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表很炫 安全很遜

汽車HID頭燈安全性

(台北訊)雖然警方取締改裝車之消息時有所聞,但一趟夜間道路走下來,不難發現小客車將車頭燈改為高亮度「氙氣燈」(HID)的情形較往年更形普遍。可是您知不知道自行改裝的白燈雖方便車主本身照亮前方路況,高亮度白光卻常導致對向駕駛人眼花目眩,容易因此釀成事故。立委黃偉哲十九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政府應積極面對此一現象,不要再釀成更大的災禍後才來求亡羊補牢。

一般俗稱的「氙氣燈」,即高強度氣體放電式頭燈(High Intensity Discharge headlamps,HID)或稱氣體放電式頭燈(Gas-discharge Headlamps),黃偉哲表示,業者號稱這種燈不僅耗電省、亮度高、壽命長,還得以提高駕車視線以增加夜間行車的安全性,不過這種高亮度的刺眼燈光不僅會釋放紫外線強光造成視力傷害,也常照得對向來車之駕駛一陣眼花,嚴重恐因眩光而造成車禍。而目前有些原廠車款亦搭配HID燈上市,不過通常都配有水平自動調整裝置,可隨路面波動自動調整光形,避免危及對向駕駛視線,因此附有HID燈之新車於出廠檢驗時,並無違法。但是若於出廠後車主自行改裝的市售一般HID頭燈套件,因駕駛通常不會再掏錢購買水平自動調節裝置,因此頭燈光形無法維持在檢驗標準以內,才會產生如此致命之危機。

黃偉哲指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證行駛,或已領用牌證而變更原登檢規格,不依原規定用途行駛者,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而第十六條亦規定,汽車若燈光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者,或其他設備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者,得以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但因新車五年內免檢驗,若車主於新車出廠後擅自更改頭燈裝置,到定期檢查以前,只能靠警方路邊抽檢來取締非法改裝之車輛。雖法條規定可處以罰鍰,但黃偉哲表示,對於今年1至10月全台所舉發改裝HID頭燈件數,只有18件(其中台北所6件,新竹所5件,台中所1件,嘉義所4件,高雄所2件),而且,交通部雖將於95年7月1日起實施車輛零組件型式安全及品質一致性審驗,就車頭燈之檢驗總算有套標準,但無論該規定通過前後,對駕駛中之行車若無施以取締,仍舊容易縱容不合格之改裝車上街而危及交通安全,滿街跑的改裝車,若在警方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下得過且過,則行車者的安全也只能自求多福。

因此,黃偉哲表示,除了新車檢驗外,亦希望警方能加強取締非法改裝之車輛,同時也呼籲車主改裝HID頭燈應以所有駕駛人之安全為至上,才得以維護道路行車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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