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麗君:鼓勵企業贊助支持臺灣藝文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7/2台北報導

「促進文化發展」獲納入企業社會責任(CSR)範疇

文化部為促進上市上櫃企業支持臺灣文化發展,自2017年起與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臺灣證券交易所啟動協調,證交所於今年六月函覆文化部,同意將「促進文化發展」納入《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的「維護社會公益」實踐範疇。文化部長鄭麗君感謝金管會及證交所的正面回應,並表示,此舉將實質鼓勵上市櫃公司贊助支持藝文發展。鄭麗君表示,文化部已在今年初完成「文化事項與企業社會責任媒合平台(CSR Match)」的網站建置(網址:https://csrmatch.moc.gov.tw),並建立企業贊助藝文之媒合機制,未來相關業務和媒合機制將移交給文化內容策進院擴大營運,以協助文化內容及藝文產業籌措資源。邀請各上市上櫃公司多加運用CSR機制和媒合平台,贊助支持臺灣創意及藝文發展。

臺灣證券交易所於2010年發布《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建議各上市上櫃公司宜編製企業社會責任(CSR)報告書,金管會並於2017年規定資本額達50億元以上企業必須強制編製CSR報告書。實務守則並建議以「落實公司治理」、「發展永續環境」、「維護社會公益」、「加強企業社會責任資訊揭露」為CSR實踐原則。惟文化發展項目因並未明列於四項實踐原則範疇中,以致各企業認定情形不一。為此,文化部在鄭麗君部長上任之後,即與金管會及證交所啟動協調,證交所最後函覆同意將「促進文化發展」明確納入《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的「維護社會公益」範疇中。此舉將鼓勵企業結合CSR更加支持臺灣藝文發展,促進各上市上櫃企業提供相關藝文團體資金贊助、包場、廣告或行銷等支持。

文化部也已經建構「文化事項與企業社會責任媒合平台(CSR Match)」網站,促進民間企業與文化相關從業者的媒合,一方面輔導藝文業者及相關法人提案列出贊助需求,另一方面,也鼓勵有意實踐CSR的企業尋找有興趣的文化提案,並能直接在線上與相關團體聯絡,或參與本部辦理的CSR企業交流媒合會。相關業務及媒合機制未來也將交由文化內容策進院擴大辦理,媒合上市櫃企業與藝文團體,促進臺灣藝文發展,保障我國國人的文化公民權。

為解決國內文化內容產業及藝文工作者面臨企業資金無法有效對接之困境,文化部近年來推動「獎補助投融資」雙軌制度,積極完備本國藝文生態系,以促進臺灣藝術及原生文化內容發展。三年來,除編列輔導金並爭取前瞻計畫特別預算投入內容產製外,亦積極鼓勵民間資源的挹注:如持續舉辦文馨獎,鼓勵團體及個人支持臺灣文化藝術事業;本次經證交所函覆同意將「促進文化發展」納入CSR範疇,亦能有效鼓勵各上市上櫃公司贊助臺灣藝文發展。此外,投融資方面,文化部也發展多項文化金融政策工具,如:訂定相關投資抵減辦法,對文化內容產業投資將可抵減企業之營利事業所得稅額;協調信保基金,由本部推薦獲得融資保證者,成數最高可達八成;提供融資年利率2%之利息補貼;建立無形資產評等投資評估工具,帶動民間投資;並在文化部預算之外,額外爭取國發會的國發基金開辦「文化內容投資計畫」共100億元,扮演點火功能,促進民間企業對於文化內容產業之投資;針對小型新創事業,特別媒合國發基金「綠色通道」,加速三百萬元以下的小額投資進行。文策院未來亦將持續完備我國的文化金融體系,加強藝文及金融界的媒合,鼓勵企業支持臺灣創意及藝文創作,以促進文化多樣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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