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餘再利用效能不彰,監察院:環保署要檢討改進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6日台北報導)全國廚餘回收分離清運系統及多元再利用模式歷經多年推動, 迄未有效發揮功能,相關工作及措施明顯存有改善空間,監察院今( 4)日審查通過由監察委員章仁香、陳慶財、 蔡培村共同完成之調查報告,促請環保署、農委會切實檢討改進。
調查報告指出相關機關缺失如下:
一、 國内廚餘回收工作自90年推動迄今, 國內廚餘占垃圾量之比率未見顯著減少,甚至不減反增,回收率僅1 成左右,近4年(101~104年)更呈現下降趨勢, 凸顯廚餘減量及回收工作顯有加強改善之空間, 環保署亟應會同相關主管機關落實環境基本法規定, 積極研謀具體策略廣為教育宣導,並訂定相關獎勵誘因及辦法, 俾使民眾樂於配合,勤於減量及回收,進而促進民眾將廚餘減量、 資源回收再利用及「吃多少,煮多少,避免浪費食物(材)」 等惜福愛物美德落實深化於日常生活中。
二、 國內家戶廚餘應由各級地方環保執行機關負責回收並公告其分類、 收集時間、指定地點及清運方式, 卻有部分縣市迄今未依規定確實分類及公告, 甚至有部分鄉鎮迄未回收家戶廚餘,且回收方式、設備、頻率、 路線及地點有無親民與便民並充分周知民眾, 環保署卻疏未充分掌握,亦迄未列入督導考核項目, 肇生屏東縣等部分地區民眾詬病與訾議,洵有欠周妥。
三、 國內廚餘平均高達7成以上回收再利用作為養豬飼料, 縱農委會及環保署咸認此舉可降低豬農飼養成本, 尤可協助大量去化廚餘,惟先進國家不乏廚餘養豬之禁令, 國內專家學者亦對廚餘養豬場所之安全衛生深感憂心, 究竟國內現行相關作法與國際規範是否相符, 以及該等養豬戶高溫蒸煮設備、 動物防疫措施及相關設施平時有無確實運作或僅徒具形式應付檢查, 環保署與農委會自應各依職權積極輔導管理及查明妥處, 以確保國人健康安全。
四、 國內公營廚餘堆肥廠囿於經濟規模、產品通路及異味等問題, 致成效難以顯著提昇,且養豬頭數漸趨減少, 勢將連動降低廚餘需求量,凸顯國內廚餘回收工作面臨的窘境, 反觀先進國家為有效解決廚餘等有機廢棄物問題, 早已推動生質廢棄物再利用能源化及快速發酵等先進堆肥技術, 國內雖曾試辦活化閒置八里蛋形消化槽等生質廢棄物能源化計畫, 卻迄未見具體成效,環保署自應積極檢討突破相關瓶頸俾迎頭趕上, 除宜在目前國內尚乏焚化爐之縣市及各地荒廢、 閒置設施研議設置推廣, 並應積極輔導協助民間合法廚餘再利用事業克服經營困境, 以促進國內再利用市場永續健全發展,尤確保國內各縣市垃圾、 廚餘未來皆足以自行妥善處理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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