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金珠:跳票內閣,藝文消費抵稅一場空
愚弄藝文界
(本報訊)藝文消費抵稅議題廣受社會各界關心,雖然各方意見眾多,但藝文界多採贊同且支持立場。立法委員翁金珠也早在行政院否決藝文消費抵稅構想前,已將藝文消費抵稅條文納入「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案」中,以期符合藝文界的需求,更企盼藉由抵稅措施為國人帶來除有形效益之外的無形效益,包括增加藝文欣賞機會與人口、促使藝文消費增加、國民藝文涵養的提升、豐富國人藝文生活、提升國家文化形象等。而這也才是藝文消費抵稅政策背後真正所欲達到的效果。
行政院自二月開始,在劉兆玄院長的帶領下,不斷拋出將把文化消費扣抵繳稅納入條文納入文創產業法的訊息,包括政務委員曾志朗與文建會主委黃碧端均提出每人每年1.2萬元文化消費抵稅的優惠。在劉內閣的一再保證下,整個過程讓藝文界人士懷抱著極大希望,但是劉內閣四月所召開的行政院院會卻一致贊同刪除藝文消費抵稅的條文,引發藝文界的普遍不滿。最後為了讓藝文界消氣,劉內閣竟提出每年以十億預算補助中小學觀賞藝文展演的補償措施,明顯地只是塘塞藝文界的作法與手段,更與藝文消費抵稅為不同層次的思考。
翁金珠委員指出,行政院所訂「補助中小學觀賞藝文展演」部分,誰有權利決定金額、哪個藝文團體有資格獲得補助、有哪些學校的多少學生能夠受惠等事項,文建會完全沒有交代,恐怕最後又將淪為政治考量,迫使藝文界要去拉攏政商關係,最後受到傷害的將是藝文界的形象,這一點誰來負責?其實「藝文消費抵稅」措施才是真正活絡國內藝文表演創作與消費市場的最佳方法,同時兼顧公平性與社會期待。
翁金珠委員表示,1.2萬藝文消費抵稅的政策不應單從短期財政角度考量政府所年損65億元的稅收,這是不合理的。因為根據中華經濟研究院學者以5%申報率計算,藝文消費抵稅每年對財政的負擔為34.33億元,並非如財政部所提供數字。如此五年後雖然會使國庫短少171.65億元的稅收,但是相對也會帶來324.4億元的財政收入,換言之,兩相加減後藝文消費抵稅反倒為政府財政增加超過150億的收入,再加上其他附加的效益,例如創造就業機會、帶動內需和出口、提升國民生活品質等,其效果都是可期的。尤其相較於行政院對於其他產業的租稅減免以百億計算,身為國家重點扶植產業之一的文創產業,藝文消費抵稅僅用一句考量財政因素就被刪除,而忽視藝文消費抵稅的正面意義和對產業發展的效果。
翁金珠委員強調,藝文界期待劉內閣的大作為已經等了一年了,現在連買票消費可以抵稅這樣卑微的辦法,行政院長都要在財政部的強烈反對下被刪除,試問藝文界對於劉內閣所提出的文創法或其他文化政策還能有什麼期待。檢視劉內閣上任後的政策花費,包括800億元的消費券、成立Dram公司又是800億元,還有1500億元的擴大內需特別預算等,動輒高達數百億、數千億,但是65億元的藝文消費抵稅卻怎麼也無法在行政院過關。當然,這也反映馬政府整體對文化產業和文化政策的無知與輕忽,這樣輕率決策也扼殺台灣未來產業的發展。
(本報訊)藝文消費抵稅議題廣受社會各界關心,雖然各方意見眾多,但藝文界多採贊同且支持立場。立法委員翁金珠也早在行政院否決藝文消費抵稅構想前,已將藝文消費抵稅條文納入「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案」中,以期符合藝文界的需求,更企盼藉由抵稅措施為國人帶來除有形效益之外的無形效益,包括增加藝文欣賞機會與人口、促使藝文消費增加、國民藝文涵養的提升、豐富國人藝文生活、提升國家文化形象等。而這也才是藝文消費抵稅政策背後真正所欲達到的效果。
行政院自二月開始,在劉兆玄院長的帶領下,不斷拋出將把文化消費扣抵繳稅納入條文納入文創產業法的訊息,包括政務委員曾志朗與文建會主委黃碧端均提出每人每年1.2萬元文化消費抵稅的優惠。在劉內閣的一再保證下,整個過程讓藝文界人士懷抱著極大希望,但是劉內閣四月所召開的行政院院會卻一致贊同刪除藝文消費抵稅的條文,引發藝文界的普遍不滿。最後為了讓藝文界消氣,劉內閣竟提出每年以十億預算補助中小學觀賞藝文展演的補償措施,明顯地只是塘塞藝文界的作法與手段,更與藝文消費抵稅為不同層次的思考。
翁金珠委員指出,行政院所訂「補助中小學觀賞藝文展演」部分,誰有權利決定金額、哪個藝文團體有資格獲得補助、有哪些學校的多少學生能夠受惠等事項,文建會完全沒有交代,恐怕最後又將淪為政治考量,迫使藝文界要去拉攏政商關係,最後受到傷害的將是藝文界的形象,這一點誰來負責?其實「藝文消費抵稅」措施才是真正活絡國內藝文表演創作與消費市場的最佳方法,同時兼顧公平性與社會期待。
翁金珠委員表示,1.2萬藝文消費抵稅的政策不應單從短期財政角度考量政府所年損65億元的稅收,這是不合理的。因為根據中華經濟研究院學者以5%申報率計算,藝文消費抵稅每年對財政的負擔為34.33億元,並非如財政部所提供數字。如此五年後雖然會使國庫短少171.65億元的稅收,但是相對也會帶來324.4億元的財政收入,換言之,兩相加減後藝文消費抵稅反倒為政府財政增加超過150億的收入,再加上其他附加的效益,例如創造就業機會、帶動內需和出口、提升國民生活品質等,其效果都是可期的。尤其相較於行政院對於其他產業的租稅減免以百億計算,身為國家重點扶植產業之一的文創產業,藝文消費抵稅僅用一句考量財政因素就被刪除,而忽視藝文消費抵稅的正面意義和對產業發展的效果。
翁金珠委員強調,藝文界期待劉內閣的大作為已經等了一年了,現在連買票消費可以抵稅這樣卑微的辦法,行政院長都要在財政部的強烈反對下被刪除,試問藝文界對於劉內閣所提出的文創法或其他文化政策還能有什麼期待。檢視劉內閣上任後的政策花費,包括800億元的消費券、成立Dram公司又是800億元,還有1500億元的擴大內需特別預算等,動輒高達數百億、數千億,但是65億元的藝文消費抵稅卻怎麼也無法在行政院過關。當然,這也反映馬政府整體對文化產業和文化政策的無知與輕忽,這樣輕率決策也扼殺台灣未來產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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