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聯邦合家歡社區(富貴區)都市更新會 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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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內湖區東湖段一小段18 地號土地 內湖區250 戶大型都更案 柯P:「不該住的地方就不應該住人,依法行事!」 已搬遷戶共240戶群聚都更土地,支持「危屋立 即改建!」 聯邦合家歡社區(富貴區)房屋於88 年921 大地震後,經鑑 定為高氯離子建物(海砂屋),經台北市府列管「須拆除重 建」。

 市府公告限期於7月4日前停止使用,並自行拆除,後 經市府應允簽署切結者可延至7月12日前搬遷,否則仍將依 建築法第81條執行強制作為。

公告搬遷至今已8 個月餘,原250 戶中,已搬出240 餘戶, 尚有少數住戶未搬遷,經更新會與民意代表數度溝通與說明, 仍不願意配合搬遷。不但延宕本案都更重建工程進度,對配 合搬遷之240 餘戶更為不公平。 搬遷後在外租屋,以每月房租2萬元計算,一年24萬元,估 計240 餘戶一年租屋費用約6千萬元,實為沈重負擔;而因 少數住戶未搬遷,延宕本案都更重建工程進度,不知何年何 月方可重返家園。

 台北市長柯文哲7月2日針對該社區海砂屋表示:「不該住的 地方,就不應該住人,依法行事。」 期望這次公權力的介入,成為政府與住戶合作的成功典範, 為台灣海砂屋危樓都更的困境,打開一條光明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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