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金控遭罰5萬
臺灣證券交易所針對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5萬元罰款。
(本報訊)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第一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0年2月17日董事會決議99年度盈虧撥補乙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2條第1項第14款情事,惟該公司遲至100年6月10日始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揭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5萬元,並函知該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本報訊)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第一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0年2月17日董事會決議99年度盈虧撥補乙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2條第1項第14款情事,惟該公司遲至100年6月10日始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揭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5萬元,並函知該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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