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嘉瑜:台北市圖利西門町NET,每年3656萬

(臺北訊)西門町一直都是時下年輕人及學生熱門的逛街約會地點,而在西門捷運站出口旁的紅樓廣場,也成為許多明星舉辦簽唱會的地點,北市府有許多的活動,都在此舉辦,但是臺北市議員高嘉瑜發現,目前經營連鎖成衣業的西門町紅樓廣場前的大樓,土地是臺北市政府所有,但是遭人占用且興建房舍近60年,目前只繳納遠低於市價的違約使用金,高嘉瑜議員痛批:「市府默許市有非公用建物賤租,放任市價每年租金將近3884萬元的市產以每坪880元,月租金18萬元賤租,去年6月租約到期後還放任前屋主繼續違約使用,只收取相當於原租金的違約使用金,讓占建屋主平白在精華地段繼續轉租獲利。」

高嘉瑜議員質疑市府過去60年都沒有積極作為,去年市府遭揭發後也一再行文承諾會立刻拆除做紅樓入口廣場更新計畫,然而租約過期將近一年,市府仍然沒有作為,高嘉瑜痛批這樣的郝市府不僅是行政怠惰更有圖利之嫌! 高嘉瑜議員指出,這棟目前由知名連鎖服飾業者所使用的市有非公用建物,位於成都路12號,總共3層樓,共215.76坪,土地所有權人是臺北市政府,但是卻在民國40幾年時,就被前屋主占用土地興建房舍;到99年底時,因為市府要配合市府的「紅樓十字樓入口廣場更新案」,因此向前屋主要求拆屋還地,前屋主當時無償將房舍贈予市府,但附帶條件是拆除前屋舍的使用權歸屋主,由於當時並未明確定下拆遷時間,市府就以每個月18萬9891元的租金,將房舍賤租給屋主,屋主並出租給服飾業者。


高嘉瑜議員並且表示,她去年6月前往會勘時,北市府就表示此棟市有非公用建物的租約將於100年6月底到期,市府會收回並整體規劃紅樓廣場入口意象。沒想到去年6月租約到期後,市府又繼續續約,將此棟市有建物出租至100年12月,當時市府也表示,等租約到期之後,將立刻要求前屋主進行點交,並配合紅樓廣場入口擴大的工程,將此建物拆除。高嘉瑜議員深入調查後發現,由於前屋主早已將此棟房舍向銀行設定抵押權,市府雖然要求前屋主出面取消抵押權後,將房舍交回給北市府,但是前屋主卻不出面處理,市府只能被動的等待前屋主的配合。高嘉瑜指出,依據臺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17條:「管理機關對其管理之市有財產,應注意保養整修及有效使用,不得毀損或棄置。其被占用或涉及私權糾紛收回困難者,應即依法訴追。」台北市府長期不作為,並以低價賤租市產,不僅造成市民財產的損失更有圖利之嫌,應立即對占建轉租屋主提起拆屋還地訴訟,要求返還土地。 高嘉瑜議員進一步指出,這棟位於西門町精華地段的市有非公用建物,總共3層樓,共215.76坪,但是房地的月租金,每個月才18萬9891元,平均每坪月租金為880元,若相較於鄰近地區行情每坪約15000元,相差將近17倍,更不用說頂樓的兩塊大型廣告看板每個月帶來的驚人廣告收益。假如以一般市場出租價來計算,215.76坪的房地,市府1年可以收取租金約3884萬,現在可以1年可以收取的租金卻只有約228萬,光這棟市有建物,市府1年少收取的租金就將近3656萬!而反觀市政府,市有房地不僅被占用,還被人拿去跟銀行設定抵押權,甚至轉租獲取爆利,但市政府也只能眼睜睜看著這個金雞母被轉租出去獲利,卻對前屋主莫可奈何,讓原本規劃的拆除計畫一再的延宕,這突顯出北市府行政上的軟弱無能以及公權力的不彰。

高嘉瑜議員同時也出示市政府的公文,上面也清楚寫著,此建物「預計於101年1月進行拆除工程」。但如今已經3月中,各有關單位也開了無數次的會議,卻遲遲沒有下文,高嘉瑜議員希望郝市長拿出魄力,積極捍衛市民權益及財產權,否則公權力不彰、行政怠惰的台北市永遠不會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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