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順德一版報導,內政部忙得團團轉

2010-03-02╱聯合報╱第A1版╱要聞╱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六個月 88風災222億善款 逾半未用
--------------------------------------------------------------------------------
  去年八八風災重創南台灣,民眾善款湧入勸募帳戶,捐款高達二百二十二億餘元;但根據內政部統計,災後六個月,募款使用率為百分之四十九點零五,仍有一百一十四億善款尚未支用。

評論:看了聯合報李順德報導 ,讓大部分讀者以為內政部沒在做事,才會剩下那麼多的前沒用,事實上他們都在作,而且定期要求受捐戶更新,雖然報導的數字都對,但是沒有多說明,就易使人誤會。因此,新聞見報後,特別在新聞局,由次長曾中明、社會司長黃碧霞一起開了澄清記者會,忙了好一陣子,並發出詳細的新聞稿如下:

 

內政部將積極督促各勸募團體有效運用八八風災善款


針對媒體報導八八風災善款仍有逾半未用,內政部部長江宜樺表示,截至2月24日止,政府單位募得96億6,882萬餘元,民間團體募得123億8,474萬餘元,兩者合計220億5356萬元;政府單位的實際使用率為91.30%,民間團體則為17.38%。民間團體偏低的部分原因在於募得款使用計畫為中長期災後重建計畫,才會使得執行率較低,他說,內政部將積極督促各勸募團體依其使用計畫確實執行,讓八八風災善款做最有效運用。

江部長說明,在政府單位募得96億元中,內政部募款專戶募得65億元,地方政府募得31億元。內政部募款專戶所得款項用途分為兩個部分,一方面依指定用途轉撥至相關部會24.6億元,另外則轉撥至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40.5億元。

江部長表示,為使八八風災捐款用途透明化,內政部要求勸募團體上網公告勸募所得及使用情形,除公告於內政部網站外,並與各縣市政府及勸募團體網站建立連結,如有修正,應主動上網更新資料。此次媒體披露之八八風災善款仍有逾半未用,也是從內政部網站公開之資料得知,他說,這是政府資訊公開透明與媒體主動監督的最好範例。

江部長說,依照規定,勸募團體必須在一年內完成募得款使用計畫,若原使用計畫為中長期規劃則不在此限;如果勸募團體要變更使用計畫,則應依「公益勸募許可辦法」第8條規定辦理變更,不得任意逕自變更用途。他進一步表示,若勸募活動執行完成後,仍有賸餘款,可依公益勸募條例第19條規定,擬具與原勸募活動同類目的之使用計畫書,報請主管機關同意後動支,其再使用期限,不得超過3年。

江部長強調,為落實稽核八八風災善款使用制度,內政部已上網公告,並委請會計師查核內政部許可發起之莫拉克風災勸募團體,另外也函請台北市政府、台北縣政府、基隆市政府、台中縣政府及高雄市政府等5個地方政府針對其許可辦理民間團體發起勸募活動之收支使用情形,進行實地查核以昭公信。他說,內政部將積極督促各勸募團體依其使用計畫確實執行,務使八八風災善款做最有效運用。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數學老師製作的謎語

立委離婚,妻愛兩子

立法院總務處長由周傑升任,引發一連串的人事異動(獨家)