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懷宗:大巨蛋停工 安全誰負責?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2016,7,28】


市府、遠雄槓上,市民倒楣!

北市府於去年520勒令大巨蛋停工,但部分工程才進行一半,一旦發生天災使得大巨蛋發生公安問題,究竟該由誰負責?

鋼梁鏽蝕嚴重、滿布青苔,大巨蛋已停工超過14個月無任何進展!今年721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作出裁定,認為現在大巨蛋出現多處鏽蝕,地下水位在停工後確有上升跡象,一旦遇到強颱、強震等天然災害,恐波及路過民眾,造成無辜傷亡,因此同意停止執行停工處分。

潘懷宗表示,去年8月蘇迪勒風災當晚大巨蛋屋頂浪板遭吹落成了血滴子,讓市民虛驚一場,今年7月強颱尼伯特來襲,台北市又幸運地躲過一劫,但如今颱風季節未過,大巨蛋鏽蝕問題日益嚴重,而北市府及遠雄對於大巨蛋安全維護問題始終各執己見,簡直把台北市民的生命安全拿來豪賭!

依照北市政府說法,應由遠雄負責,其主要原因有三:
一、遠雄未按圖施工,勒令停工依法有據:
停工肇因於遠雄的違法行為,因此停工期間的工地安全管理自屬遠雄的責任,依《建築法》63明定,建築物施工場所,需維護安全、防範危險及預防火災之適當設備或措施,承造人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與台灣大林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需要負起安全維護的責任。
二、於要求停工時也同時要求遠雄立即拆除屋頂假固定板,並拆除旅館辦公棟外牆鷹架,且須提出拆卸施工計畫送都發局備查,但遠雄遲遲未有積極作為
三、依《建築法》89,施工單位未依法維護工地安全,除停工外,可開罰各處承造人、監造人或拆除人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而遠雄方則認為市府應負責,主因有三:
一、市府全面停工已造成上浮力風險,可能會瞬間造成災害非全面復工難以排除。
二、市府對於遠雄去函提醒風災可能造成的危險完全不理不睬:
104521日開始至105415日止,遠雄總共去函9次,向市府提醒貿然停工可能造成的風險與危機,但都完全不予重視。
三、市府不按牌理出牌,屢次刁難導致今日結果:
市府卻於去年520當天4點半發函要求大巨蛋未按圖施工部分要求改善,下午8點多又發函要求大巨蛋停工,短短4個鐘頭時間,大巨蛋如何能夠全數改善? 且針對停工已提出訴願,工期展延也提出仲裁,在沒有任何訴願與仲裁結果出現前,市府卻強行要求遠雄提出拆卸計畫,且原有的兩千多名人力早因停工而裁減,卻要求遠雄負責拆卸根本是強人所難。

潘懷宗則認為,應以維護周邊市民的生命財產為先決條件。他身為台北市議員,自當市議員角度來思考,以市民利益為優先。他指出,先前去函詢問建管處:是否真如遠雄所指稱的高達11393 ?但實際上,局處根本連目前鏽蝕實際情形根本搞不清楚,假使北市府如果只是指責遠雄,而不實際作為,能完全卸責嗎?

另外,潘懷宗也提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准停止執行停工處分,其中亦明確指出大巨蛋工程已停工超過一年,地下水位已經上升,若有颱風來襲及強降雨,致地下水位超過安全值,可能發生危險。因此裁定停止執行停工處分,必須進廠維修安全部分。所以法院也認為現為颱風襲台頻繁之季節,關乎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之問題,身為負責的北市府怎可不慎?


因此,他主張,北市府身為公單位對於市民的安全當然責無旁貸!並且,他也認為若有人不幸因風災而受到大巨蛋危害,市府應該優先賠償民眾,以保障市民利益為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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