所屬單位)欄位資料係依據該府採購案卷相 關文件登載;及本表所稱得標廠商為各該採購案得標之 自然人。 3.花蓮縣政府辦理本表項次編號4至13之10件影片素材採 購案,係於106年10月25日簽辦,至編號14之影片素材 採購案,則係另於106年11月10日簽辦。 (五)嗣因媒體自107年12月17日起陸續報導「花蓮縣府詭怪標案 曝光」等,並刊載花蓮縣政府前副秘書長謝公秉邀約記者提 供輿情之談話錄音譯文,致與花蓮縣政府簽約之媒體記者紛 紛自行辭職或被解職。本院詢問謝公秉時當場播放精鏡傳媒 公司提供鏡週刊登載謝公秉與記者談話影音光碟,謝公秉於 談話中表示:「你就一個月給他寫一篇輿情的那個,直接交 給我,啊那個費用,總是你要東採訪西採訪有一些的費用、 基本的費用啦,看是5萬塊,那我就叫林處長(按:時任花 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長林金虎)直接就提領給你,只有, 只有你知、我知,還有處長。……明年是卸任的一年(按: 傅萁縣長107年12月卸任)……也是可能他太太(按:時 任立法委員,現任花蓮縣長徐榛蔚)如果獲提名以後,選舉 的一年,本來就比較複雜、比較繁忙,地方的情勢也瞬息萬 變,我們需要很精準的去了解跟掌握。……我不是要你去做 ,好像去做spy,如實反映。不是要你去做抓耙子,也不是 要你去探聽消息,以你的職業倫理道德,你也不會去做。」 (附件5,第103頁),謝公秉當場確認上開談話內容係其與 媒體記者談話無誤(附件6,第104頁至第111頁)。 (六)與花蓮縣政府簽約之媒體記者於事發後,紛紛自行辭職,或 被解聘免職: 1、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復本院說明涉案電視記者所屬媒體處 置情形如下(附件7,第112頁至第115頁): ┌──────┬───────┬──────────┐ │涉案電視記者│所屬電視媒體 │處置情形 │ ├──────┼───────┼──────────┤ │吳采鴻 │臺視 │記者已自行離職。 │ ├──────┼───────┼──────────┤ │吳采勳 │中視 │記者已自行離職。 │ ├──────┼───────┼──────────┤ │吳政諺 │民視 │記過並免記者職。 │ ├──────┼───────┼──────────┤ │張國興 │客家電視臺 │記者已自行離職。 │ ├──────┼───────┼──────────┤ │鄭志貴 │原住民族電視臺│記者已自行離職。 │ │ │ │ │ │ │ │ │ ├──────┼───────┼──────────┤ │洪本翹 │壹電視 │記者已自行離職。 │ ├──────┼───────┼──────────┤ │胡俊彥 │年代 │案涉人員非現職員工。│ │ │ │ │ ├──────┼───────┼──────────┤ │蕭可正 │東森 │記者已自行離職。 │ ├──────┼───────┼──────────┤ │廖威凌 │中天 │記者遭免職。 │ ├──────┼───────┼──────────┤ │陳俊宏 │三立 │記者遭免職。 │ ├──────┼───────┼──────────┤ │李汪勝 │聯利媒體 │記者遭免職。 │ └──────┴───────┴──────────┘ 資料來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供。 2、公視基金會函復本院說明,所屬客家電視臺花蓮駐地記者張 國興涉花蓮縣府輿情採購案而請辭記者職務經過(附件8, 第116頁至第117頁): (1)107年12月12日晚間客家電視臺新聞部經理知悉此事,立即 連繫花蓮駐地記者張國興了解本案始末,並要求張國興提出 書面報告。 (2)107年12月13日接獲張國興書面報告,臺長召開緊急會議與 一級主管討論,並向總經理報告此事,並於當天傍晚於網站 發布客家電視臺聲明: <1>針對本臺駐花蓮地方記者涉參與花蓮縣政府採購標案,本臺 從未指派或授權該同仁參與任何政府機關之採購標案,本臺 事前並不知情。 <2>本臺知悉後,立即向該同仁了解事件始末,亦告知本事件嗣 後調查如確有違反新聞操守之情事,即依員工工作規則等規 範辦理。 <3>身為公共媒體,本臺一向服膺媒體自律精神,以獨立自主、 客觀公正自我要求,並將此一意志,貫徹至每一位同仁。本 臺持勿枉勿縱之態度面對,懇請社會各界持續指教。 <4> 107年12月14日張國興自承有所違失,並於當日晚間請辭記 者職務,以示負責。 (3)客家電視臺於108年1月24日召集所有駐地記者回到臺內召開 新聞部大會,再次說明本會針對媒體操守與新聞倫理的所有 規範,並要求同仁務必切實遵守,以最高道德標準自我要求 。 3、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亦函復表示,原住民電視 臺花蓮駐地記者鄭志貴承包花蓮縣政宣導的標案,的確觸犯 了利益迴避原則(附件9,第118頁至第129頁): (1)鄭志貴於2018年12月19日個人自行提出辭呈,基金會本於勿 枉勿縱處理,有鑑於鄭志貴所涉事件牴觸利益迴避情節重大 且嚴重違反新聞製播倫理,准予請辭。 (2)為此案件,該會持續加強提醒及教育臺內員工不限於記者, 要嚴守該會節目製播準則、新聞部自律公約、工作規則等禁 止規範。尤其在自我品格要求上,要力求公正、公義及自律 ,以維護原視新聞的專業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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