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教會支持教育部不聘管﹕重建大學自治,捍衛校園民主,強化公共監督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新墀台北報導/ 2018,5,1】
針對台灣大學校長遴選風波, 教育部於日前認管中閔參選過程中未揭露擔任台灣大獨董、 薪酬委員及審計委員等職之重要資訊, 台灣大副董蔡明興復擔任校長遴選委員, 有經濟和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之適法疑慮,對其他候選人不公, 明顯違背學術誠信,駁回遴選委員會決定, 不聘任管中閔為台大校長一事,社會沸騰,爭執不斷, 許多堅持教育部只能接受遴選結果、管中閔必須上任、 否則只是傷害大學自治、淪為國家黑手深入校園之論調, 本會以為嚴重混淆視聽,既無助於問題的解決, 反成台灣高等教育走向良善治理、建立正確大學自治之障礙。
針對台灣大學校長遴選風波,
台灣教授協會呼籲:
一、勿再以捍衛大學自治之名, 掩飾台大校長遴選過程中重要資訊未予揭露、 校務會議代表與遴選委員因蒙蔽而難以決斷、 利益糾葛衝突遭隱匿等嚴重影響程序公正與集體意志形成的事實。
二、請台大師生本於良知與公正,重啟合法正當之遴選程序, 記取教訓,重為表率, 切勿容任違法且妨害程序正義之決定就地合法,扭曲民主價值, 使校長遴選淪為黑箱,徒然踐踏大學自治。
三、教育部應秉持大學法精神與要求,尊重大學自主權限的行使, 但亦須嚴守法律課予之合法性與適當性監督責任及界限, 防堵類似瑕疵問題再現,建構憲法所期許真正大學自治的制度典範。
四、因應台灣中國敵對又頻繁交流之特殊狀態,教育部責無旁貸, 應建立高等教育人員赴中學術交往的適當程序及模式, 於維護台灣國家安全暨社會融合前提目標下,堅持公開、 透明與尊嚴。
五、大學教授合法與違法兼職、 違反學術倫理之掛名文化及抄襲弊端、 高等教育與商業界適切但維護自主之合作模式、 大學公共監督暨良善治理的建立與實踐, 台大校長遴選案應為改革契機。
台大校長遴選,教育部不予聘任管中閔,不是結束, 而是另一個重建與捍衛大學自治與公共監理的開始。 教育部必須負起責任,台大師生也責無旁貸, 任何繼續扭曲與掩飾真相,只想保送管先生上壘的痛陳與行動, 都只是再度敲響大學自治的喪鐘。請作為台灣最高學府, 不論在學術研究與教學、乃至於校園民主推動上都引領風騷的台大, 做出真正實踐大學自治的示範,重現大學作為民主、透明、公正、 人權、公共性與良善治理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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