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傑:連系人馬林志盈轉任群信董事長,違反旋轉門條款


(台北訊)市議員梁文傑今天(25)於交通部門質詢時指出,前台北市交通局長林志盈在20133月離開後,從11月起擔任悠遊卡公司投資17%的「群信行動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附件一)梁文傑表示,這件事已經公然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的「旋轉門條款」。梁文傑另外提到,郝龍斌為何不惜違法也要授意悠遊卡公司,讓林志盈當上月薪至少24萬以上的群信董事長?恐怕與林志盈擔任連勝文競選團隊的顧問脫離不了關係。

梁文傑提到,由台北市政府轉投資的悠遊卡公司,在去年11月時,和中華、台灣大哥大、亞太、遠傳、威寶等台灣5家電信公司,各出資3000萬成立「群信科技」。後來悠遊卡公司推派林志盈為代表法人,並擔任董事長。

梁文傑表示,群信從事的是手機行動支付業務,是100%的營利事業,它的業務和台北市悠遊卡公司、交通局以及市政府所有規費繳納業務都直接相關。依照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四條之一(公務員旋轉門條款)「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梁文傑說,林志盈從悠遊卡公司卸任不到三年,從交通局長卸任也不到一年,就轉任群信董事長,此事已經公然違法。

梁文傑談到,林志盈在出任董事長後,照道理必須回報北市府告知每月薪資。但今日質詢時,交通局官員和悠遊卡公司卻沒有人知道林志盈月薪多少。梁文傑說,難道是林志盈想領多少就領多少?可見北市府的監督機制完全失靈。

梁文傑說,林志盈擔任群信董事長,表面上是悠遊卡公司董事同意並上報郝龍斌。但梁文傑指出,這件人事案不可能是悠遊卡董事層級可以決定,最後的任命肯定是郝龍斌作主。

梁文傑認為,郝龍斌力挺連勝文參選下任台北市長早已是公開的秘密。而林志盈在擔任悠遊卡總經理時間點又和連勝文擔任悠遊卡董事長有所重疊,再加上連勝文今年初在圓環宣布參選時,林志盈也到場力挺,好交情自然不言可喻。梁文傑提到,林志盈這件事,等於是郝團隊進駐連競選陣營。梁文傑說,郝龍斌要不要支持連勝文是他的選擇,但不該帶頭違法,酬庸連陣營顧問。


郝龍斌、林志盈、連勝文關係時間表

郝龍斌
林志盈
連勝文
2006/12-20010/12
台北市長
悠遊卡總經理
2008/9-2010/5
悠遊卡董事長
2010/8-2014/12
台北市經發會副總召


2010/12-2014/12
台北市長
2010/12-2013/3
台北市交通局長
2013/11-至今
群信科技董事長(北市府轉投資子公司)

2014/2
到台北圓環力挺連勝文並為連陣營競選顧問
2014/2
於台北圓環宣布參選台北市長
資料來源:台北市梁文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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