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蔚山涉違証交法,罰24萬
(本報訊)金管會今晚對大同公司董事長林蔚山,罰款24萬元。
証期局指出,大同公司為子公司Tatung Global Strategy Investment and Trading(BVI) Inc與瑞士信貸銀行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背書保証,於2010,5,10依交易信用擔保附約約定,所增提的擔保金未辦理公告,申報相關背書保証資訊,核有違反處理準則第24條規定,因此予以罰款24萬元。
証期局指出,大同公司為子公司Tatung Global Strategy Investment and Trading(BVI) Inc與瑞士信貸銀行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背書保証,於2010,5,10依交易信用擔保附約約定,所增提的擔保金未辦理公告,申報相關背書保証資訊,核有違反處理準則第24條規定,因此予以罰款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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