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二屆「星雲真善美新聞傳播獎」
遴選辦法 一、活動宗旨: 肯定在新聞傳播領域內對華人社會有重大貢獻或正面積極影響且仍健在之人士,在其專業領域內傑出之成就及鼓勵年輕同業堅持理想,傳承典範,發揚社會公器責任。 二、主辦單位: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 承辦單位:星雲真善美新聞傳播獎委員會 三、組織: (一)、 由主辦單位邀聘專家學者成立「星雲真善美新聞傳播獎委員會」,敦請其中一位擔任主任委員,負責主持「星雲真善美新聞傳播獎」辦理事宜。 (二)、 委員會置執行長一名,下設工作小組,承「星雲真善美新聞傳播獎委員會」之命辦理各項行政事宜。 (三)、 另由「星雲真善美新聞傳播獎委員會」聘請社會公正人士組成「星雲真善美新聞傳播獎遴選小組」並互推會議召集人一位,負責遴選事宜。 (四)、 海外地區遴選事宜如海外地區遴選作業要點。 四、獎項: 共設下列獎別: 終身成就獎 (一位): 在華人世界新聞傳播領域內,秉持專業,堅持理想,不受政局與世俗讒言左右,並能開創宏觀視野對當代社會有極為重大、積極、良好之影響者。 台灣地區: (一)、傳播貢獻獎(二位): 在報紙、雜誌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長期撰寫文章或透過電子影像等技術關懷社會或製作優質節目發揮淨化人心、匡正社會風氣之功能者。 (二)、教育貢獻獎(一位): 在傳播教育領域長期奉獻心力、培育優秀精英,人品端正且具卓越貢獻者。 (三)、潛力獎(五位): 有高度意願完成優質報導計畫,以激勵人性奮發向上及社會移風易俗之個人。 大陸地區: (一)、教育貢獻獎(一位): 在傳播領域內長期從事教育、培養人才且人品端正具卓越貢獻者。 (二)、傳播貢獻獎(一位): 在新聞專業領域內,堅持理想且能發揮淨化人心、匡正社會風氣之功能的文字工作者。 香港地區: 傳播貢獻獎(二位): 在新聞專業或傳播教育領域內,堅持理想且能發揮淨化人心、匡正社會風氣者。 新加坡地區: 傳播貢獻獎(一位): 在新聞傳播領域內,秉持專業、堅持理想且對社會有具體貢獻之新聞工作者。 馬來西亞地區: 傳播貢獻獎(一位): 在新聞傳播領域內,秉持專業、堅持理想且對社會有具體貢獻之新聞工作者。 五、推薦/申請辦法及資格: (一)、 即日起至2010 年7 月31 日(星期六)止,凡設籍台灣、大陸、香港地區之居民及新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